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不代表墮落,舉報別人的人才是真正的道德淪喪”,羅永浩怎麼會說出這樣的話來?

八卦氣象臺


討論羅永浩怎麼說,為什麼這麼說,繼而對羅永浩進行攻擊,我個人認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這樣的類似的言論,比如吸毒不代表XX,毒品合法化等等似乎成了一種趨勢和潮流,這才是我個人覺得最可怕的,因為很多文章或者邏輯推理似乎“很有道理”,普通人看了之後很容易產生動搖。

熟悉我的人知道我是《眾神聊齋》的作者,但絕大多數人不知道,我在這本寫神的故事裡,也設計了一種毒品,並且是一種作用於靈魂的毒品(這種毒品的最大特點是,即使靈魂重新投胎,依舊會在這個靈魂上,直到這個靈魂衰亡,再也不能投胎)。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多查了一些和毒品相關的材料,也做了很多思考——實際上下本書我想寫的《眾神》系列,是想加入更多對毒品的思考的,但是我太懶了,一直沒有動筆——今天我就把我對毒品,吸毒這些事情的思考分享給大家,並且不歡迎大家反駁。

先說說那些所謂的【吸毒合法化】的他們的理論基礎吧:

首先大家先看這樣一張圖:


我不知道多少人看過這張圖,這張圖是針對各種毒品——或者叫對人體有成癮性,有傷害的一個表格,為了讓大家明白那些鼓吹【吸毒合法化】的理論基礎(必須說明,我不認同這樣的理論基礎,但是為了大家理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請大家先看明白),我標出了四個重點:菸草,酒精,大麻,甲鹼基安非他命,最後一個,就是我們常說的,冰毒。

看這張圖,很明顯有一個現象:大麻不論在成癮性,還是在生理傷害程度,都是遠低於菸草和酒精的,而冰毒的成癮性遠低於菸草和酒精,生理傷害程度和酒精差不多,所以一般人很容易有個結論:既然菸草和酒精都是合法的,為什麼比它們成癮性低,傷害低的大麻,或者比他們成癮性低,傷害差不多的冰毒要禁止呢?

注意!如果你也這麼想了,就證明你也認同這樣的理論基礎了。而且在今天以數據和科學為指導的情況下,一旦你這麼想了,你也很難在“理論層面”推翻這一套,久而久之,你只能靠道德來推翻這個結論。

而如果依靠道德來推翻這個結論,如果你的學識再廣一些,你很容易得出一個結論:道德,是個人要求自己的事情,如果一個人用了成癮性比酒精和菸草這類合法產品更低的東西,並且對自己傷害程度也不如菸草和酒精,那就只是他個人的“道德問題”,別人為什麼要干涉呢?

看到這裡,大家大概也不奇怪,為什麼羅永浩,或者和羅永浩差不多階層的“精英”們,會有類似和我們普通人大相徑庭的結論了吧?

這就是“理論根基”。

而且你休想改變他的思想。

為什麼呢?

大家要明白一個道理,但凡精英,都有兩個基本特點:第一,邏輯或者這個世界的基礎知識紮實;第二,有自己的一套理論體系(否則如何與普通人分割開來?)。

而我剛剛從上面這張圖推演的“吸毒”只是個人的道德問題,整個過程的邏輯是既有基礎(科學測試的圖表),又有推演過程,所以很容易讓這些“精英”們將這個結論變成自己的結論。

同時“精英”們又有自己的一套理論體系,換句話說,他們並不一定認同現實的道德,故而很可能會更加堅持自己的觀點,也就是所謂的“吸毒是個人道德問題”。


以上,算是從另外一個層面解釋了,為什麼大家看到很多人,尤其是一些我們看起來還挺有腦子的人,卻根深蒂固的有這樣的想法。


但是我必須說一個結論:以上的結論是錯的!

由於我要寫小說,本著一個理工科生寫神話小說,並且還順理成章的加入了“靈魂毒品”這麼個設定,我在這件事情上確實思考過很久,所以我下面會告訴大家,為什麼上面這個看似邏輯嚴密的結論,其實是錯誤的,請大家注意看,否則只看上半部分,很容易讓一些不明所以的人走上吸毒之路!


