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黨內監督途徑探索歷程回顧:練就自我淨化“絕世武功”


改革開放以來黨內監督途徑探索歷程回顧:練就自我淨化“絕世武功”

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制定和修訂一系列黨內重要法規

中國共產黨是一黨長期執政,制度優勢已經充分顯現,但也面臨風險和挑戰,最大挑戰就是對權力的有效監督。早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同志就提出跳出“歷史週期率”的重大課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以毛澤東同志為代表的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遵循馬列主義建黨學說,勇於實踐,大膽探索,初步確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的基本格局。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標誌著黨和國家進入新的歷史時期。繼續探索如何在執政條件下強化黨內監督、實現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徑,這是推進新時期黨的建設偉大工程必須回答和解決的重大課題,也是貫穿新時期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邏輯主線。經過四十年實踐探索,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產黨破解一系列監督難題,取得歷史性進展,開闢一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強化黨內監督的有效途徑,為推進當代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建設提供“中國方案”。

黨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對黨內監督有效途徑的重要探索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深刻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結合新時期黨的建設新的實際,著手探索中國共產黨在執政和改革開放條件下加強黨內監督的有效途徑。

端正黨風是端正社會風氣的關鍵。鄧小平同志贊成陳雲同志提出的“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的重要論斷,提出要端正黨風,糾正不正之風,打擊經濟犯罪。抓黨風、社會風氣好轉,要從高級幹部抓起,從具體事件抓起。1983年至1987年的整黨,是我們黨在執政和改革開放條件下加強自我監督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實踐。

堅決防止黨內高層腐敗現象。鄧小平同志指出:從實行對外開放和對內搞活經濟政策以來,不過一兩年時間,就有相當多的幹部被腐蝕了。這股風來得很猛。要堅持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懲治腐敗,在整個改革開放的全過程中都要反腐敗。

靠教育靠制度,搞制度靠得住些。鄧小平同志指出:克服特權等腐敗現象,既要解決思想問題,又要解決制度問題。針對黨內生活新情況新問題,黨中央制定《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關於高級幹部生活待遇若干規定》等重要法規。

堅持民主集中制。

鄧小平同志指出:民主集中制的貫徹執行,這也是一種監督。對領導人最重要的監督來自黨委會本身。各級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由黨的委員會民主討論,作出決定。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不允許任何領導人實行個人專斷和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

建立群眾監督制度。鄧小平同志講過:由於我們黨的執政黨地位,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和宗派主義的習氣。他強調:凡是搞特權、特殊化,經過批評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權依法進行檢舉、控告、彈劾、撤換、罷免,要求他們在經濟上退賠,並使他們受到法律、紀律處分。

要有好的機制體制保障。鄧小平同志提出:加強黨內監督,最重要的是要有專門的機構進行鐵面無私的監督檢查。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任務不只是處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維護黨規黨法,切實把我們的黨風搞好。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規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黨在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對黨內監督有效途徑的重要探索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面對風雲變幻的國際形勢和國內政治風波的影響,面對消極腐敗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領域滋生蔓延的形勢,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重要論斷,要求全黨聚精會神抓黨的建設,繼續探索黨在執政和改革開放條件下加強黨內監督的有效途徑。

重點抓好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強化領導集體內部的監督作用。江澤民同志指出:各級領導班子要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及時糾正各種不正確的思想和行為。1998年至1999年,黨中央在縣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主要內容的黨性黨風教育活動。

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江澤民同志指出:抓住作風建設就抓住了新形勢下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同時,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包括加強教育,健全法制,強化監督,深化改革。通過深化改革,不斷剷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建立思想道德和黨紀國法兩道防線,加強主動監督。江澤民同志指出:教育是基礎,法制是保證,監督是關鍵。要加大監督力度,特別要加強主動監督,把監督的關口往前移,加強事前防範。1997年初,黨中央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制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這兩部基礎性法規是我們黨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期為強化黨內監督、抵禦道德風險所做的重要制度探索。

建立起一整套便利、管用、真正有約束力的制度和機制。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實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質詢制度和民主評議制度;發揮司法機關和行政監察、審計等職能部門的作用;對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推行政務公開制度,加強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等等。這些制度和改革措施的實施,對於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起到一定作用。

