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羊途中被“掉包” 貨主蹲坑擒竊賊

李啟元 本報記者 王玉紅

外售活羊途中被以小換大,貨主發現羊被“掉包”後,終於將竊賊擒獲並扭送公安機關。日前,黑山縣人民法院收案後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黑山縣某鎮郭某是從事倒賣活羊的經紀人。他所在的鄉鎮有一處活羊市場,郭某在市場收羊,然後販賣到福建、四川、山東等地。自2016年3月,郭某開始與葫蘆島市綏中配貨站尚某合作,即由尚某派車到郭某處裝羊,之後配送到指定地點,到地方後由買方過秤,按羊的分量將貨款直接打到郭某賬戶,並將羊的數量告知郭某。因是配送貨物,郭某從未押車,也未出啥問題。郭某先後售出近百車羊,獲得了可觀的效益。但自今年4月以來,郭某發現效益直線下降,不但沒賺到錢,反而開始賠錢。正在郭某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突然接到瀋陽一不知姓名的配貨司機的電話:“你能掙到錢嗎?沒等出遼寧你的羊就被掉包了,就是用他們事先準備的小羊,換你車上的大羊,地點就在興城某掛車廠斜對過的大地裡……”郭某恍然大悟,在氣憤的同時,他打算拿到確切證據。5月12日,郭某又往福建配送一車羊,他親自駕車與幾位親友一起提前到興城掛車廠附近等候,結果這趟拉羊的車既沒停也沒換。當月16日郭某再次往福建配送一車羊,他仍然採用上次辦法前往興城某掛車廠附近查看究竟,結果這次被他們抓個正著。運羊的大貨車真的停在掛車廠附近的大地裡,只見有人將一輛農用大三輪車上的小羊直接塞進大貨車,再將大貨車裡的大羊拽下車裝進三輪車,在幾人換到第四隻的時候,郭某等人突然衝上前,將該貨車司機和3名幹活人當場抓獲,配貨站尚某跑掉。郭某當即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案情很快真相大白,原來,與郭某合作的配貨站尚某見每車配貨運送的羊都有幾百只,且大小不一,又人無押車,他不禁打起了歪主意,於是他聯繫到黑山縣某配貨站的李某,由李某聯繫貨車車主,並告知途中要用小羊換車上的大羊,除了給運費外再給好處費,如車主不同意再找別的車主。李某為從車主那得到信息費,表示同意與尚某合作。於是李某聯繫到貨車車主王某為郭某配送活羊,目的地是四川,按尚某安排,在途中將事先準備的10只小羊調換車上的10只大羊,相差斤數約為400斤,從中非法獲利3680元,尚某給貨車車主王某好處費800元。之後,李某又聯繫到貨車車主劉某,往福建為郭某運送一車羊,尚某又用同樣方法,用16只小羊調換車上的16只大羊,相差斤數約為800斤,從中非法獲利7360元,給貨車司主劉某好處費1200元。結果就在尚某繼續實施掉包換羊時,卻郭某帶人被抓個正著。案發後,黑山縣配貨站的李某和得到贓款的貨車司機王某、劉某先後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尚某也於今年6月被黑山縣公安局抓獲,並對其依法執行逮捕。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王某、劉某系從犯且都投案自首,並自願認罪,依法應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李某主動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故依法判處:以被告人尚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以李某犯盜竊罪,單處罰金3000元;以王某、劉某犯盜竊罪,分別單處罰金5000元和3000元,並沒收其違法所得;扣押的16只羊應返還給被害人郭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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