下面我想說的東西,就是以上這個邏輯推論的最大錯誤,也是我自己的小說中一直在強調的一件事:

邏輯可能是嚴密的,但是邏輯並不代表人心。


以上這句話大家初看可能不知道和上面的圖的關係是什麼,實際上上面的邏輯關係在推演的時候,完全忽略了幾個基本的“常識”——注意,這些常識並不是邏輯推演,但是它是客觀存在的,我會一一解釋:

第一個“常識”,人們在吸毒上的路徑,和在吸菸喝酒上的路徑並不一致。

這是大家最容易忽略的常識,也是上面這個邏輯(吸毒是個人道德問題)推演的最大漏洞。

沒錯,大麻,或者冰毒的成癮性並不高(可能不高,具體還請一些專業人士回答吧),對人體的傷害可能有限(我們假設這張表是真的,因為百度上一搜就出來了),但是我們不要忽略了一點,人們去吸大麻,或者冰毒,目的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神經系統的“慾望”的——而喝酒還有抽菸卻不僅僅如此,這點很重要。

而大家知道一件事情,人的神經系統是有耐受效應的,如果一個人吸大麻或者冰毒,到了一定程度,無法滿足自己神經系統的“慾望”時,他會怎麼辦?他很可能會有兩種轉移:第一,改注射(挺嚇人的對不對?電影門徒裡就演了這個);第二,改吸讓自己神經系統的慾望更加容易被滿足的毒品。

換言之,一個人接觸了初級的毒品,大概率,長期來看,他會沿著上面那張圖的路徑,去找那些更加讓自己“爽”,換言之,成癮性更高,對自己傷害更大的毒品——而在這個過程中,很有可能是此人自己控制不住的:因為毒品的作用是人的神經系統,控制這個人的基礎設施也是他的神經系統,在此時,這個人的神經系統已經被毒品“寄生”了,可以說已經不受自己控制了(別跟我說什麼個人意志,個人意志從生化科學上來說,只是物理的神經系統的宏觀體現,當神經系統已經被寄生,談什麼宏觀上的個人意志?)

大家明白了嗎?

上表中,毒品最可怕的,是哪怕你只接觸了最初的低成癮的,低傷害的毒品,你最終接觸高成癮性,高傷害的毒品的可能性,也比不接觸毒品的人高了很多個數量級。

而上面那張表,以及上面那張表的推演邏輯,根本不會給你推演這個過程,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我們的大腦的被訓練的推演方式,在同一個時刻,要麼只能推演空間邏輯(幾何),要麼只能推演時間邏輯(物理速度等),而同時要推演空間和時間的雙重邏輯,不經訓練的大腦是推演不過來的。

而上面的那張表的漏洞就在於此:它只告訴你有比酒精和菸草低的毒品,你的大腦就自然會形成那這些毒品是害處低的,然後你的大腦就會有個推演是那這些是可以嘗試的。(空間邏輯)。但是你的大腦不會運算這個空間邏輯之後的你的發展(時間邏輯)。

而客觀事實是,我們的世界是空間邏輯和時間邏輯是同步運作的。

這就是我說的:邏輯之外,還有人心。

到這裡你大概會問我,那酒精和菸草,難道不會和你說的一樣麼?你憑什麼給它們開脫?

這就要說道我說的下一個常識了:

第二個“常識”,酒精和菸草的狀況,是數千年以來,與人類社會長期磨合之後的“社會科學”的產物。(恩恩,這又是一個無法用邏輯推演的東西,我會盡量的講,你能理解多少就理解多少)。

在講菸酒之前,我先說說我們今天看到的毒品,都是怎麼來的。

我們耳熟能詳的毒品,大概有這麼些:五石散(沒錯,晉朝大家普遍嗑藥就是這個,被孫思邈叫停了),鴉片,海洛因,冰毒。

這些毒品的緣起,大概除了海洛因,最初的時候都不是想製作一種毒品進行販賣:

五石散,是煉丹修道,甚至一部分是為了治病而產生的

鴉片,最初就是為了治病的(麻醉作用)

冰毒,最初是為了二戰(一戰?)時期讓士兵更加專注的打仗的。

關於冰毒我多說兩句:冰毒對神經系統的亢奮作用會使人專注,這也是很多明星解釋的,寫劇本,寫歌詞,寫段子的時候用冰毒提神的“理論基礎”,但是就同我前面說的一樣,這種理論基礎的邏輯是有漏洞的,篇幅關係我就不多嘴了。

換句話說,上面幾種毒品,從他們的製造目的來看,成為毒品根本不是他們的製造者製造他們的目的!它們成為毒品,完全是個意外。

這點也經常是一些居心叵測或者腦子不清楚的人拿出來逼逼的“理由”之一,比如“冰毒早期是美國給自己的士兵用的,怎麼可能是毒品?”

