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結束後,在中國被處決的各級日本戰犯大概有多少,當時情況是怎樣的?

卡薩布蘭卡捏住希拉里


對於日本戰犯的審判情況應該分兩個場景,兩個階段,兩個場景是一個是日本東京大審判,一個是在中國的審判;兩個階段是國民政府時期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和新中國政府對日本戰犯的審判,本文主要講在中國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和處決。

國民政府時期對日本戰犯的審判

抗日戰爭結束後,國民政府作為當時的合法政府,開始著手對侵華日本戰犯的審判,從1946年起國民政府相繼設立包括北京、南京在內的10個專門的軍事法庭,主要任務就是審判日本戰犯。

對於中國來說這是一次正義審判邪惡,彰顯中國戰勝國的榮譽時刻,到1947年底國民政府一共審判了2435個日本戰犯,其中判處死刑的有139人,到處決的時候有4個人在處決前病死或者改判,剩下很多人也都根據各自的罪行進行了審判。

從這個數據來說,中國的審判比在東京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要嚴格的多,國民政府最起碼斃了一百多人,東京法庭就處死幾個人,剩下的的都是判刑,像重光葵已經被確認為甲級戰犯,但就被判七年,1950年還被假釋,繼續擔任外務大臣,由此可見,遠東的這個審判還是不夠嚴格。

就像川島芳子,本身就是中國人,在審判的時候硬說自己是日本人,其實就是想引渡回日本接受審判,中國的法官早就識破了她的陰謀,因此堅持以中國人的身份判她個間諜罪,然後槍斃。

對於當時的國民政府來說,在沒有任何經驗的情況下,就進行如此大規模的審判工作是具有很大壓力的,尤其是當時的蔣介石統治集團決定採取以德報怨的方式,使得大量的戰犯逃脫了法律的制裁,這也是痛心疾首的事情。

新中國時期在瀋陽對日本戰犯進行的審判

最讓人無法接受的就是日本侵華派遣軍總司令的岡村寧次,作為日本在中國侵華的最高負責人,竟然被國民政府的法庭無罪釋放,可見國民政府的審判還是存在一定漏洞的。

在解放戰爭後期,蔣介石統治集團在自身難保的情況下,竟然將這些逃脫法律制裁的戰犯送回日本,針對於此,新中國在成立後否定了國民黨主導的對日不完善的審判。

蔣介石等國民黨統治集團之所以百般包庇日本戰犯,實際上是為了獲得日本人的幫助,岡村寧次曾就表示,國民黨如有需要,在中國境內的日軍可以為其所用。

因此,在新中國成立後,為了解決二戰遺留的一系列問題,1956年開始對在華關押的日本戰犯進行再次審判。

這些戰犯,一部分是蘇聯俘虜的日軍轉交給新中國政府的,還有一部分是國民政府沒有審判完成的,兩方面戰犯加在一起需要審判的人數達1062名。

新中國政府經過不懈努力,對這些戰犯進行材料整理以及定罪,本來打算對其中的70名戰犯判處死刑,同時判處無期徒刑110人,但是考慮到二戰結束時間很長,而很多人已經受到該有懲罰,戰犯積極悔罪,決定起訴45人,在審判過後,對很多日本戰犯進行了特赦,也表現了新中國的人道主義精神。

以德服人嘛!


史論縱橫


二戰結束後,在中國被處決的日本戰犯有很多,現在。我來說說,參與南京大屠殺的一些鬼子們的下場吧。

第一個就是那些在中國被處決的南京大屠殺主犯

首先當然是谷壽夫了,作為第六師團的師團長,1937年與第16師團、18師團、114師團等製造了南京大屠殺。

他的下場很慘,1947年4月26日被槍斃於南京雨花臺。聚集的群眾連綿數里,斥責怒罵聲不絕。

除此之外,還有百人斬的元兇。這兩個人就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他們在南京舉行殺人比賽。


但最後由於太過裝逼,上了報紙,在東京審判中被梅汝璈找到了這張報紙,最後兩人被判處死刑,1948年被槍斃了。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田中軍吉,在南京殺害了300多名同胞,他也不例外,他和這兩個小鬼子一起被處決。

