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為凶手辯護,凶手被無罪釋放,這個律師算不算是犯罪?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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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一粟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法院沒有判決之前,被告人都是無罪的。因此,題目中的“兇手”及所謂“明知他殺人”的觀點是錯誤的。

1、無罪推定是現代國家刑法中的一個普遍原則。所謂無罪推定,簡單地說,就是指任何人在未經依法判決有罪之前,在法律上都是無罪的。另外,無罪推定還包括被告人不負有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被告人提供證明有利於自己的證據的行為是行使辯護權的行為,不能因為被告人沒有或不能證明自己無罪而認定被告人有罪。

2、無罪推定與有罪推定。無罪推定,就是基於“寧可錯放一千,決不冤枉一個”的理念。與此相對,有罪推定,就是基於“寧可錯殺一千,決不放過一個”。兩相對比,可以看出,無罪推定和有罪推定的區別是:按照無罪推定,和肯定有漏網的;按照有罪推定,肯定有冤枉的。無罪推定,就是為了不冤枉任何一個人。而這“任何一個人”就包括我們自己。在法律上,無罪推定時,由公訴機關證明被告人有罪,如果不能證明,則不能判決被告有罪;有罪推定時,由被告人自己證明自己無罪,否則,就有可能被判決有罪。而事實上,誰能證明自己無罪呢?在法律上,這是一個難以完成的任務。

3、本案情形。本案中,經過律師的抗辯,被告人被無罪釋放,這說明,律師的辯護是成功的。因此,律師不僅沒有違法,而且還應當予以肯定。儘管題目中說“大家明知他殺了人”,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本案中被告人就不可能被無罪釋放的。因為,“大家明知”應當是有證據證明的,既然被判無罪,則說明沒有證據或者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人有罪。在不能證明一個人犯罪的情況下,如果判決被告人有罪,特別是殺人這樣的重罪,是否妥當?特別是當我們自己是這個被告人的時候。

4、請不要使用“無良”二字。因為,這是對律師的侮辱。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辯護服務,是國家法律所賦予的權利。法院採納律師的辯護意見並判決被告人無罪,這是律師對法律的公平與正義所作出的貢獻。說律師“無良”的人,當你成為刑事案件被告人時,你是希望自己被有罪推定,還是被無罪推定呢?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當然不算。

河北聶樹斌案、內蒙古呼格案、雲南巧家幼兒園投毒案、浙江叔侄強姦殺人案……這些案件在事隔多年之後都被認定為無罪,有的當時就被執行死刑了,比如聶樹斌、呼格,有的做了多年牢,無罪釋放後,迴歸正常生活,最長的是因為涉嫌殺人,入獄服刑了25年才被釋放,那是今年被無罪釋放的吉林的劉忠林,在此之前,最長的是四川綿竹的陳滿,在獄中服刑了23年……

最離譜的是湖北的佘祥林,因為涉嫌殺妻先後兩次被判處死刑,但都因為證據不足而逃過鬼門關,在服刑到第11個年頭時,妻子竟然出現了。

上述這些人,在當時也都是人們口中明知的“兇手”,難道真要把他們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執行,就像聶樹斌和呼格一樣,連糾正的機會都沒有?

法律是講究事實和證據的,一切都要靠證據說話,既然“兇手”被無罪釋放,那是因為證據不足,既然證據不足,憑什麼定罪呢?難道你希望還有人被冤枉!


打虎拍蠅


你的這個題目出的有些問題。

一開始,你比法院還厲害,沒宣判先定罪,"兇手"一詞就說明你犯了先入為主的錯誤。

你可知"烏格"可知"聶樹斌"等人,如果當時你在場,先知今天的結果,你還能叫他兇手嗎?

法律規定在沒判刑之前都稱犯罪嫌疑人,不能叫犯罪分子,這並非咬文嚼字,這是一種疑罪存無、保護人權的思想體現。

說到這,你還怎麼看辨護律師了?


煤城飛t將


律師沒有毛病,是法律不健全,才給律師有事做,。法律健全了,律師就會失業。所以自古以來制定法律都沒有健全的,歷史上就是給律師的合法的地位。不知制定法律的人,是知識不夠,還是給社會留有空間,讓壞人有罪,因證據不足,而解放。因法律不健全,有漏洞,才有確實犯罪分子,獲得瞭解放。

本人曾受過《刑偵專業》培訓,再培訓期間,我上課的內容,就是怎麼破獲一起強姦案。

第一集,犯人強姦了人,因女人把證據清理了,犯人獲得解放。第二集同樣是一個人,又是一個強姦犯,因在實施罪行時留下證據,最後罪有證據,服法了。

律師就是為原告,為被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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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有他的辯護權,這一點不假。但我認為律師更重要的是他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正如人之所以稱為高級動物,其實是與其它動物有區別的。因為他必須具有人的社會道德和為人準則。才能稱其為正常的人。一個律師在替他的僱主辯護時,如果顛倒黑白.混淆事非.將無作有.以小誇大。誤導法庭或證人,替罪惡開脫,甚至冤屈好人。這樣的律師,縱有蘇秦之口才,也一樣將成為不恥於人類的狗屎堆。


小瓜子42


您看您這個問題問的就矛盾,大家明知他殺了人?又說證據的不充足。

法院在審理案件的時候,都會多證物 證詞 證人進行甄別的。不存在做為證存在的!那麼律師的行為只是對其當事人辯護,沒有偽造證據的情況下。律師為什麼要被定罪呢?

其次,凡事都要講證據。既然在法律上,這個人的殺人事實因證據不足不成立。你就不能完全斷定他就是殺人兇手。在沒有親眼見證下,收都無法得知整個事件到底是不是其所作!

建議你去看一下那部電影,叫十二公民。整部電影講訴的都是大家所認知的富二代是兇手,並且是證據確鑿的情況!最後在剝繭抽絲中,找出真相。這個富二代不是兇手!


治鵬說影視


既然律師為嫌疑人辯護。使嫌疑人無罪釋放,那麼說明本身這個案件的證據就不能準確充分的證明嫌疑人犯罪,律師能找到證據中的問題。能找到法律依據,能夠拿出來說服法官只能說明這個案件有問題,存在很大的漏洞,證據不足以證明嫌疑人有罪。那麼嫌疑人就有可能確實犯了罪但是證據不充分疑罪從無或者嫌疑人根本就沒有犯罪。無論哪一種情況,嫌疑人都不能認定為兇手,作為律師只是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為自己的委託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而已


知守知行


這題目出的?香菇!被釋放,說明那人不是兇手,或者案件尚未查清,那人可能不是兇手。並且說明這位律師非常優秀,防止了一起錯案。理解這種問題會有這麼複雜嗎?


斷劍66336482


首先,律師的辯護使被告人無罪釋放的條件,一定是本案存在疑點,或是至少沒有有力證據證明嫌疑人即兇手的。不然,任何一個正常的律師都不會去做無罪辯護。

既然這樣,那談何有罪無罪呢?辯護成功了,一定是法庭認為本案證據不足,不應判罪。誰又有罪?


執念72216041


不算犯罪。正所謂在其位謀其政。如果律師接了任務,必須全力以赴。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去取勝,這是因為各為其主。只不過是因為明知他有罪還幫他辯護?但是如果是任務所致,那麼不得不接。接了任務就要盡力辯護。否則沒有人為被告辯護。所以從良心上說,不該贏。但是從責任來說,要盡力。所以有些律師要求被告不要告訴自己真相。更有些律師不想接這種任務。如果律師為了事實真相而故意輸就是不敬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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