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籃”局長之殤:他交代材料寫了64頁 懺悔書寫了18頁

替人“站臺”“提籃”夢斷,他交代材料寫了足足64頁,懺悔書寫了18頁——

“提籃”局長之殤

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張斌

通訊員 王繼華 李燕

“想起死去的父親,面對犯有老年痴呆的母親,我內心只有‘羞愧’二字。如果他們知道我現在的處境,賞給我的只有兩記響亮的耳光。”

這發自內心的懺悔,來自嘉禾縣財政局原局長歐林軍。

近日,嘉禾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曾為老闆“站臺”打招呼、進行權錢交易的歐林軍,因犯受賄罪,已於今年4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退繳贓款295萬餘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多次替人“站臺”“提籃”

早在2009年,時任嘉禾縣原煤炭局局長的歐林軍就答應該縣一位縣領導(另案處理)的請託,由這名縣領導的弟弟來承建原煤炭局幹部職工的集資建房項目。2010年底,經過幕後操作招投標,這名縣領導弟弟掛靠的建築公司順利中標,獲得了投資達1400餘萬元的集資建房項目承建權。

2011年,經嘉禾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對該縣四大國有煤礦整體搬遷,並明確實行公開“招拍掛”供地。為推動縣屬國有煤礦棚戶區改造異地建設項目,該縣成立建設項目工地領導小組,歐林軍任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

當時,一名綽號叫“田雞”的個體老闆(另案處理)想加入棚改項目二期工程。歐林軍接受“田雞”請託,向分管縣領導(另案處理)極力推薦,併為“田雞”入股的公司在土地“招拍掛”等環節提供諸多幫助。

2011年10月,歐林軍相中郴州市某小區一套250餘平方米的別墅,“田雞”一次性幫其付清了69萬餘元的購房誠意金。2012年4月,“田雞”入股的公司取得了棚改項目二期工程的開發權。

不久,歐林軍又接受該縣某煤礦董事長李某林(另案處理)請託,助其取得嘉禾縣“調煤保電”工程。在歐林軍的“傾力相助”下,李某林完成9萬餘噸的“調煤保電”任務,僅價差便賺了個盆滿缽滿。這期間,歐林軍坐收李某林共176.6萬元“乾股”分紅。

2013年3月,歐林軍調任嘉禾縣財政局局長一職,在項目上的“話語權”多了,更成為老闆們的“關注”重點。

2014年12月,黃某掛靠的某園林公司中標嘉禾縣一個園林綠化養護管理項目,每年費用可觀。可個體老闆李某生(另案處理)不甘心,通過朋友多次向歐林軍打聽項目進展情況,希望歐林軍幫忙從中分一杯羹。歐林軍很快說服黃某,成功為李某生分得40%的股份。李某生提出送“乾股”給歐林軍,歐林軍讓他將“乾股”送給自己妹妹。

交代材料寫了64頁,懺悔書寫了18頁

2016年6月,郴州市紀委在調查一起案件時,發現了歐林軍存在涉嫌串通投標等違紀違法問題。這位局長的“提籃”之路戛然而止。

經查,歐林軍通過“提籃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達295萬餘元。同時,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他人所送紅包禮金共計22.56萬元;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出借購房戶集資款1500萬元,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

在接受調查的幾十天裡,歐林軍僅交代材料就寫了64頁,後悔莫及,夜不能寐。“自己辜負了家鄉父老的期冀,還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我真是無顏再見江東父老……”18頁的懺悔書,道不盡歐林軍無盡的悔意。他於2016年9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如今鋃鐺入獄。

“‘提籃子’行為,背後隱藏著政商勾結、利益輸送,不僅逾越紀法,還嚴重破壞一個地方的政治生態。”嘉禾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該縣將力斬“提籃子”黑手,最大限度擠壓“提籃子”的市場和生存空間,還社會以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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