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孩二婚和一個未婚男子結婚,去登記會顯示二婚嗎?

風吹殘夜劃傷你的嫵媚


先申明一點,肯定會。因為離過婚的人都一個小本本《離婚證》。想要重新去登記結婚必須拿著你之前的《離婚證》去換《結婚證》,你說這能不露餡嗎?

夫妻之間有些事兒切忌隱瞞,紙是包不住火的,與其被發現後,吵的不可開交,甚至再次面臨離婚問題,還不如早早的就把事情講明白了,如果這個男人是真心愛你的話,是不會介意這麼多的。

其實離過婚的女人也沒什麼不好的,不要太去在意過去,要去展望未來。如果你一直糾結二婚的問題,說明你活的不夠自信,或者可以說是你對這個男人並沒有太大的把握,感覺這個男人能真心愛你。

希望你可以謹慎考慮,找個能真心託付一生的愛人,最真誠的祝福奉上!!!


龍哥看社會


對於這個問題,我真的親身經歷,但不是我,是發生在我姐姐身上。

幾年前我姐姐從網上找了個男朋友,那男的屬於經濟不發達的偏遠地區,經過幾次的接觸兩人定下終生,要結婚了。當我姐姐的父母要求男方把戶口本拿出來的時候,南方推三阻四,經過不屑的努力,男方終於把戶口本拿出來去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了,當時他的系統並未顯示已婚,事後不久我姐姐懷孕了,但是男的卻消失了,電話不接,信息不回,我爸爸找了派出所的朋友幫忙,去他老家調查找這個人,才知道這男的已婚,而且是有結婚證的,還有孩子。只能說幾年前可能系統並未全國聯網,或者偏遠地區不發達,登記之後並未上傳,現在也許已經可以看見,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繞過山谷走回去


我在婚姻登記處工作過幾年,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很尷尬。

二婚女孩想不讓未婚男子知道自己結過婚,想在登記的時候矇混過關,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婚姻登記表上有“婚姻狀態一欄”,未婚就是未婚,離異就是離異。


婚姻登記系統已經聯網,個人的婚姻信息一目瞭然。如果二婚的女孩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是“離異”,那麼可以不用離婚證。如果登記系統顯示“離異”,而戶口本上是“未婚”的話,那麼想再領取婚姻證,還一定要出事離婚證。所以不可以瞞天過海。

我在婚姻登記處辦理業務的時候也曾遇到過這種情況,女孩是二婚,可是男子卻不知情,在暴露之後,男子即氣憤又顯得無奈,而女子就是坐在那裡哭,場面很尷尬,即使我也不能失責,違反工作程序。

我覺得兩個人相愛,都到了領取結婚證準備相守一生的地步了,還是要坦誠的面對,就別再隱瞞什麼了,如果男人真的很在意,那麼領了結婚證以後再發現,夫妻矛盾就更加激烈了。


我是焱垚


會,絕對的會,我親身經歷啊,這事特別有意思,座標哏都南開的民政局:我們去領證的時候,在查驗戶口本和身份證的那屋一共四五對,排我們前面的是一對看起來比較年輕的小情侶,那哥們有點結巴,妹子沒啥特別的。

他們遞了戶口本,辦事大姐一錄入直接很大聲的說:這位女士是二婚啊!。那哥們嗯嗯了兩聲,辦事大姐:她是二婚啊!!!。那哥們臉紅脖子粗的:我我。。。。知道的,您別喊了。一屋子人特別尷尬的看著。

後天我們一打聽工作人員都是要提醒的,因為領出來的結婚證上啥也顯示不出來,而且二婚再婚不需要離婚證,座標哏都,其他地方不知道


丁思甜msn


這是危險的事情。我們這就有一個真實的故事。今天不妨再來講一次。

我們朋友家一個小孩,人長得帥氣。看了許多對象,17年終於看好一個姑娘,姑娘非常漂亮,身材比例火爆,有點長得像李小璐同款。在一次唱歌的時候認識的,據說剛剛從蘇州回來。

兩個人交往熱烈,很開同居,兩個人都決定於17年10月1日結婚,酒店都定好了,我朋友賓客也請好了,朋友說,你們去把結婚證拿了,讓法律上也承認你們。

去拿結婚證那天,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把女方的身份證號碼電腦上一搜,說你離過婚?