當然,還有在抗戰勝利前被中國軍隊幹掉的鬼子。

比如說這個鬼子


這個鬼子於1940年棗宜會戰中,在南瓜店被張自忠部所殺,他被殺後,張自忠部的士兵從他身上搜出了這張照片,隨後這名士兵和張自忠將軍一起壯烈殉國,也算是為南京死難同胞報了仇。

還有這個在長江屠殺俘虜的一支鬼子部隊

最終在1939年掃蕩新四軍根據地時,被新四軍伏擊,全軍覆沒。而這張照片,就是新四軍繳獲的。

還有這個參加南京大屠殺的鬼子


他,就是東史郎,他也參與了南京大屠殺,最後他七次來華謝罪,得到了中國人民和南京大屠殺倖存者的原諒。

東史郎先生還寫了很多書來披露南京大屠殺的暴行。其中,《東史郎日記》是他最著名的著作。
2006年,為了還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同胞一個公道而奔波下半生的東史郎先生病逝。


Minecraft軍長解說


在二戰結束後,有相當一部分日本軍官被俘虜,而在中國,日本戰犯共經歷過兩個時期,一個是中華民國時期,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據不完全統計,從1945年至1947年,中國國民政府共逮捕日本戰犯2357名。經南京和上海、北平、漢口、廣州、瀋陽、徐州、濟南、太原、臺北等10處軍事法庭的分別審訊。



其中有149人被判處死刑,而這中間有像谷壽夫、田中軍吉、野田毅等等南京大屠殺的主犯,而谷壽夫為乙級戰犯,是侵略南京的主要人員,而這田中軍吉和野田毅是丙級戰犯,他們便是在南京實行殺人比賽的魔鬼,他們用刀慘無人道的殺害中國百姓,每個人手上都粘了幾百條中國無辜百姓的性命,後都被判決死刑。



後來新中國成立後,對日本戰犯實行的是“感化為主,懲罰為輔”的方針,因而所有被國民政府判刑的戰犯暫時獲得特赦。後來在1964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所有戰犯釋放回國。



而像沒被中國處決,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有:東條英機、板垣徵四郎、土肥原賢二、武藤章等等甲級戰犯都被判處絞刑。而侵華的首犯日本的岡村寧次大將最後卻被無罪釋放,實在令人氣憤。


歷史之絕唱


從1945年12月中旬起至1947年底,中國各地的軍事法庭共受理戰犯案件2435人,其中判處死刑149人,實際執行145人(4人在執行前病死或減刑),其中比較著名的有: 鏑木正隆 陸軍少將 第55軍參謀長 酒井隆 陸軍中將 第23軍司令官 膳英雄 憲兵大佐 徐州憲兵隊長 田中久一 陸軍中將 第23軍司令兼香港總督 谷壽夫 陸軍中將 第59軍司令官、前第6師團長 德本光信 陸軍大佐 獨立混成第31聯隊長 平野儀一 陸軍少將 第129師團第92旅團長 森木五郎 憲兵大佐 華北派遣軍憲兵隊 長野間賢之助憲兵大佐 香港憲兵隊長 澤榮作 陸軍大佐 澳門特務機關長 重藤憲文 陸軍少將 華南派遣軍憲兵隊長 左近允尚正海軍中將 中國派遣艦隊參謀長 金沢朝雄 憲兵中佐 香港憲兵隊長 田村劉吉 海軍少將 第83警備隊司令、第14根據地司令 田中透 陸軍少將 臺灣混成旅團第2聯隊 長久保孚 文官、工學博士 撫順煤礦礦長 伊達順之助滿洲陸軍上將 特務、偽滿洲國自治聯軍司令 。


大隊長曆史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中國取得抗日戰爭後,在中國境內投降的日軍約有188萬,其中60萬關東軍被蘇聯紅軍俘虜。國民政府先後對2435名侵華日軍進行審判,判處149人死刑,其中4人因病去逝,實際槍決145名日本戰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起訴了日寇28名甲級戰犯,其中7名被判處絞刑,只七名甲級戰犯現供奉在靖國神社裡。

