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涉及沙县、建宁县

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涉及沙县、建宁县

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涉及沙县、建宁县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至7月,省委巡视组对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市、龙岩市、长乐区、闽侯县、海沧区、集美区、洛江区、德化县、建宁县、沙县、新罗区、漳平市、浦城县、松溪县、福安市、寿宁县等26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视。

巡视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持“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

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视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做好下一阶段的巡视工作提出了要求。于伟国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把“两个维护”作为巡视巡察工作的“纲”和“魂”,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要求,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要以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和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契机,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全覆盖任务,着力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要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督查督办,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视成果、督促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

沙县

省委巡视七组巡视沙县期间,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县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思想政治学习不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推进“三大攻坚战”存在差距,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还不够到位;

基层组织建设弱化,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作风问题整治不够有力,公务接待管理不够规范,违规报销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兼职取酬、私车公养现象时有发生;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不严;

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工程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上轮巡视反馈的部分问题仍然突出。

建宁县

省委巡视七组巡视建宁县期间,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县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教育卫生领域短板突出,社会管理水平不够高;

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公职人员“三欠”、失信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违规调整、筹建办公场所问题仍然存在;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土地出让管理、房地产项目监管不够严格,财政资金使用、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上轮巡视反馈的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对巡视发现并移交的个别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的已在巡视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涉及沙县、建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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