這種混蛋邏輯是我剛剛說的典型的“空間邏輯”,因為這個邏輯根本沒有看到後來美國發現冰毒的另外的效應後,嚴格制止的客觀事實。

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到一個客觀事實:人們常規為了解決某個問題而發明製造出某個東西,但是製造之後,卻因為它滿足了人們其他的“慾望”而變得不可控,這種事情層出不窮,比如偉哥的發明,但是這件事情在毒品方面,卻異常嚴重。

剛才我說的時候說了一句“除了海洛因”,因為海洛因,我幾乎可以百分之百的確信,這是人們(某些組織),開始有組織有目的的製造“毒品”了!

換句話說,一旦有人發現某種東西作用於人們的神經系統,並且短期內可以大量獲暴利的時候,他們就開始把此當做一項專業了,這才是最可怕的。

鴉片最初是為了治病,但是有人發現鴉片的副作用(上癮)有利可圖,於是開始提純鴉片成海洛因,甚至開始化學合成海洛因——換言之,從“治病”目的,已經變成了“讓你上癮給它帶去利益”了。

今天越來越多的毒品,製作的邏輯,都是上面的邏輯,那就是:不斷髮現和尋找能讓你上癮並且給它帶去暴利的東西,做到極致,成為毒品。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有些困惑?這不是一個商業邏輯嗎,大多數的商家都是這樣的,為什麼毒品要單獨拿出來說?

這也是很多人為毒品開脫的一個理由。

這就是我說的關鍵,這點很不好理解,我用菸酒來舉例吧:

菸酒的歷史很長,從最初的時候人們就在使用(注意,此時人們並沒有將其當成一個“毒品行業”這是關鍵),並且在數千年的歷史裡,人們有意無意的通過各種社會規則,與其達到了一種動態平衡,讓人們的行為只侷限在這兩種東西上。

我舉個例子大家就明白了:喝酒會讓人嗨,但是今天的社會上,喝酒和嗨了不是人的唯一目的,可能是為了應酬,可能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所以喝酒本身的嗨,並不重要(這是人類社會和酒的互訓結果),並且最關鍵的,由於長久的社會文化,導致為了和嗨而不斷和更容易讓你嗨的酒的人少很多,並且,最重要的是,也是由於長期的社會文化,即便因為神經系統的耐受性,一個人喝酒久了之後同樣的酒量不會讓他嗨(就是醉),他也只會喝更多的酒,而不是想著通過其他毒品來讓自己“更嗨”。

煙也一樣,你總沒見過一個人煙癮太大,到最後抽菸已經不能滿足他的“癮”了,轉而去吸鴉片了吧?

以上,就是菸酒這兩種東西,在數千年來和人類共同磨合,共同互訓而產生的結果。這是人類社會的“常識”,換言之,任何一個國家,在這個常識上建立道德和法律體系,是“相對安全”的。

而在毒品品類,這個“常識”是不存在的。一個人吸A毒品,耐受性到了一定程度,就會吸B,繼而C,這種吸毒鏈路的擴展性是不可預期的,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和道德體系,都無法建立在這個“不穩定,不可預期的常識”之上,任何一個民族的人,以及民族文化,也沒有辦法在短短的幾十上百年與這些神經物質建立平穩的社會文化,這就是菸酒和毒品的區別。

簡單來說就是:菸酒在成癮性和傷害性上確實存在比一些毒品高的情況,但是由於長時間的與人類社會磨合,已經有了一套約定俗成的規矩,來限制這種成癮性和傷害,而人類社會,不論從個人還是集體,都無法為其他毒品建立新的規矩,個人認為,也沒有必要再為其建立(因為成本高,效果不可估量)。

大家注意,上面的結論,不是一個邏輯推演的結論,而是一個客觀事實,換言之,菸酒的合理性問題也是我剛才說的那點:

邏輯之外,還有人心。


我不知道多少人會看到這裡,但是我想再從宏觀上說說這個問題,也就是,我們從一個民族,或者社會層面來說,為什麼要禁毒:

我在《眾神聊齋》中提到一個概念(或者叫思考):一個民族如何進化?