在中國東北的關東軍被蘇聯紅軍擊潰後,擊斃約8.3萬餘人,俘虜59.4萬餘人,這些日寇俘虜被送到西伯利亞從事強制勞動,最終約40餘萬關東軍俘虜回到日本。1945年9月9日9時,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大禮堂舉行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國戰區受降儀式,日本侵華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正式向代表中華民國政府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呈交投降書 。國民政府本著人道主義精神,以德報怨,一百餘萬日軍被中國政府用輪船送回日本,少部分人作為戰犯被關押。其中岡村寧次獲得了蔣介石的保護,逃脫了法律的懲罰,最終留在中國參加中國的內戰。

國民政府一方面將日本移民全部遣歸回日本,另一方面將戰鬥力強的日軍留下來協助國軍內戰。當時東北地區有很多日本移民,這些人在東北生活了很長時間,不願意回日本;但是大部分還是被遣歸了,少部人通過婚姻的方式獲得中國國籍留在了中國,還有部分軍事、工程、醫學技術人員被國軍收編。崗村寧次作為侵華日軍總司令,十分善長反游擊戰,軍事素養較高,於是被何應欽推薦給蔣介石作了高級參謀。極少一部分窮兇極惡的戰犯被槍決,大部分都被無罪釋放回日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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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最後被判處死刑的戰只有149人,而這149人只有還有四人因為病死或者減刑並沒有真正走上刑場,在眾人的譴責之下得到應有的報應。因為日本人是在兩顆原子彈的威脅之下才最終投降,所以日本國內的戰犯是由美國人審判的。從二戰結束一直延續到了1947年,國民政府將2000多名日本戰犯送上審判的法庭。

國民政府為了迎合美國對日本逐漸轉好的態度對日本的戰俘相對是比較溫和的,他們將這2000個戰犯扣押之後,讓剩下的100萬日本將士送回了日本。還有就是當時國共關係惡化,內戰爆發,國民黨想要藉助一些日本戰將的作戰經驗對中共更多瞭解,畢竟他們也曾和共產黨對戰過,十分清楚共產黨作戰的優劣之處。

比如岡村寧次就被蔣介石留下來作為國民政府的智囊團,為了能取得老蔣的信任,他編纂一系列的軍事指導書籍,總結中共的作戰策略和他在戰場之上的作戰經驗。在國民黨敗逃臺灣之後,岡村寧次被老蔣送回了臺灣,一生都沒有接受到審判。除此之外,閻錫山甚至將3000多民日本遺留士兵編入軍隊,直接參與到內戰之中來。

前蘇聯對於納粹戰犯基本上是進行遊街、審判和當眾絞刑。而且在他們的普遍價值觀之中,只要是穿過納粹制服的人就應該去死,所以除了被判處極刑的納粹,剩下的都送去了西伯利亞服苦役,最後能活著離開西伯利亞的日本人沒有剩下多少。

在我國處決幾個戰犯之時,圍觀之人也是一層又一層。戰犯谷壽夫是陸軍中將,他被帶上刑場之時帶著帽子,裝扮整齊,臉上露出恐懼的神色,在槍決之後全場一陣歡呼鼓掌的聲音。

向井敏明還有野田毅兩人同樣是大屠殺的戰犯,也就是我們非常熟悉的,在南京進行殺人比賽的那兩個喪心病狂的日軍將士。向井敏明的遺書現在看起來也是十分譏諷,他否認自己對中國平民的所作所為,也堅決不承認自己曾經在南京大屠殺之中做犯的罪行。他說他的死是為日華親善所做的選擇,並且為止榮幸。在臨刑前,這兩人被允許抽了一支菸,然後直接槍斃。

而作為真正的大屠殺元兇朝,香宮鳩彥王,因為他的皇室身份保住他不受真厚審判,而且此人帶著大屠殺的罪惡一直活到了94歲,讓每一箇中國人髮指憤怒。


木劍溫不勝


二戰結束後的東京大審判大家都非常熟悉,但是實際上在二戰結束後,在中國境內,南京國民政府和中國共產黨都開展了對日本戰犯的審理工作,這是一段迄今鮮為人知的故事,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簡單梳理一下。

審判準備:

1945年11月6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專門處理對日本在華戰犯的逮捕和審判工作,並在隨後擬定了《戰爭罪犯審判辦法》等文件。從1945年8月日本宣佈投降開始,到1947年年中,中國各地一共逮捕日本戰犯達兩千三百多名,並在北平、南京、上海、廣州、徐州、臺北、漢口、太原、瀋陽、濟南等十個城市設立了專門法庭。

