閻志先生要約收購武漢市漢商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要約收購有效期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月2日。按照本次要約收購申報程序,在要約期屆滿前3個交易日(即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和2019年1月2日)內,接受要約條件的股東不得撤回其對要約的預受。

●本次要約收購的申報代碼為706051,簡稱為“漢商收購”。

武漢市漢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商集團”、“公司”)於2018年11月28日公告了《武漢市漢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閻志先生(以下統稱“收購人”)自2018年11月30日起要約收購公司21,560,000股股票。

一、要約收購基本情況

本次要約收購的目標公司為漢商集團,所涉及的要約收購的股份為除閻志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卓爾控股以外的漢商集團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具體情況如下:

二、要約收購的目的

收購人看好上市公司發展潛力,擬通過本次要約收購增加對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屆時,收購人將利用自身資源優勢和業務經驗,幫助上市公司提升管理效率,優化資源配置,進一步增強上市公司持續盈利能力、促進上市公司穩定發展、提升上市公司價值及對社會公眾股東的投資回報。

本次要約類型為主動要約,並非履行法定要約收購義務。本次收購不以終止漢商集團的上市地位為目的。

三、要約收購的有效期

本次要約收購期限共計34個自然日,期限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月2日。本次要約期限屆滿前最後三個交易日(即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和2019年1月2日)內,預受股東不得撤回其對要約的接受。

在要約收購期限內,投資者可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查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預受要約股份的數量以及撤回預受要約的股份數量。

四、要約收購的生效條件

在要約期屆滿前最後一個交易日15:00時,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臨時保管的預受要約的漢商集團股票申報數量不低於17,248,049股(佔漢商集團股份總數的7.60%)。若要約期屆滿時,預受要約的股份數量未達到本次要約收購生效條件要求的數量,則本次要約收購自始不生效,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動解除對相應股份的臨時保管,所有預受的股份將不被收購人接受。

五、要約收購資金的有關情況

基於本次要約價格為15.79元/股,收購數量為21,560,000股,本次要約收購所需最高資金總額340,432,400元,採取現金方式支付。收購人已將70,000,000元(不少於本次收購總金額的20%)存入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賬戶,作為本次要約收購的履約保證金。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履約保證金保管證明》。收購期限屆滿且滿足本次要約收購生效條件的,收購人將根據實際預受要約的股份數量,將用於支付要約收購的資金及時足額劃轉至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賬戶,並向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預受要約股份的過戶及資金結算手續。

本次要約收購所需全部資金來源於收購人的自有資金。收購人已就履行要約收購義務所需資金進行了穩妥安排,並承諾具備支付要約收購資金的履約能力。

六、股東預受要約的方式和程序

1、申報代碼:706051。

2、申報價格:15.79元/股。

3、申報數量限制

股東申報預受要約股份數量的上限為其股東賬戶中持有的不存在質押、司法凍結或其他權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數量,超出部分無效。被質押、司法凍結或存在其他權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報預受要約。

4、申請預受要約

漢商集團股東申請預受要約的,應當在要約收購期限內每個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內,通過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要約收購中相關股份預受要約事宜,證券公司營業部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交易系統辦理有關申報手續。申報指令的內容應當包括:證券代碼、會員席位號、證券賬戶號碼、合同序號、預受數量、申報代碼。要約期間(包括股票停牌期間),漢商集團股東可辦理有關預受要約的申報手續。

5、預受要約的賣出

已申報預受要約的股份當日可以申報賣出,賣出申報未成交部分仍計入預受要約申報。流通股股東在申報預受要約同一日對同一筆股份所進行的非交易委託申報,其處理的先後順序為:質押、預受要約、轉託管。

6、預受要約的確認

預受要約申報經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確認後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對確認的預受要約股份進行臨時保管。經確認的預受要約股票不得進行轉託管或質押。上市公司股份在臨時保管期間,股東不得再行轉讓該部分股份。

7、預受要約的變更

要約收購期限內,如收購要約發生變更,原預受申報不再有效,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動解除相應股份的臨時保管;漢商集團股東如接受變更後的收購要約,需重新申報。

8、競爭要約

出現競爭要約時,預受要約股東就初始要約預受的股份進行再次預受之前應當撤回原預受要約。

9、權利限制

要約收購期限內預受要約的股份被質押、司法凍結或設定其他權利限制情形的,證券公司應當在協助執行股份被設定其他權利前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撤回相應股份的預受申報。

10、預受要約情況公告

要約收購期限內的每個交易日開市前,將在上交所網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預受要約以及撤回預受的有關情況。

11、餘股處理

要約期滿後,若預受要約股份的數量少於17,248,049股(佔漢商集團股份總數的7.60%),則本次要約收購自始不生效,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動解除對相應股份的臨時保管,所有預受的股份將不被收購人接受。若預受要約股份的數量不低於17,248,049股(佔漢商集團股份總數的7.60%)且不高於21,560,000股(佔漢商集團股份總數的9.50%),則收購人按要約約定的條件購買被股東預受的股份;預受要約股份的數量超過21,560,000股(佔漢商集團股份總數的9.50%)時,收購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計算公式如下:

收購人從每個預受要約股東處購買的股份數量=該股東預受要約的股份數×(21,560,000股÷要約期間所有股東預受要約的股份總數)。

收購人從每個預受要約的股東處購買的股份不足一股的餘股的處理將按照登記結算公司權益分派中零碎股的處理辦法處理。

12、要約收購資金劃轉

要約收購期限屆滿且滿足本次要約收購生效條件的,收購人將含相關稅費的收購資金足額存入其在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結算備付金賬戶,然後通知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資金交收部,將該款項由其結算備付金賬戶劃入收購證券資金結算賬戶。

13、要約收購股份劃轉

要約收購期限屆滿且滿足本次要約收購生效條件的,收購人將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請辦理股份轉讓確認手續,並提供相關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完成對預受要約的股份的轉讓確認手續後收購人將憑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轉讓確認書到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股份過戶手續。

14、收購結果公告

在辦理完畢股份過戶登記和資金結算手續後,收購人將本次要約收購的結果予以公告。

七、股東撤回預受要約的方式和程序

1、預受要約的漢商集團股東申請撤回預受要約的,應當在收購要約有效期的每個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內,通過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要約收購中相關股份撤回預受要約事宜,證券公司營業部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辦理有關申報手續。申報指令的內容應當包括:證券代碼、會員席位號、證券賬戶號碼、合同序號、撤回數量、申報代碼。

2、漢商集團股票停牌期間,漢商集團股東仍可辦理有關撤回預受要約的申報手續。

3、撤回預受要約的確認:撤回預受要約申報經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確認後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對撤回預受要約的股份解除臨時保管。撤回預受要約申報當日可以撤銷。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3個交易日前,預受股東可以委託證券公司辦理撤回預受要約的手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預受要約股東的撤回申請解除對預受要約股票的臨時保管。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3個交易日(即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和2019年1月2日)內,預受股東不得撤回其對要約的接受。

4、出現競爭要約時,預受要約股東就初始要約預受的股份進行再次預受之前應當撤回原預受要約。

5、要約收購期間預受要約的流通股被質押、司法凍結或設定其他權利限制情形的,證券公司在協助執行股份被設定其他權利前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撤回相應股份的預受申報。

6、本次要約期限屆滿前最後三個交易日(即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和2019年1月2日),預受的要約不可撤回。

八、預售要約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6日,預受要約的股份數量合計46,470股。

九、本次要約收購的詳細信息

投資者如欲瞭解本次要約收購的詳細信息,請查閱公司於2018年11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的《武漢市漢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

特此公告。

武漢市漢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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