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工資、待遇相差多少合理?

東友律師事務所


我肯定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畢竟曾經是一名光榮的工地狗🐶。

本人15年畢業於工程類學校,隨後八月經過面試進入中鐵某局某公司某工地,實習期間,管吃管住,管曬管淋雨😂,一個月工資是3900,第二年轉正,管吃管住管吃灰,一個月交五險一金,隨後正常一個月也能落個五六千。本人是正式工。

再說一個,本人堂哥,比本人大幾個月,因高中時代調皮搗蛋休學一年。所以沒有趕上我那個機遇。然後現在到18年在工地三年,平均工資只有4000。沒有三險一金。

至於題主說的這個應該差不多,合理。這個應該是公司人根據年的學歷,知識水平,工作經驗決定的。本科生一進這類公司就是正式工。而且說白了正式工是自己人,勞務派遣怎麼說都是外人。肥水不流外人田,就算錢也肯定留在自己人口袋了。😃😃


健君同學


勞務派遣用工和正式工應當同工同酬。但是,為什麼會存在很多不同工不同酬的問題呢?

第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落實的不夠全面。我們完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請維權。

一般來說,我們的勞動派遣崗位適用於臨時性,替代性和輔助性崗位。

真正的臨時性崗位和替代性崗位,都應當保持原來的工資待遇,跟正式工完全一樣。


但目前爭議最大的是輔助性工作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由於用人單位一般難以有相應的工資待遇參考。就會出現在職工待遇低的特別情況。這種情況,在機關事業單位最為明顯。雖然一個辦公室一樣的工作,都是接聽電話、辦理業務,但是輔助性崗位一般沒有行政執法權之類的特別職責。所以,待遇也會差距很大。

總的來說,勞務派遣跟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並沒有所謂的太大差別,但是用人機制問題決定了待遇的差距。

希望我們各個單位,進一步放鬆用人的束縛,唯才是舉,消除身份導致的待遇差距,這樣單位的用人活力才會激發。


暖心人社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與被派遣的勞動者簽訂二年以上的勞動合同。這裡需要注意,對於被派遣的勞動者來說勞務派遣單位才是勞動者的用人單位。勞動者被派出前,勞務派遣單位需要和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該協議約定了派遣崗位、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得的數額以及支付方式。該協議法律要求勞務派遣單位向被派遣勞務者披露。在被派遣勞動者沒有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報酬。

其次,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如果用人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報酬確定。勞務派遣用工一般為臨時性(不超過六個月),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崗位,一般按照同類崗位新進人員的工資確定,且因為工作時限短,一般無法享受用人單位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所以工資較低。

最後,無論是勞務派遣單位還是用人單位不得向被派遣的勞動者收費。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劉一一7583


很不好說我就不拿國家的什麼文件說了,我就用深圳實際情況說吧,深圳各企業招聘正式工工資是不一樣的,有包月工資45oo一6ooo元不等,有按深圳最低標準213o元+各種補貼也是4千,5千,6千不等,臨時工也不一樣,有每小時15元,18元,2O元,2o多元的。

象深圳,人才市場,招聘,派遣不收任何費用,和公司直招是一樣的。當然有私人勞務派遣公司會收費甪的,3百包一年,2百包半年,1百包三用等。


手機用戶海鯨


既然送進勞務派遣,說明公司沒把你當自己人。就算不是派遣,在用工單這個崗位招人也這個價。派遣公司最多向用工單位多收幾十塊錢的管理費。你的工資是用工單位給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發給你個人和交社保,絕大多數派遣公司不會苛扣工資,他們賺的是幾十塊的人頭費。許多網民誤認為是派遣形式減少了工資是不對的,國家要整頓派遣市場是由於用工單位這樣操作可以少交企業承擔部份的社保金。不是針對你個人的。你也就是這個價,無論是在用人單位還是在用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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