我們知道,普通生物的進化,靠的是變異之後的自然選擇。

而人類與普通生物最大的不同,是人類可以有意識的選擇自己的進化方向(當然,也有可能是錯的),以提高進化效率(變異大多數是不好的,少數才是更好的)。

而一個民族的進化會更難,這要求這個民族的大多數人的基礎素質達到一定程度之後,才有機會在某個爆發點開始集體進化。

拿我們和印度相比,我們是在幾十年前打破了階級,男女差異,等級制度,並且做到了很好的基礎教育,才能在今天有幾億人擁有工業能力(這個不吹不黑,是個龐大的基礎),才能支撐我們不斷前行。

而印度,現在還有種姓制度,全國的識字率極低(注意,是識字率,不是有知識的人),這種工業基礎及其薄弱。

這就是兩個民族的差異。

說這麼大的話題有什麼用呢?

一百多年前,我們知道有一場鴉片戰爭,對我們觸目驚心,我們被叫做東亞病夫,從這個教訓中,我們要總結什麼呢?

我個人認為,別的都不總結,但有一點必須有:毒品,是阻止一個民族整體進化的絆腳石之一。

一個民族如果不能整體進化,那就是落後,落後就要被捱揍。

當然,你會和我說,閉關鎖國,閉門造車也會阻止一個民族進步,沒錯,我認同,我不僅認同這一點,而且我認為某些思潮(比如閉關鎖國),是另外一種毒品——精神毒品。

這就是為什麼,我在我的小說裡設計的毒品是“靈魂層面的毒品”,哪怕你重新投胎,你也擺脫不了——物理的毒品,只毒害一個人,他死了,別人不受影響。精神的毒品,毒害的是一批人,他死了,其他投胎而活的人,依舊會“享受這個毒品”。

以上,不是嚴密的邏輯推理,這篇文章也和我之前的回答不一樣。我之前的回答,邏輯都是嚴密和清晰的,但這篇回答裡,我向大家展示了邏輯難以企及的一面,以及我們大腦在運算邏輯的時候的缺失性。

而這種缺失性,在毒品這件事情上,異常嚴重。


另外,我從來不認為個人意志可以和毒品抗衡,原因很簡單:毒品作用的地方,就是個人意志的物理基礎:神經系統。我們不要自以為是到以為底層物理基礎已經改變了,自己還能意志堅定。

對此,我對那些緝毒警察們,致以深深的敬意!包括那些因為緝毒而染上毒品的警察們!

為什麼我要提這個呢?這是我們社會上關於毒品的,另一個規則漏洞。

我看過一些報道,一些緝毒警察,或者臥底們,為了打入毒販內部,不得已在某些場合要和他們一起吸毒,結果,雖然案子破了,但是自己卻染上了一身的毒癮。

這樣的緝毒警察們,於公,是不能留在警隊裡的,但是他們的生活,是如何淒涼?(有些毒是戒不了的)。

於情,我們對這樣的緝毒警察們,到底應該是敬仰,還是鄙夷?

我認為是應該報以更高的敬仰,因為他們為我們這個民族犧牲的,更多。

可是我也沒有辦法,我能分析的清楚毒品對個人,對民族的危害,但是我卻對這些為了保護我們,而染上毒品的警察們,不知該如何。

我的下部《眾神》系列小說,本計劃在《眾神聊齋》的靈魂毒品的基礎上,加入這樣的緝毒警察的故事,我不能為他們做什麼,但至少,我想寫寫他們,他們的個人,因為各種原因,不能被世人知道他們的真面目,但是他們的群體,他們的精神,他們的犧牲,不應該被我們遺忘。

就像我們不能遺忘鴉片給我們民族帶來的傷害一樣。


如果你能看到這裡,我請你將這篇回答轉發一下,不是為了別的,為了我們心中堅持的信念。

謝謝你!