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

江澤民同志提出:充分發揮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在黨內監督中的作用,黨委領導同志要自覺接受同級紀委的監督。同時,要把黨內監督同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民主監督和無黨派人士的監督結合起來,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監督結合起來,逐步形成強有力的監督體系。

黨在十六大以後對黨內監督有效途徑的重要探索

黨的十六大以後,黨的建設進入新世紀新階段,面臨著新的形勢和任務。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這個主題,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進一步探索在執政和改革開放條件下加強黨內監督的有效途徑。

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號召全黨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大力倡導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同時,按照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要求,先後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努力解決黨員幹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黨風建設帶動政風和社會風氣的好轉。

中央領導集體率先垂範,接受監督。在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上,胡錦濤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會報告工作,接受全會的監督。黨的十七大決定:“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地方各級黨委常委會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定期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的制度”。這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在擴大民主、加強監督方面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黨中央以身作則,以上率下,要求全黨加強對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加強對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權力行使的監督。

逐步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長效機制、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的監控機制。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堅持統籌推進,把改革的推動力、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監督的制衡力、懲治的威懾力結合起來,增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整體性、協調性、系統性、實效性。

大力推進黨內監督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改革開放以來,在黨中央領導下,各地各部門積極探索建立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巡視、談話和誡勉、輿論監督、詢問和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為推動黨內監督規範化制度化奠定了重要基礎。2003年12月,黨中央認真總結黨內監督制度創新成果,頒佈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這是我們黨第一部黨內監督專門法規,標誌著黨內監督進入規範化制度化的新階段。

努力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監督體系。胡錦濤同志提出,要把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民主黨派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很好地結合起來,形成監督合力,提高監督效果。他指出,在整個監督體系中,黨內監督是最重要的監督。要以擴大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以強化黨內監督帶動各方面的監督,從而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監督體系日益完善。

黨在十八大以後對黨內監督有效途徑的重要探索

黨的十八大以後,世情、國情、黨情繼續發生深刻變化,我們面臨的發展機遇和風險挑戰前所未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圍繞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拓展長期執政條件下加強黨內監督的有效途徑。

必須把強化黨內監督作為黨的建設重要基礎性工程。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障。長期以來,黨內不願監督、不敢監督、抵制監督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黨內監督缺位,必然導致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習近平同志指出:黨內監督是永葆黨的肌體健康的生命之源。要勇於直面問題,敢於刮骨療毒,不斷增強向體內病灶開刀的自覺性,使積極開展監督、主動接受監督成為全黨的自覺行動,從根本上解決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

必須首先從高級幹部抓起。全面從嚴治黨,既對廣大黨員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對“關鍵少數”特別是高級幹部提出更高更嚴的標準,進行更嚴的管理和監督。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對黨絕對忠誠,模範遵守黨章,嚴格按黨的制度和規矩辦事,夙興夜寐為黨和人民工作,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殊,都不破壞黨的制度和規矩。習近平同志強調:必須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

必須堅持完善落實民主集中制。堅持民主集中制是強化黨內監督的核心。強化黨內監督必須嚴格黨內政治生活,把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有機結合起來,把上級對下級、同級之間以及下級對上級的監督充分調動起來,確保黨內監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淨化黨內政治生態。習近平同志指出:民主生活會要及時召開,遇到重要問題或普遍性問題,需要集體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就要召開民主生活會,把事情說清楚、談透徹,讓大家習慣於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錯誤、共同進步。

必須落實黨內監督責任。黨內監督是全黨的任務。黨委負主體責任,不能當“甩手掌櫃”。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既要掛帥又要出征。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要負監督責任。全黨要建立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檢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習近平同志強調:要緊緊咬住“責任”二字,抓住“問責”這個要害。健全制度、細化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擔當。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

必須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習近平同志指出: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要堅持紀嚴於法、紀法協同,把執法、執紀貫通起來,實現監督全覆蓋。要堅持用黨章黨規黨紀管住全體黨員。要依據憲法法律管好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要實現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要把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建立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監督網,將監督觸角向基層延伸。黨內監督要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重在日常、貴在有恆,最大限度防止黨員幹部出問題。