審判進行:

中國政府此前並沒有審判戰犯的經驗,因此在戰後大規模審判戰犯的過程中就會需要明確的法理的支持,因此中國政府在參照《海牙公約》、《日內瓦紅十字條約》等國際條約後,於1946年10月公佈了《關於戰犯審批條例》,確立了38條罪行。其中包括“有計劃之屠殺”、“將人質處死”、“惡意餓死非軍人”、“強姦”、“擄掠兒童”等。國民政府剛開始列入的戰犯名單中還包括日本天皇和岡村寧次,但是後來由於種種原因,南京國民政府不再把這二人列為戰犯。為了坐實日本戰犯的犯罪事實,國民政府還向民間廣泛徵集日軍的犯罪證據,但是在實際審判過程中,由於優先處理了對日本中低級戰犯的審批(因為證據比較容易獲得),許多重要戰犯的犯罪事實並未來得及處理,加之國共內戰的爆發,國民政府在審判日本戰犯的過程中逐漸偏離了方向。最後,在兩千多名戰犯中,判處死刑149人,其餘則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不等,當然也有一些因為證據不足等其他原因,予以了釋放。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在新中國成立之後,因為不承認南京國民政府對日本戰犯的審判結果,也對日本戰犯進行了審判,並且揭露了蔣介石政府在戰犯審判過程中與日本某些高級戰犯之間的交易。

中國對日本戰犯的審判有效的配合了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



青年史學家


抗日戰爭勝利後,對日本戰犯的審判成為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不過由於歷史原因,許多侵略中國的日本戰犯已經回到日本國內,而佔領日本的又是美國軍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其實也是由美國人在主導,因此,國民政府需要制裁的戰爭罪犯就有三個組成部分:第一是在中國境內投降被扣押的戰犯;第二是經過溝通從日本引渡回中國受審的戰犯;第三是由設在東京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直接審判的戰犯。



日本戰犯按罪行的程度分為三級,在東京進行審判的為甲級戰犯(發動侵略戰爭的決策人物,日本帝國主義的上層),在國內審判的為乙級戰犯(有直接責任的戰爭罪行,多為高級軍官)和丙級戰犯(違反人道的罪行,多為具體執行者)。

1945年11月,國民政府成立了“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1946年2月15日,在南京成立了“戰犯軍事法庭”,日本戰犯根據投降和關押地點,分別在10個城市設立的軍事法庭進行審判:南京、上海、北平、漢口、廣州、瀋陽、徐州、濟南、太原、臺北。最終由國民政府審判和判決的日本戰犯共有2435名,其中110名被判處死刑,包括將官6名、佐官4名、尉官21名,士兵44名,其他人員35名(比如川島芳子等);208名被判處徒刑,其中無期徒刑41名。



被判處死刑的重要將領有:

谷壽夫:中將、第6師團長,南京大屠殺元兇,在南京執行槍決。


磯谷廉介:中將、第10師團長,關東軍參謀長,香港總督,在南京執行槍決。


酒井隆:中將、“中國駐屯軍”參謀長,第23軍司令,在南京執行槍決。


田中久一:中將、第23軍司令,香港總督,在廣州執行槍決。


安藤利吉:大將,第21軍司令,臺灣總督,在上海監獄自殺。


近藤新八:中將,第130師團長,在廣州被執行槍決。

其他執行死刑的多為在南京大屠殺中的參與者和各地憲兵隊的罪犯,岡村寧次逃脫了懲罰。



在日本本土,盟軍先後逮捕了東條英機、梅津美治郎、小磯國昭等118名甲級戰犯嫌疑人,遠東軍事法庭開始審理前,各國檢察官分別持有本國列出的甲級戰犯名單,其中美國的名單上有30人,澳大利亞有100人,英國11人,而中國政府提交的名單是32人,最後其中的16人被起訴,被判處和執行絞刑的7人都與侵華有關:

東條英機(關東軍憲兵司令、參謀長、蒙疆兵團司令)、土肥原賢二(大特務,第14師團長)、松井石根(華中派遣軍司令,南京大屠殺元兇之一)、板垣徵四郎(第5師團長)、武藤章(華中派遣軍參謀長,南京大屠殺元兇之一)、木村兵太郎(駐山東第32師團長)、廣田弘毅(1936年首相)。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有:梅津美治郎(關東軍總司令)、畑俊六(派遣軍總司令)、南次郎(關東軍司令)等。