結果現場尷尬了,女方認為在蘇州結果,反正這裡也沒有人知道,沒有想到電腦聯網。

朋友一家說酒店賓客都說好了,怎麼辦?

他孩子說離婚人也可以結婚。

但是在查為啥離婚時,朋友知道真相簡直呆了,原來這女的先天性沒子宮,才被休了!

尼媽,這次就算這張老臉丟盡了,這婚姻也不能做!朋友無奈他告訴兒子,我還指望你傳宗接代呢!趕緊把酒店訂單取消……

所以,奉勸你一句話,在婚姻中建議不要隱瞞,一個謊言十個謊言圓,很累的,萬一最後發現一切。全都是泡沫。


老仲聊齋


會顯示,我和我老婆就是這樣的結合。我老婆是二婚,而我是未婚。

去民政局登記的時候,需要填寫一張表格,上面是需要寫你目前的婚姻狀況的(未婚、離異等),而且你需要攜帶之前的離婚證,如果沒有離婚證,要帶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所以這個事情是無法逃避的。

我和我老婆現在過的很好,如果你真的愛對方,請如實告知對方這些情況,和前夫是如何結婚的,為什麼離婚,你得到了哪些教訓等。我想對方也會有一個考量的,如果對方真的在乎你,這些根本不是問題。

這是我的真實情況,希望對你有幫助。

也祝你們幸福!


弄點兒吹資


二婚是能在電腦上顯示的,但是外地登記不太清楚能不能看到,本地的都能顯示,所以千萬不要騙工作人員,我老婆就是二婚,我是頭婚,去民政局登記結婚前,先給你一張表格添,上邊有婚史這一項,未婚寫未婚,離婚過就寫離異,我老婆寫的是未婚,呵呵……登記的時候工作人員在電腦上就看出問題了,就比較嚴肅的問她,你離過婚?為什麼表格上不找實寫?然後又問我知不知道她離過婚,她有沒有給你說過這個事情,我說我是知道的,你登記就行,在確定了我的態度後,工作人員又給我老婆一張表格,重新寫的,才登記完畢。總體來說我們這的民證局工作人員還是比較負責的。


雅苑大天二


我身邊也有一個朋友,剛分手,年齡其實還可以26歲,可他心裡有點想趕緊擺脫上一個陰影,想走出去得念頭,就參加了很多相親,朋友親戚都是給介紹一些女朋友,但就像現在人一樣,好的考不上他,看上他的他還嫌棄,說來也巧,在火車上遇見一個女孩,長得挺文靜,一眼就看著很舒服那種,我這朋友就相中了,發展也很快,女孩的意思也是那種想趕緊結婚,歲數大那種,兩人不謀而合,好像處了半年左右,彩禮都談好了,日子也定的差不多了,等要登記了,完了,民政局給登記得時候查詢身份證,要那女的出示離婚證,當時估計很尷尬吧,具體就沒細問,勸解大家,日子是兩個人真心實意在一起不要謊話連篇,每個謊言背後都是好多得謊言在圓,真誠待人才能幸福,被尊重!



黑巴咋黑


【婚姻法律寶:結過婚的婚史,可以瞞得住嗎?】

1.戶口簿上的“已婚”“離異”可以自願填寫

現在,民政局不會再在戶口薄上加蓋“已婚”“離異”的紅章,個人自己決定是否要到派出所去辦。因此,結婚了,戶口簿上仍然可以顯示未婚;離婚了,戶口簿上仍然也是未婚。沒有人會從你的戶口簿上發現你再婚過。

但是,這樣就給“隱瞞婚史”,甚至“騙婚”、“重婚”留下了空間。

即使沒有騙婚和重婚,很多人仍希望隱瞞婚史,這種行為到底是基於什麼樣的心理動機呢?