邏輯之外,還有人心。



我是江南沐雨,縱橫文學《眾神聊齋》作者。


沐雨縱橫眾神聊齋


老羅14年因為寧財神吸毒的事情而在微博道出的這句話:吸毒不代表墮落,舉報別人的人才是道德淪喪”!這樣的言論我覺得看個人而言,吸毒確實不代表墮落,舉報吸毒幹嘛不去舉報販毒!這剛好也符合老羅的個性,你管我錘子不錘子好不好,賺不賺錢,你不買就不要BB!


老羅的想法應該是這樣:毒品永遠都是被抓的人上頭條,特別是明星,而且大部分都是被舉報來著,我也很納悶啊!躲家裡吸毒咋就這麼一抓一個準?還都是明星居多?人家在家裡吸毒,又不是跑外面當別人面吸毒,教壞其他人吸毒,也不至於吸完毒去危害社會,頂多睡覺了事!一旦被舉報了,吸毒的人基本上這一生名聲就毀了。賠錢、坐牢、封殺等比比皆是,反而販毒的照樣販毒,既沒有曝光,也不是明星,就算被抓,量不夠也罪不致死,關幾年出來繼續幹!


但是換句話說還是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沒人吸毒,那麼也就不存在販毒了,還是要從明星抓起,讓他們知道我國對於毒品是0容忍!


光圈與快門


首先我們清理一下戰場,只討論題主提出的問題,請那些痛恨老羅“精日”的或者認為他是個錘子的朋友先出去,你們永遠正確。

好了,我們把整個問題拆開,第一部分,吸毒在法律上屬於什麼性質?

違法,但不犯罪。

那麼具體違反的是什麼法?




那麼,我們明確一下,在只吸毒不販毒製毒不強制和容留他人吸毒情況下,吸毒屬於違法行為,並且屬於社會危害較小,只殘害自身的違法行為。

那吸毒屬不屬於墮落?

我個人覺得,沉迷於一種有害健康並且難以剋制的嗜好、久而久之甚至會影響自己和家人或者社會關係的,可以稱之為墮落。但控制在自我傷害範圍內的墮落,只能由家人批判,而輪不到社會批判。比如我喜歡集郵是種愛好,沉迷於集郵到影響工作和家庭責任的時候,甚至為了集郵影響家庭日常開支的時候,作為關心我的家人當然可以斥責我,作為朋友和路人當然可以譴責我,但這個時候不存在道德優越感,你可以認為我的行為不對不負責,但你展開人生攻擊就是你借題發揮了。

所以我覺得面對公眾人物吸毒,你惋惜、譴責他對家人不負責都可以,但你要踩上一萬隻腳讓他永世不得超生,你一定別有用心。

最後回答一下下半部分的問題。舉報屬不屬於道德淪喪?首先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各位,我們的孔孟儒家是不贊成舉報親人的。

先給大家講一個孔子有關“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故事。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矣。”(《論語子路篇》) 有一天,葉公(就是“葉公好龍”故事中的那哥們)對孔子說:“我們那有一位正直的人,父親偷別人家的羊,他馬上去官府舉報了他老爸。”溫文爾雅的孔子沒有立即表態,而是委婉地回答說:“我們那對於正直的標準要求不一樣,我們是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於是,我們那兒的人都能行直道。”

舉報,大抵應該是連坐制產生後的手段,當時舉報的絕對目的,是獲利、報復和自保。那有沒有既不損害我的個人利益、同時不損害社會並且不夾雜私怨的舉報呢,我相信還是有的,他們單純的認為這個行為不對而不應該存在,所以希望其中止違法的行為,這一點,我並不完全同意老羅,我認為不能簡單的歸結於道德淪喪。但我並不支持舉報這種行為,因為這種不承擔後果的制裁之力太容易被濫用。


何俊怡1


看了這個微博,我倒是不驚訝,這倒是像羅永浩所說的話,語不驚人死不休。而在之前曝光了羅永浩喜歡日本文化以及日本產品等的觀點上,也是有失偏頗,包括央視也點名批評過,我個人覺得作為一個公眾人物,還是講話需要注意的。



出了名的羅大嘴,不用我的產品都是sb

事實上,羅永浩的大嘴是行業內人盡皆知的東西,而且他特別是一個情緒化的人,比如說在之前的發佈會上,問號曾經在發部堅果Pro上一度哽咽,他說出了這樣的話:當有一天我的手機賣了幾百上千萬臺,連傻逼都在用的時候,你要知道這是為你們做的!



