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后,在中国被处决的各级日本战犯大概有多少,当时情况是怎样的?

卡萨布兰卡捏住希拉里


对于日本战犯的审判情况应该分两个场景,两个阶段,两个场景是一个是日本东京大审判,一个是在中国的审判;两个阶段是国民政府时期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和新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本文主要讲在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和处决。

国民政府时期对日本战犯的审判

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政府作为当时的合法政府,开始着手对侵华日本战犯的审判,从1946年起国民政府相继设立包括北京、南京在内的10个专门的军事法庭,主要任务就是审判日本战犯。

对于中国来说这是一次正义审判邪恶,彰显中国战胜国的荣誉时刻,到1947年底国民政府一共审判了2435个日本战犯,其中判处死刑的有139人,到处决的时候有4个人在处决前病死或者改判,剩下很多人也都根据各自的罪行进行了审判。

从这个数据来说,中国的审判比在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要严格的多,国民政府最起码毙了一百多人,东京法庭就处死几个人,剩下的的都是判刑,像重光葵已经被确认为甲级战犯,但就被判七年,1950年还被假释,继续担任外务大臣,由此可见,远东的这个审判还是不够严格。

就像川岛芳子,本身就是中国人,在审判的时候硬说自己是日本人,其实就是想引渡回日本接受审判,中国的法官早就识破了她的阴谋,因此坚持以中国人的身份判她个间谍罪,然后枪毙。

对于当时的国民政府来说,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情况下,就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审判工作是具有很大压力的,尤其是当时的蒋介石统治集团决定采取以德报怨的方式,使得大量的战犯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也是痛心疾首的事情。

新中国时期在沈阳对日本战犯进行的审判

最让人无法接受的就是日本侵华派遣军总司令的冈村宁次,作为日本在中国侵华的最高负责人,竟然被国民政府的法庭无罪释放,可见国民政府的审判还是存在一定漏洞的。

在解放战争后期,蒋介石统治集团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竟然将这些逃脱法律制裁的战犯送回日本,针对于此,新中国在成立后否定了国民党主导的对日不完善的审判。

蒋介石等国民党统治集团之所以百般包庇日本战犯,实际上是为了获得日本人的帮助,冈村宁次曾就表示,国民党如有需要,在中国境内的日军可以为其所用。

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解决二战遗留的一系列问题,1956年开始对在华关押的日本战犯进行再次审判。

这些战犯,一部分是苏联俘虏的日军转交给新中国政府的,还有一部分是国民政府没有审判完成的,两方面战犯加在一起需要审判的人数达1062名。

新中国政府经过不懈努力,对这些战犯进行材料整理以及定罪,本来打算对其中的70名战犯判处死刑,同时判处无期徒刑110人,但是考虑到二战结束时间很长,而很多人已经受到该有惩罚,战犯积极悔罪,决定起诉45人,在审判过后,对很多日本战犯进行了特赦,也表现了新中国的人道主义精神。

以德服人嘛!


史论纵横


二战结束后,在中国被处决的日本战犯有很多,现在。我来说说,参与南京大屠杀的一些鬼子们的下场吧。

第一个就是那些在中国被处决的南京大屠杀主犯

首先当然是谷寿夫了,作为第六师团的师团长,1937年与第16师团、18师团、114师团等制造了南京大屠杀。

他的下场很惨,1947年4月26日被枪毙于南京雨花台。聚集的群众连绵数里,斥责怒骂声不绝。

除此之外,还有百人斩的元凶。这两个人就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他们在南京举行杀人比赛。


但最后由于太过装逼,上了报纸,在东京审判中被梅汝璈找到了这张报纸,最后两人被判处死刑,1948年被枪毙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田中军吉,在南京杀害了300多名同胞,他也不例外,他和这两个小鬼子一起被处决。

当然,还有在抗战胜利前被中国军队干掉的鬼子。

比如说这个鬼子


这个鬼子于1940年枣宜会战中,在南瓜店被张自忠部所杀,他被杀后,张自忠部的士兵从他身上搜出了这张照片,随后这名士兵和张自忠将军一起壮烈殉国,也算是为南京死难同胞报了仇。

还有这个在长江屠杀俘虏的一支鬼子部队

最终在1939年扫荡新四军根据地时,被新四军伏击,全军覆没。而这张照片,就是新四军缴获的。

还有这个参加南京大屠杀的鬼子


他,就是东史郎,他也参与了南京大屠杀,最后他七次来华谢罪,得到了中国人民和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原谅。

东史郎先生还写了很多书来披露南京大屠杀的暴行。其中,《东史郎日记》是他最著名的著作。
2006年,为了还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同胞一个公道而奔波下半生的东史郎先生病逝。


