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信託原黨委書記高福波辭職3年後被查,繼任者也已被查處

12月10日早間,吉林省紀委省監委發佈消息稱,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吉林信託”)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高福波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目前正接受監察調查。

官方提供的簡歷顯示,高福波,男,漢族,1961年6月出生,吉林通化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

高福波於2000年8月任吉林省白山市農村信用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2004年7月,任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助理兼資金信貸處處長,2005年7月,任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2007年6月,任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8年多後,高福波於2015年10月辭職。

公開資料顯示,吉林信託是吉林省唯一一家專業從事金融信託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2009年3月,按照信託新法規的要求,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公司重新換髮了新的金融許可證,是吉林省發展信託產業寶貴的金融平臺。公司註冊資本15.97億元,管理信託資產規模320億元。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7年12月20日中國證監會公開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證監會依法對2015年發生的吉林信託內幕交易吉林森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高福波被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而吉林信託被罰沒8000多萬元。

新華社報道稱,其中,柏某新系吉林森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吉林森工)以人造板業務等向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人造板集團出資、參股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高福波系吉林信託董事長,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高福波與柏某新存在頻繁的通訊聯絡,吉林信託控制使用吉林省九聖投資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和長春恆信投資中心的證券賬戶買入“吉林森工”2223.1萬股,獲利約4373.3萬元。此外,涉案賬戶累計買入吉林森工已發行股份達5%時,吉林信託沒有在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前停止買入,而是超比例買入325.6萬股,成交金額約4102.5萬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沒收吉林信託違法所得約4373.3萬元,並處以約4373.3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高福波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還透露,高福波2015年6月申請辭職,9月末離職,在他已申請辭職且開始部分參與新單位的工作時,卻異常關注吉林信託的股票交易情況,甚至頻繁與交易員直接聯繫,與其以往工作風格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高福波的繼任者李偉也已被查處。

12月初,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發佈消息稱,吉林信託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延邊林區分院依法向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偉享有的訴訟權利,對其依法進行了訊問,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延邊林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偉在擔任中共白山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違規為他人撥付財政資金,致使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2017年8月8日晚間,吉林省紀委官網發佈消息,稱“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白山市委原書記李偉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2018年1月,李偉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據其簡歷顯示,2015年9月,李偉離開主政七年半的白山,轉任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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