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領導“上癮”,先後六次入獄出來接著騙

半島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 孟慶玲

2018年11月13日,市南區檢察院收到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常某涉嫌招搖撞騙一案,經調查發現,常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可為他人提供機關單位工作崗位為由,騙取公民錢財。

招搖撞騙專業戶,六次入獄屢得手

犯罪嫌疑人常某自1997年來,因招搖撞騙罪六次入獄,2017年10月,常某來到青島,又因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而犯罪嫌疑人常某為文盲文化程度,屢屢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竟屢屢得手。

犯罪嫌疑人常某2018年8月刑滿釋放後,無穩定經濟來源,於是選擇“重操舊業”。常某購買與機關單位制服相似的西裝、藍襯衫,逢人便稱自己為青島某機關單位的領導,父母均為退休公務員,爺爺曾是將軍。在公園與人打牌過程中,常某發現了目標,以給對方在機關單位找工作為由接近朱某。

假證假工作牌,騙吃又騙喝

為增加可信度,犯罪嫌疑人常某通過社會上辦理假證的人,為其製作了青島某機關單位的工作胸牌,以及有朱某照片、個人信息的任命通知單和任命書。常某佩戴著假工作牌,拿著假任命書,來到被害人朱某家中,聲稱找工作的事情已經辦的差不多,只差在任命書上蓋上公章。朱某聽後信以為真,高興不已,由於朱某聽常某說自己的房子正在裝修,便讓常某住在自己家中,並給常某準備吃喝、為常某提供日常花銷,朱某本人也以身相許。

蓋章走關係,需要錢和煙

常某眼見已得到被害人信任,便聲稱這張任命通知和任命書,只有在蓋了公章後才能生效。但蓋公章需要疏通關係,送禮送錢,以此為由騙取朱某現金1萬元及價值4400元的香菸,常某將香菸拿到禮品回收店賣掉。

朱某深信工作有了著落,便將此事告知了朋友譚某。譚某便邀請犯罪嫌疑人常某在星級酒店吃飯,想通過常某獲得在機關單位保衛處工作的機會。

一段時間後,譚某見找工作的事情毫無進展,常某又不斷推脫,懷疑被騙,便與朱某一同到公安機關報警。

市南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常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曾經故意犯罪,繫累犯,於2018年11月20日以涉嫌招搖撞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常某。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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