Minecraft军长解说


在二战结束后,有相当一部分日本军官被俘虏,而在中国,日本战犯共经历过两个时期,一个是中华民国时期,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据不完全统计,从1945年至1947年,中国国民政府共逮捕日本战犯2357名。经南京和上海、北平、汉口、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等10处军事法庭的分别审讯。



其中有149人被判处死刑,而这中间有像谷寿夫、田中军吉、野田毅等等南京大屠杀的主犯,而谷寿夫为乙级战犯,是侵略南京的主要人员,而这田中军吉和野田毅是丙级战犯,他们便是在南京实行杀人比赛的魔鬼,他们用刀惨无人道的杀害中国百姓,每个人手上都粘了几百条中国无辜百姓的性命,后都被判决死刑。



后来新中国成立后,对日本战犯实行的是“感化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因而所有被国民政府判刑的战犯暂时获得特赦。后来在196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所有战犯释放回国。



而像没被中国处决,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有: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武藤章等等甲级战犯都被判处绞刑。而侵华的首犯日本的冈村宁次大将最后却被无罪释放,实在令人气愤。


历史之绝唱


从1945年12月中旬起至1947年底,中国各地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人,其中判处死刑149人,实际执行145人(4人在执行前病死或减刑),其中比较著名的有: 镝木正隆 陆军少将 第55军参谋长 酒井隆 陆军中将 第23军司令官 膳英雄 宪兵大佐 徐州宪兵队长 田中久一 陆军中将 第23军司令兼香港总督 谷寿夫 陆军中将 第59军司令官、前第6师团长 德本光信 陆军大佐 独立混成第31联队长 平野仪一 陆军少将 第129师团第92旅团长 森木五郎 宪兵大佐 华北派遣军宪兵队 长野间贤之助宪兵大佐 香港宪兵队长 泽荣作 陆军大佐 澳门特务机关长 重藤宪文 陆军少将 华南派遣军宪兵队长 左近允尚正海军中将 中国派遣舰队参谋长 金沢朝雄 宪兵中佐 香港宪兵队长 田村刘吉 海军少将 第83警备队司令、第14根据地司令 田中透 陆军少将 台湾混成旅团第2联队 长久保孚 文官、工学博士 抚顺煤矿矿长 伊达顺之助满洲陆军上将 特务、伪满洲国自治联军司令 。


大队长历史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中国取得抗日战争后,在中国境内投降的日军约有188万,其中60万关东军被苏联红军俘虏。国民政府先后对2435名侵华日军进行审判,判处149人死刑,其中4人因病去逝,实际枪决145名日本战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起诉了日寇28名甲级战犯,其中7名被判处绞刑,只七名甲级战犯现供奉在靖国神社里。

在中国东北的关东军被苏联红军击溃后,击毙约8.3万余人,俘虏59.4万余人,这些日寇俘虏被送到西伯利亚从事强制劳动,最终约40余万关东军俘虏回到日本。1945年9月9日9时,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大礼堂举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受降仪式,日本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正式向代表中华民国政府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呈交投降书 。国民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以德报怨,一百余万日军被中国政府用轮船送回日本,少部分人作为战犯被关押。其中冈村宁次获得了蒋介石的保护,逃脱了法律的惩罚,最终留在中国参加中国的内战。

国民政府一方面将日本移民全部遣归回日本,另一方面将战斗力强的日军留下来协助国军内战。当时东北地区有很多日本移民,这些人在东北生活了很长时间,不愿意回日本;但是大部分还是被遣归了,少部人通过婚姻的方式获得中国国籍留在了中国,还有部分军事、工程、医学技术人员被国军收编。岗村宁次作为侵华日军总司令,十分善长反游击战,军事素养较高,于是被何应钦推荐给蒋介石作了高级参谋。极少一部分穷凶极恶的战犯被枪决,大部分都被无罪释放回日本了。


大秦铁鹰剑士


很遗憾,最后被判处死刑的战只有149人,而这149人只有还有四人因为病死或者减刑并没有真正走上刑场,在众人的谴责之下得到应有的报应。因为日本人是在两颗原子弹的威胁之下才最终投降,所以日本国内的战犯是由美国人审判的。从二战结束一直延续到了1947年,国民政府将2000多名日本战犯送上审判的法庭。

国民政府为了迎合美国对日本逐渐转好的态度对日本的战俘相对是比较温和的,他们将这2000个战犯扣押之后,让剩下的100万日本将士送回了日本。还有就是当时国共关系恶化,内战爆发,国民党想要借助一些日本战将的作战经验对中共更多了解,毕竟他们也曾和共产党对战过,十分清楚共产党作战的优劣之处。