2.如果沒有人問你,你會自願地告訴別人你的離婚過的婚史嗎?

婚姻法律寶問過很多前來諮詢的朋友,大多數人都會說,不希望讓人知道自己結過婚。雖然離婚並非見不得人的事情,但是很多人還是不由自主地將其作為生活中的重大“汙點”,覺得自己離婚過,“面子上過不去”,“覺得自己掉了身價”,也覺得“不好再找下家”。

的確,人們都希望在別人面前展現自己光鮮的一面,而不願意承認自己婚姻失敗。特別是現在離婚的越來越早,很多人雖然離異,但實際上仍然年輕力盛、青春貌美,不願意因為曾經的婚史,而掉了一個檔次。

在這些群體中,認為婚姻失敗“不光彩”的主要是女性,因為對於女性而言,再婚的難度遠遠大於男性。很多女性因為離婚而失去自信,希望隱瞞自己婚史,從而在婚戀市場上提高自己的競爭力。

3.顧慮:一旦有了婚史,自己擇偶的競爭力就會減弱

婚戀法律寶的一個朋友,米娜,大學臨畢業的時候一時衝動,跟大四的男朋友結婚了,但是不到1年就發現彼此並不合適,於是與前夫協議離婚。畢業之前她的戶口遷回了老家,跟父母在一起,一直處於“未婚”狀態。

米娜說,結婚的時候,她沒有來得及回老家改戶口簿,現在離婚了,更不想該了。

米娜離婚的時候,對自己失去了信心,曾經兩次換工作,就是想離自己曾經的環境越遠越好,讓大家不知道她曾經離異過。

米娜說,每次再認識新的男性的時候,剛剛開始處的還不錯,但是一說她離婚的事情,對方態度就變化了。

米娜說,“我才25歲,我不想因為我曾經短暫的婚史,就讓我只能找50歲的離異大叔再婚”。米娜說,婚史對她相親和結識男性的影響很大,所以她不想更改戶口。

4.婚史無法永遠隱瞞

婚姻法律寶對民政局的操作還是非常熟悉的。雖然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態不更改,但是一旦你第一次結婚的時候,民政局的系統裡就記錄了你的這次婚史,這個信息頁會被同步到公安機關的戶籍信息中。所以,當一個人想要再次辦理結婚手續時,曾經的婚史還是會在再婚登記的時候顯示出來。

而且,如果你的戶口上沒有變更為離異,那麼你再婚的時候,還需要先變更為離婚,才能辦再婚登記。

所以,想要完全隱瞞婚史,確實沒有辦法做到。

既然如此,不如對再婚對象坦誠一些。事實上,面對自己的婚史,重新樹立信心,才能更平和對待新的戀情和家庭。


婚姻法律寶


因為律師職業的原因,對這類情況可能比一般人更加了解。

首先說一下登記離婚,對此有的民政局會直接在戶口簿對應處加蓋離婚狀態,而民政局下次辦理結婚時,戶口簿是必須攜帶的。當然,有的民政局不一定如此加蓋離婚狀態的印章。

再說訴訟離婚,此時婚姻登記狀態是已婚,再婚需要帶上判決書或者法院的離婚證明書(這幾年部分法院推出了這種文書),所以還是難免對方知曉。

即使不符合我說的以上情況,但是民政局一般還是會提示另一半的婚姻狀態,對方自然就知道了。

至於結婚證,不會顯示是否再婚,和正常的一樣。

不過,有一個婚姻信息的登記表,由民政局保存,如果之前離婚過,上面還是有離婚這一狀態。

所以,如果對方在意離異,乾脆不要談,離異沒有必要對另一半藏著掖著。

說句糙話,記載婚史的那張紙能夠表明什麼?只是一個法律備案而已!在古代,上床往往已經是結婚,尤其對於女性而言。現在所謂沒有紙上記載的婚史,但是已經同居過的大有人在,放在古代,婚史已經是N次。何必在意一個備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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