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一級文聯單位怎麼改革?

雲松147


文聯是黨領導的文藝界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工作者的橋樑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的重要力量。人民團體就是平常所說的“群團組織”,是屬於體制內的機構編制管理對象。和民政部門審批成立和管理的群眾團體,有著很大的區別。黨委、政府管理的人民團體有6個,除了文聯之外,還有工會、婦聯、團委、科協、殘聯。

人民團體改革,是和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統籌推進的,2017年3月份發佈的《中國文聯深化改革方案》,明確提出要優化調整中國文聯機關職能部門和內設機構,改革文聯及所屬文藝家協會機關幹部選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建設專職、掛職、兼職相結合的機關幹部隊伍。分類推進文聯所屬企事業單位改革,深化文化事業單位內部人事、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經費保障等制度改革,不斷增強發展活力。

通過改革,省市縣文聯都會設置除了專職領導崗位以外的掛職、兼職崗位,擴大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繫,鼓勵廣大文藝工作者參與到文聯管理中來。

人民團體在縣區一級,由於受行政機構和行政編制數額限制,多數成立的是參公事業單位。此次黨政機構改革,由於人民團體不受同級黨政機構數額限制,因此6個人民團體都會全部保留,不受影響。根據黨政機構職能設置需要,以及《公務員法》規定,人民團體和黨委機關一樣,都是使用行政編制的黨政機構,參公管理,而不再設置為參公的事業單位。原來使用事業編制的人民團體,也要逐漸將所使用的參公事業編制,由機構編制部門負責,調劑置換成為行政編制,參公事業單位也登記為和黨委機關一樣的參公管理人員,並且可以在黨政機關自由轉任。


真寧腔調


縣級文聯改革走向?

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文聯。

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為人民團體組織,有自己的團體章程,經民政部門社團登記,獨立開展活動。

縣級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雖然為人民團體組織,但保有行政級別,為科級或副科級機構,其經費來源主要為財政供養,工作人員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人員,使用行政編制或事業編制,所以,也在深化黨政機構、事業單位改革範疇內。



縣級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機構規模較小,專職駐會工作人員不多,機構設置一般掛靠設在縣委宣傳部內。

在深化黨政機構、事業單位改革中,縣級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一般情況下,整合到縣文化事業服務中心。

對外仍然保留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牌子,經費仍然財政供養,使用地方事業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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