比如冈村宁次就被蒋介石留下来作为国民政府的智囊团,为了能取得老蒋的信任,他编纂一系列的军事指导书籍,总结中共的作战策略和他在战场之上的作战经验。在国民党败逃台湾之后,冈村宁次被老蒋送回了台湾,一生都没有接受到审判。除此之外,阎锡山甚至将3000多民日本遗留士兵编入军队,直接参与到内战之中来。

前苏联对于纳粹战犯基本上是进行游街、审判和当众绞刑。而且在他们的普遍价值观之中,只要是穿过纳粹制服的人就应该去死,所以除了被判处极刑的纳粹,剩下的都送去了西伯利亚服苦役,最后能活着离开西伯利亚的日本人没有剩下多少。

在我国处决几个战犯之时,围观之人也是一层又一层。战犯谷寿夫是陆军中将,他被带上刑场之时带着帽子,装扮整齐,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在枪决之后全场一阵欢呼鼓掌的声音。

向井敏明还有野田毅两人同样是大屠杀的战犯,也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那两个丧心病狂的日军将士。向井敏明的遗书现在看起来也是十分讥讽,他否认自己对中国平民的所作所为,也坚决不承认自己曾经在南京大屠杀之中做犯的罪行。他说他的死是为日华亲善所做的选择,并且为止荣幸。在临刑前,这两人被允许抽了一支烟,然后直接枪毙。

而作为真正的大屠杀元凶朝,香宫鸠彦王,因为他的皇室身份保住他不受真厚审判,而且此人带着大屠杀的罪恶一直活到了94岁,让每一个中国人发指愤怒。


木剑温不胜


二战结束后的东京大审判大家都非常熟悉,但是实际上在二战结束后,在中国境内,南京国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都开展了对日本战犯的审理工作,这是一段迄今鲜为人知的故事,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

审判准备:

1945年11月6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专门处理对日本在华战犯的逮捕和审判工作,并在随后拟定了《战争罪犯审判办法》等文件。从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开始,到1947年年中,中国各地一共逮捕日本战犯达两千三百多名,并在北平、南京、上海、广州、徐州、台北、汉口、太原、沈阳、济南等十个城市设立了专门法庭。

审判进行:

中国政府此前并没有审判战犯的经验,因此在战后大规模审判战犯的过程中就会需要明确的法理的支持,因此中国政府在参照《海牙公约》、《日内瓦红十字条约》等国际条约后,于1946年10月公布了《关于战犯审批条例》,确立了38条罪行。其中包括“有计划之屠杀”、“将人质处死”、“恶意饿死非军人”、“强奸”、“掳掠儿童”等。国民政府刚开始列入的战犯名单中还包括日本天皇和冈村宁次,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南京国民政府不再把这二人列为战犯。为了坐实日本战犯的犯罪事实,国民政府还向民间广泛征集日军的犯罪证据,但是在实际审判过程中,由于优先处理了对日本中低级战犯的审批(因为证据比较容易获得),许多重要战犯的犯罪事实并未来得及处理,加之国共内战的爆发,国民政府在审判日本战犯的过程中逐渐偏离了方向。最后,在两千多名战犯中,判处死刑149人,其余则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不等,当然也有一些因为证据不足等其他原因,予以了释放。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因为不承认南京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审判结果,也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并且揭露了蒋介石政府在战犯审判过程中与日本某些高级战犯之间的交易。

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有效的配合了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



青年史学家


抗日战争胜利后,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成为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不过由于历史原因,许多侵略中国的日本战犯已经回到日本国内,而占领日本的又是美国军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其实也是由美国人在主导,因此,国民政府需要制裁的战争罪犯就有三个组成部分:第一是在中国境内投降被扣押的战犯;第二是经过沟通从日本引渡回中国受审的战犯;第三是由设在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直接审判的战犯。



日本战犯按罪行的程度分为三级,在东京进行审判的为甲级战犯(发动侵略战争的决策人物,日本帝国主义的上层),在国内审判的为乙级战犯(有直接责任的战争罪行,多为高级军官)和丙级战犯(违反人道的罪行,多为具体执行者)。

1945年11月,国民政府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1946年2月15日,在南京成立了“战犯军事法庭”,日本战犯根据投降和关押地点,分别在10个城市设立的军事法庭进行审判:南京、上海、北平、汉口、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最终由国民政府审判和判决的日本战犯共有2435名,其中110名被判处死刑,包括将官6名、佐官4名、尉官21名,士兵44名,其他人员35名(比如川岛芳子等);208名被判处徒刑,其中无期徒刑41名。



被判处死刑的重要将领有:

