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一萬,怎麼合理避稅?

Celiaki


其實工資1萬,在2018年可能需要避稅一下,進入2019年就沒必要合理避稅了。2019年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居民的個人綜合所得,統一進行納稅;有原先的按月計稅,改為按年計稅了。

不過具體的操作方法還沒有出臺,應當是首先由用人單位進行按月扣繳。年底之後,本人向用稅務部門彙總清繳,如果因為年終獎之類大額的突發獎金額外徵收的稅費,可以進行退稅。

而且,原先我們有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兩大類,社保和公積金個人部分,現在又增加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費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每月,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一年6萬元,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每月400或300元,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每月,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800到12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

基本上隨意附加扣除一些,每人的起徵點都能夠達到8000到9000元。即使是這個起徵點,還要事先把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扣除完畢。

我們3%的稅率稅階是三千元,正常來講,扣完社保公積金部分,每月1萬元左右的工資的話,也就只需要繳納30到60元的個人所得稅。

這都不想交的話,只能說太摳了。還想合理避稅,還不夠費腦子的呢。

實在不行,那就將用人單位給的一部分工資,按照午餐補貼,出差補助之類的項目報銷掉吧。


暖心人社


按照新個人所得稅法,假設工資一萬,如果是扣掉五險一金後一萬,那麼代扣交個人所得稅為(10000-5000)×10%一210=290元

如果未扣掉五險一金,假設為2100元,那麼每月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10000-2100-5000)X3%=87元

由於新個稅法按年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因此10000元工資,籌劃已沒有多大影響。同時根據新個稅專項扣除,工資一萬可能幾乎不繳個稅。來看看專項扣除項目:

1.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2. 住房租金根據納稅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

3. 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4.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支出的,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額扣除;

5. 大病醫療方面,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假設已扣五險一金後一萬,加上專項扣除算一下應交多少個人所得稅:

(10000一5000-房貸1000一贍養2000一子女教育1000一繼續教育300)x3%=21元

假設未扣五險一金,那根本不用交個稅。

你覺得一萬有籌劃避稅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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