必須堅持高標準和守底線相結合。習近平同志指出:既要注重規範懲戒、嚴明紀律底線,更要引導人向善向上,堅守共產黨人精神追求,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中央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就是要“把合格的標尺立起來,把做人做事的底線劃出來,把黨員的先鋒形象樹起來,用行動體現信仰信念的力量”。既樹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嚴明黨的紀律戒尺,這就是把黨章權威樹起來、立起來。

必須讓人民來監督權力。習近平同志指出:要堅持黨內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相結合,讓人民群眾不斷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要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厲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要堅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對黨的執政基礎威脅最大的突出問題。要堅持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作風是否確實好轉,要以人民滿意為標準;群眾不滿意的地方,就要及時整改。

必須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習近平同志指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範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制定和修訂《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重要法規,修改憲法部分內容,制定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使紀律和法律的尺度更加明確,制約權力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緊,監督權力的制度優勢充分釋放。習近平同志強調,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推動黨的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國理政的實際效能。

必須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習近平同志指出:監督國家公務員正確用權、廉潔用權,是黨內監督的題中應有之義。要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他指出: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審計監督等貫通起來,增強監督合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必須強化紀委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習近平同志指出: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監督執紀問責是黨章賦予紀律檢查機關的根本職責。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要推動黨的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保證各級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紀委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40年的改革開放推動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發生歷史性變化

改革開放以來,歷屆中央領導集體都高度重視黨的監督問題,從不間斷對黨內監督有效途徑的實踐探索。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監督的思路、格局、體制等都發生了重大變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新時代開展黨內監督指明瞭前進方向。

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監督思路發生重大變化。在監督原則上,更加強調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在監督任務上,強調重點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鬆軟問題。在監督內容上,將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等情況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監督制度上,對黨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以及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的監督職責作出全面規定,充分體現黨中央和中央領導同志以身作則、以上率下,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2016年10月修訂頒佈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系統梳理、總結、提煉黨的十八大以來推進黨內監督的新鮮經驗和管用實招,標誌著新時代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實踐理論制度的全面創新。

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監督格局發生重大變化。在紀律監督方面,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用黨章黨規黨紀管住全體黨員。在監察監督方面,將行政監察上升為國家監察,把執法與執紀貫通起來,依據憲法法律管好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在派駐監督方面,推進各級紀委監委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紀檢監察組,解決“監督盲區”問題。在巡視監督方面,加大授權力度,使其真正成為發現問題、形成震懾、解決突出問題的“黨之利器”。實踐證明,巡視是實現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有效方式,是實現執政黨自我監督和自我淨化的有效途徑。伴隨著40年來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我們黨已經形成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四個全覆蓋”的權力監督格局。

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監督體制發生重大變化。首先,紀委的產生機構發生變化。40年前,恢復重建的中央紀委由黨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從十二大開始改由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一直延續至今。紀委在執政黨內的地位之高,在馬克思主義執政黨中並不多見。其次,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得到有力提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實行“兩個為主”,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進一步完善地方紀委雙重領導體制。再次,進入新時代,紀律檢查與國家監察合署辦公的監督體制橫空出世。2018年3月,由我國最高權力機構選舉產生國家監委,中央紀委與國家監委合署辦公。這是我們黨為破解長期執政條件下黨內監督的體制障礙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今年年初,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自我監督是世界性難題,是國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我們要通過行動回答“窯洞之問”,練就中國共產黨人自我淨化的“絕世武功”。習近平同志的這一重要論斷,集中反映我們黨對強化自我監督的高度自覺,充分表達我們黨對破解自我監督難題的堅定自信。

毫無疑問,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堅持不懈地探索一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強化黨內監督的有效途徑,破解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監督難題,消除黨和國家內部存在的嚴重隱患,就是中國共產黨帶領全黨和全體人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鮮明回答“窯洞之問”的實際行動。對此,全黨同志和人民群眾給予充分肯定,國際社會也給予高度評價。

中國共產黨是世界上最大的政黨。大就要有大的樣子。40年成功實踐向世人表明,我們黨在自我淨化的道路上已經邁出實質性步伐,走在世界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的前列。儘管在前進的道路上面臨重大風險考驗,黨內監督依然任重道遠,但是,只要我們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定地走中國特色執政黨自我監督之路,就一定能夠練就中國共產黨人自我淨化的“絕世武功”。(朱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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