谷寿夫:中将、第6师团长,南京大屠杀元凶,在南京执行枪决。


矶谷廉介:中将、第10师团长,关东军参谋长,香港总督,在南京执行枪决。


酒井隆:中将、“中国驻屯军”参谋长,第23军司令,在南京执行枪决。


田中久一:中将、第23军司令,香港总督,在广州执行枪决。


安藤利吉:大将,第21军司令,台湾总督,在上海监狱自杀。


近藤新八:中将,第130师团长,在广州被执行枪决。

其他执行死刑的多为在南京大屠杀中的参与者和各地宪兵队的罪犯,冈村宁次逃脱了惩罚。



在日本本土,盟军先后逮捕了东条英机、梅津美治郎、小矶国昭等118名甲级战犯嫌疑人,远东军事法庭开始审理前,各国检察官分别持有本国列出的甲级战犯名单,其中美国的名单上有30人,澳大利亚有100人,英国11人,而中国政府提交的名单是32人,最后其中的16人被起诉,被判处和执行绞刑的7人都与侵华有关:

东条英机(关东军宪兵司令、参谋长、蒙疆兵团司令)、土肥原贤二(大特务,第14师团长)、松井石根(华中派遣军司令,南京大屠杀元凶之一)、板垣征四郎(第5师团长)、武藤章(华中派遣军参谋长,南京大屠杀元凶之一)、木村兵太郎(驻山东第32师团长)、广田弘毅(1936年首相)。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有:梅津美治郎(关东军总司令)、畑俊六(派遣军总司令)、南次郎(关东军司令)等。



新中国成立后,又审理了由苏联移交和解放军在山西抓获的战犯嫌疑人1000多名,其中的45人被判处8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没有判处死刑处决的,至此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理才宣告结束。


度度狼gg


日本投降后,中国在一些主要城市设立军事法庭,对日本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从1945年12月至1947年年底,共有2435名日本战犯在中国受审,其中主要以乙丙级战犯为主。审判的结果是149名战犯被处以死刑,145名战犯执行死刑。其中就包括了南京大屠杀时期日军的刽子手向井敏明与野田毅。日本的甲级战犯,是在日本本土执行绞刑的,乙、丙级战犯分别在各战争受害国处决。

甲级战犯,一般而言,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A级战犯。

甲级战犯为犯有“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详细控罪指: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划或秘密计划;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审的甲级战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对个别国家发动战争的罪名。甲级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之高层。

乙级战犯指犯有“战争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许或容许虐待战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鲁莽疏忽责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级战犯同时有被控以此“战争罪行”。

丙级战犯指犯有“违反人道罪行”,多数指控实际执行杀害或虐待者。

最终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被执行绞刑的行刑室都设在日本巢鸭监狱的一间方形的屋子里。由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的中国代表高震,以及苏、美、英的代表到场监刑。


迷彩派军事


1945年8月6日和9日,广岛和长崎先后经过两枚原子弹“洗礼”,日本军国主义直接被震垮,最后一丝战斗到底的精气神儿灰飞烟灭。

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公开宣布日本投降,美国全面接管日本本土和太平洋诸岛屿上残存的日本军队。而在中国战场的日本军队还有一百多万人,9月9日,中国战场的日本军队一把手冈村宁次向国民政府递上了投降书。

(日本投降中国现场,左为何应钦,右为冈村宁次)

还有一百多万日本军人面临着审判,面对着国内战争,国民政府并未大审日本战犯,最后只审判了2357名日本战犯,审判之后只对其中149名战犯处以死刑,而在这149名战犯中,并没有一把手冈村宁次。

(审判席上的冈村宁次,最终在老蒋的授权下无罪释放)

之所以没有处死冈村宁次,主要是因为蒋介石认为冈村宁次还有利用价值,而当时国民政府实质的二把手何应钦同冈村宁次是校友,在老蒋面前提到冈村宁次对于国内战争可能会有大帮助,因而老蒋就一直没有审判冈村宁次。最后将冈村宁次放回日本,而回到日本的冈村宁次,一直到1966年才去世。

而在处罚的149名战犯中,有两位最出名,其中一位是死有余辜,而另外一位则是充满传奇色彩。

死有余辜的就是制造了“南京大屠杀”惨案的谷寿夫,作为一名中将师团长,谷寿夫在南京是丧心病狂的,残杀了大量无辜百姓,因而判处他死刑可谓是大快人心。

而另外一位就是传奇的川岛芳子,由于川岛芳子的“变容术”,以及在“九一八事变”“转移婉容”等事件中的突出作用,川岛芳子成为了一名让人闻之色变的间谍型人物。因而在战后审判中,川岛芳子被判处死刑,但还有一些说法,说川岛芳子当时并未死,至今扑朔迷离。

(百变川岛芳子)

抗日战争已经结束73年,73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但我们不要忘记中华民族所遭受的战争之灾难,要真正强大国家,强大国民,才能不成为战争中的鱼肉方。

你觉得二战结束后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合理吗?你还知道哪些受到死刑审判的战犯?欢迎在下方留言分享。

(受到审判的日本战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