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初期,國家為什麼要設立五大行政區,5年後又為何撤銷了?

新中國成立後,在單一制的基礎上,國家根據當時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政治形勢,對行政區劃層級進行了三次大的調試。通過行政區劃層級調試,促進了官僚體系的層級劃分和有效運轉,推進了現代國家建設。

大行政區的建立與撤銷

大行政區是在中國共產黨武裝奪取政權、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過程中逐步形成的。

在戰爭時期,各根據地、解放區機關設置繁複,單位多、機構多、人員多,給領導和指揮帶來不便。為了改變這種缺乏領導中心的行政組織方式,1942年,黨在軍區、分區建立黨委或中央分局,並配置一名強有力的領導,實行黨領導一切的“一元化”領導體制。

建國初期,國家為什麼要設立五大行政區,5年後又為何撤銷了?

這種行政組織方式解決了傳統方式運行低效的問題,有效促進了黨在戰爭中取得勝利。

新中國成立前期,為了儘快恢復地方秩序,打擊地方割據勢力,中央決定將全國分為若干行政區域,代表中央,馭繁於簡,跨越數省,集中力量,統一管轄。

1949年12月16日,政務院第11次政務會議,通過了《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通則(各大行政區軍政委員會適用此組織通則)》,確立了大行政區省級行政區劃以上的最高一級行政區劃的地位,並且規定了機構設置和人員組成。此時設立五大行政區,即東北、華中、中南、西北、西南。

建國初期,國家為什麼要設立五大行政區,5年後又為何撤銷了?

1952年11月,中央政府增設華北大區。“各大行政區最初設立軍政委員會作為過渡性機構,不經各地區人民代表會議選舉,由中央政府任命。”

軍事行動結束,大行政區制度完成了其從分裂到統一的使命。隨著各地土地改革徹底落實,各級權力機關和政府機關的組建,大行政區制度組織領導方式已經不適應當時的政治形勢。為了保持國家穩定和政策的延續性,國家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首先將大行政區的領導機構統一改為行政委員會,並撤銷其最高級行政區劃的地位,僅作為中央派駐各大區的派出機構。

這一改革削減了大行政區劃的權力和職能,加強了中央集權。之後,隨著國家進行全面社會主義改造和高層之間的一些分歧,國家加快了大行政區制度的撤銷。

建國初期,國家為什麼要設立五大行政區,5年後又為何撤銷了?

1954年6月,中央政府正式撤銷各大區行政委員會,大行政區制度結束。

大行政區制度在新中國成立初期,起到了迅速穩定地方秩序,維護國家統一,打擊地方割據,促進政治穩定,經濟恢復,加強思想宣傳和管理的重要歷史作用,為建國初期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鋪平道路。但大行政區解決了內部地方割據問題,卻面臨大行政區的割據與分裂,挑戰中央權威的風險和問題。因此在國內形勢穩定之後,國家撤銷大行政區一級行政區劃。

建國初期,國家為什麼要設立五大行政區,5年後又為何撤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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