新中國成立後,又審理了由蘇聯移交和解放軍在山西抓獲的戰犯嫌疑人1000多名,其中的45人被判處8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沒有判處死刑處決的,至此中國對日本戰犯的審理才宣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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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降後,中國在一些主要城市設立軍事法庭,對日本乙、丙級戰犯進行審判。從1945年12月至1947年年底,共有2435名日本戰犯在中國受審,其中主要以乙丙級戰犯為主。審判的結果是149名戰犯被處以死刑,145名戰犯執行死刑。其中就包括了南京大屠殺時期日軍的劊子手向井敏明與野田毅。日本的甲級戰犯,是在日本本土執行絞刑的,乙、丙級戰犯分別在各戰爭受害國處決。

甲級戰犯,一般而言,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A級戰犯。

甲級戰犯為犯有“破壞和平、發動侵略戰爭”的戰犯。詳細控罪指:作為領袖、組織者、鼓動者或從犯;策劃、執行計劃或秘密計劃;發動侵略戰爭或違反國際條約之戰爭。”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受審的甲級戰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對個別國家發動戰爭的罪名。甲級戰犯主要為掌握決策權力的軍隊或政府中之高層。

乙級戰犯指犯有“戰爭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許或容許虐待戰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魯莽疏忽責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級戰犯同時有被控以此“戰爭罪行”。

丙級戰犯指犯有“違反人道罪行”,多數指控實際執行殺害或虐待者。

最終東條英機等7名甲級戰犯被執行絞刑的行刑室都設在日本巢鴨監獄的一間方形的屋子裡。由盟國管制日本委員會的中國代表高震,以及蘇、美、英的代表到場監刑。


迷彩派軍事


1945年8月6日和9日,廣島和長崎先後經過兩枚原子彈“洗禮”,日本軍國主義直接被震垮,最後一絲戰鬥到底的精氣神兒灰飛煙滅。

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公開宣佈日本投降,美國全面接管日本本土和太平洋諸島嶼上殘存的日本軍隊。而在中國戰場的日本軍隊還有一百多萬人,9月9日,中國戰場的日本軍隊一把手岡村寧次向國民政府遞上了投降書。

(日本投降中國現場,左為何應欽,右為岡村寧次)

還有一百多萬日本軍人面臨著審判,面對著國內戰爭,國民政府並未大審日本戰犯,最後只審判了2357名日本戰犯,審判之後只對其中149名戰犯處以死刑,而在這149名戰犯中,並沒有一把手岡村寧次。

(審判席上的岡村寧次,最終在老蔣的授權下無罪釋放)

之所以沒有處死岡村寧次,主要是因為蔣介石認為岡村寧次還有利用價值,而當時國民政府實質的二把手何應欽同岡村寧次是校友,在老蔣面前提到岡村寧次對於國內戰爭可能會有大幫助,因而老蔣就一直沒有審判岡村寧次。最後將岡村寧次放回日本,而回到日本的岡村寧次,一直到1966年才去世。

而在處罰的149名戰犯中,有兩位最出名,其中一位是死有餘辜,而另外一位則是充滿傳奇色彩。

死有餘辜的就是製造了“南京大屠殺”慘案的谷壽夫,作為一名中將師團長,谷壽夫在南京是喪心病狂的,殘殺了大量無辜百姓,因而判處他死刑可謂是大快人心。

而另外一位就是傳奇的川島芳子,由於川島芳子的“變容術”,以及在“九一八事變”“轉移婉容”等事件中的突出作用,川島芳子成為了一名讓人聞之色變的間諜型人物。因而在戰後審判中,川島芳子被判處死刑,但還有一些說法,說川島芳子當時並未死,至今撲朔迷離。

(百變川島芳子)

抗日戰爭已經結束73年,73年說長也長說短也短,但我們不要忘記中華民族所遭受的戰爭之災難,要真正強大國家,強大國民,才能不成為戰爭中的魚肉方。

你覺得二戰結束後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合理嗎?你還知道哪些受到死刑審判的戰犯?歡迎在下方留言分享。

(受到審判的日本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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