這句話也是讓很多人反感,作為一個手機廠商,一個企業家,一年的銷售量幾十萬部而已,在當時的情況下,說出這樣討人厭的話,讓投資者都很是氣憤,據說有投資人半夜給羅永浩打電話說問他,質問他為什麼要在臺上講傻逼,這樣的話。

不過消費者倒是很誠實,經過最厲害的兩款產品,堅果Pro和堅果Pro2,銷量也不過100萬部左右,確實沒有那麼多傻逼用羅永浩的產品。



毒品帶給中國的,是無盡的災難

而此次羅永浩微博裡的話,雖然是他很早以前講的也不能發,現在落後骨子裡,其實他是沒有分清楚我們所處的地位和其他西方國家是不太一樣的,同時他也沒搞清楚,毒品給近代的中國到底帶來了什麼。

我們說從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毒品在搜刮完中國人的財富之後又成為了戰爭的導火索,而這次戰爭我們也都知道,以清政府的失敗而結束,從這以後就開始了屈辱的近現代史。



而因為鴉片,讓整個中國都陷入危機,鴉片戰爭之後,國不將國,是民不將民,它所帶給中國的,其實是近現代的虛偽。

而如今中國又再一次崛起,但毒品這個東西,實實在在還在威脅著整個國家和人民的財富。同時有那麼多的緝毒警察用,整日命懸一線做緝毒工作,難道羅永浩就可以理直氣壯的說吸毒的人無罪嗎?那是他自願?



三觀的確是跟我們不太一樣

對羅永浩來說,其實從他的講話中的確可以看出,他某些邏輯跟我們不太一樣,某一方面他可能是一個比較真實的人,但另一方面又顯得他與我們格格不入。

包括之前關於日本文化的某些言論,我們不否認,其實在大多數中國人眼中,日本的確是一個怎麼說相對比較優秀的文化氛圍,很多中國都沒有保留下來的東西,在日本很多地方,如今依然可以看到,這是值得我們反思的地方。



同時在熊培雲的西風東土也曾經說過,日本人是真的瞧不起中國人,但中國人只是表面瞧不起日本人,這個話其實很有道理,遇見日本對於我們來說的確是有很多恩怨,但你日本如今的表現來說,確實是值得稱讚的,但顯然我們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素質的發展並沒有趕上經濟的發展。

但羅永浩所講的話,就有失偏頗了,我個人還是覺得言論自由雖好,但也要注意其說話的態度與方式,所要表達的意思也應該更清楚,而不是讓很多人都有歧義,尤其是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來說!


互聯網的放大鏡


仔細看文章,不要片面,也不要過度解讀。

為什麼吸毒是違法而不是犯罪,為什麼聚眾吸毒是犯罪,藏毒,販毒都是犯罪?

很多人都喜歡佔據道德領地,做“道德表”,認為凡是沾毒,一律該死。

吸毒的人群有很多種,當然,我說上面這些並不是袒護。

吸毒的裡面有一個大群體是被誘騙,甚至是強迫的,這種劇情在很電影電視小說裡屢見不鮮,這群人是無辜的,是某種鬥爭的犧牲品。

吸毒裡面還有個是好奇害死貓的群體,這些人高估了自己的意志力。

所以說,雖然這些人都違法了,但未必這些人就墮落了。

下面那句話,舉報別人“在自己家中”吸毒。該不該舉報?當然該,但是呢?這明顯是個局,如果這個舉報人不是警察也不是臥底,那麼,老羅說的就非常正確了。


一隻壞貓


這個問題真的很惡毒,惡毒的讓人倒吸一口涼氣。

1350多個回答,都在批判羅永浩,但是沒有人問一問,這話是他說的嗎?在什麼場合下說的?是原話嗎?

