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魯恆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報告

證券代碼:600426 證券簡稱:華魯恆升 公告編號:臨2018-041

山東華魯恆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關於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指引》等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山東華魯恆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針對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採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時對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記。

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第3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華魯恆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及相關議案,並於2018年11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首次公開披露了相關公告。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通過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詢,公司對本次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勵計劃草案首次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自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11月9日)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核查的範圍和程序

1、本次核查對象為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

2、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填報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3、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對象在《激勵計劃》公告前6個月(自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11月9日)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查詢,並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詢證明。

二、核查對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情況說明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8年12月3日出具的《高級管理人員、關聯企業持股及買賣變動證明》,在激勵計劃自查期間,本激勵計劃所有內幕信息知情人在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三、核查結論

綜上,經核查,在本次激勵計劃草案首次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未發現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所有激勵對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四、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關聯企業持股及買賣變動證明》

特此公告

山東華魯恆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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