起初,我是不信的,因為這不是一個正常人或者一個企業家能說出的話。

最後,我找到了那張微博原圖。

果然,這是一次斷章取義的解讀,網友是很容易被引導的,老羅不冷靜的言辭,特別容易被曲解誤解,我相信他原本不是這個意思。

他的原意是,財神是被"朋友"拉下水,在朋友家被這個朋友出賣了。

不論怎麼說,現在可能沒人想知道他表達的真正意思是什麼了!

雖然很替他惋惜,但沒辦法,控制不了自己的言行,只能當個憤青,無法擔任創業重任。

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的善意,更多的是希望看你笑話的人。

有時候,學會隱藏自己的真實想法,才是生存之道。

共勉之。



臨淵野望


以前還覺得他挺好,現在才知道,這個人腦子確實有問題,沒有一點社會責任,哎!看人真不能看表面呀!如果吸毒是自己的事,中國人人都吸毒會怎麼樣?你他媽的清朝歷史沒學過嗎?越寫學來氣!等我去你主頁罵你去,大SB.


阮景偉


羅永浩是不是“錘子”🔨?

如果是這個,不就結了嘛!

這種問題請一個小學生來回答就行了。哦,不,還是請初中生吧!小學生還是有點不靠譜,因為昨天我上小學一年級的女兒跟我說“我上不上學關你們什麼事?”……這跟🔨的認識不是一樣一樣的嗎?

為什麼初中生靠譜點呢?一個侄子上私立初中,被老師打耳光好多次不肯說,後來他媽媽問他“老師打你為什麼不告訴我?”這位侄子說:因為是我不認真,老師是為我好---後來他考上了省重點高中。

對於錘子這種理論和邏輯,我是不會去分辯的,有點掉價。

錘子是個成功人士,他的智商肯定也很高,比我們大多數人成功,不知道為何會有這種認識,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

我再講個真實的故事:西部農村兩郎舅喝酒到了傍晚,妹夫堅持酒駕要開小車回家,大舅哥說:你敢開我就敢報警!妹夫以為說著玩,開車走了,沒多久就被警察堵住了!大舅哥真的報警了。大多數人都嘲笑他們兩個,一個膽大,一個糊塗。

後來大舅哥解釋:這個狗日的連我都勸不住,只有警察才能徹底收拾他!他不要命傾家蕩產算球,老子的妹妹怎麼辦?

喝酒和吸毒,誰的危害更大?國家為什麼禁毒不禁酒?


換個姿勢看地球


吸毒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吸毒不僅會讓人喪失意志黑白難分損傷身體,也可能讓吸毒傾家蕩產連累家人社會。吸毒者一定程度在助長製毒販毒犯罪行為。吸毒行為看上去是個人行為,但吸毒破壞了公秩良俗道德倫理,不對吸毒者予強制措施早晚會有害周邊人,如果人人沾毒整個社會將喪失精神物質的增長功能。製毒販毒吸毒行為在大多數法制國家都受到法律制裁的,沒什麼值得同情。發現有人吸毒及時舉報這是公民的良知,老羅是非不分顛倒黑白倒打一把,正說明老羅三觀有嚴重問題。自媒體不是法外之地,散佈嚴重錯誤言論,有關部門不能坐視,應儘快還網絡一片乾淨的天空。水彩畫《靈魂集市》作者俞果,歡迎關注。



畫家俞果


吸毒是嚴重違法的事情。

舉報吸毒,從桌面上公開講,是正確和值得提倡的,因為有助於社會管理。

但是,從私下感情裡講,總感覺不道德,不講情誼,沒有義氣,沒有感情。

道德的做法是……幫助他解毒,聯繫他的親戚朋友,大家一起努力,共同用愛心來給他改正錯誤。……比如聯繫解毒的單位等等。(假如屢教不改再二三,三而四的不改,還危害親戚朋友四鄰,才可以被逼無奈舉報)

人和人之間是需要愛的。如果一個人犯了錯,馬上舉報,等於說,把他扔到冰冷冷的強制機器裡面去執行,總會私下裡感覺很不道德。

法律是不講感情的。

道德一般是維護人們之間的溫情的。

舉報,等於背叛私人之間的感情。當然也可以說是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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