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三年了,住院和後事所有花銷自已承擔,兩個姐姐一分不花,可以去法院告她們嗎?你有什麼看法?

新郎官492


事情很平常,也多發生於老百姓家裡,先不考慮訴訟時效,對這件事你可以告,但想勝訴卻很難,畢竟,你與你的兩個姐姐根本沒有債權債務關係,只不過如果是因為與兩個姐姐爭奪遺產而對薄公堂,倒是可以因此多分一些。

在老百姓一般觀念裡,給父母養老送終還是家族中男性的責任,女性在出嫁後頂多會盡一些贍養義務;再分配遺產時也多不會考慮嫁出去的女兒,女兒也感覺理所當然,這也是為什麼你兩個姐姐在父親住院和後事中沒有花一分錢的原因。

這種民鄉習俗、約定俗成的規則很普遍,也是大家都接受的。如果反過來,女兒在父親住院和事後出了大部分錢,在分配遺傳時兒子卻要要求按照約定習俗的規定來辦,你的兩個姐姐也不會幹。兒子和閨女是否心安理得,按照自己的心去做就是,只不過送走老父親家裡剩餘的錢扣除花銷,是否還有結餘是筆糊塗賬,算不清也根本沒法算。

在我看來,罔顧親情的事最好還是少做,金錢永遠換不來真情。年輕時錢很重要,老了錢也就是一堆符號,吃飽穿暖就好,何必為了一時不公而傷人傷己,以後的事,父母不願看到,對於我們,還是要有一顆孝心、一顆感恩的心。


天涯0咫尺


我父親也去世三年了!我家也是兩姐一弟,我老二。

父親住院我前後交了四萬元押金,結賬我弟辦的,7萬多,單位給報銷了80%,我從來沒有問我弟要過。

葬禮前前後後都是我愛人打點,我弟訂了罐之類的。

買墓地父親遺囑3個人一起出錢,然後我弟說他自己承擔了。

父親最後幾天弟弟搞了份遺囑當著父母的面叫我們姐倆簽字放棄遺產我們也簽了,然後兩天內弟弟就把父母的房子過戶自己名下了。

父親去世後,我每個月給母親2500。因為母親自己的退休工資要養弟一家,總跟我說不夠花。

幾個月後,母親又聽弟弟的把自己名下的唯一一套房子賣了。賣了後才告訴我。

說實話,儘管我從來沒有想法要分,但我心裡不太高興!

愛人知道了,就和我商量中斷給母親錢了。

和母親說你現在賣房子有幾百萬了我就不貼你了,我要存錢給我的孩子買套房留著了。

前幾天,70多歲的母親突然告訴我他們在我旁邊的小區買了橦房,差××萬,叫我借xx萬,我說我沒那麼多,母親說:你去問大伯(愛人哥哥)借!我這回真生氣了!回她一句:你自己為什麼不去借!然後生氣把電話掛了!

我也知道,母親弟弟之所以選我家旁邊買房,就想他們一個個一家三口節假日出門玩時把老母丟給我(已經很多次了!奇葩的是老母還為他們開脫,把她節假日來我家當做恩賜!)。

前天給她回信息,說給他們開口要的一半。(不願借!因為他們是非太多!情願給!)然後估計她也生氣了一直沒回。

真的碰這種娘我也是無語了!

別人回孃家次次都大包小包好吃好喝再拿回大包小包!我幾十年回孃家也大包小包但從來我買菜!不是飯點我沒吃飯家裡雞蛋肉一堆她只有白切面給我吃!而且次次都要給他們錢即使一個星期回兩次!回家了也是拿些陳年過期的東西給上一小塑料袋!

可我也忍了幾十年!

自己的父母,能怎麼說?自己的兄弟姐妹是是非非也說不清楚所以更懶得說!


用戶5794119020949


感恩付出,不求回報

這個問題有意思,所以我要來插一嘴。

父親去世三年了,住院和後事所有花銷都是自己承擔,兩個姐姐一分不花,可以去法院告她們嗎?

與之相類的問題還有:婚後一方離家出走,另一方獨自把孩子養大,可以去法院告他嗎?

先說答案吧:你可以告她們,但是很難勝訴。咱們先把訴訟時效這事放在一邊。只說實體問題:

贍養父母是每一個子女的義務,包括你在內,所以你贍養父母,只是盡了你自己的義務,並沒有形成對你姐姐的債權債務關係。

目前法律上對這種情形的補償性或者說是平衡性的規定是:對父母盡贍養義務多的子女,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能力而不盡或少盡贍養義務的子女,應當不分或少分。

設想一下,如果一個人對父母多盡了贍養義務就可以去告那些沒盡或少盡義務的兄弟姐妹,那麼法院還不得亂成一鍋粥?

哪一個家庭在養老問題上能絕對或者說相對均衡?

慣常的做法是,條件差不多的兄弟姐妹,大家開個會,商議一下,每人每年或每月拿多少,其餘的就是各人盡心了。子女少的,開不起來會,就是能者多養,少者少養,孝心大的多養,孝心小或者不孝的少養甚至啃老,有的老人就是,從閨女家刮來養老的錢,反養兒子,不少見。

你說這個狀,能告嗎?

可以提提控告的是被贍養的老人。同樣對於遺棄自己孩子的父或母,能告的不是獨自撫養孩子另一方,而是被撫養的孩子。對於已經盡了贍養或撫養義務的一方,儘管付出很多,據目前法律規定,並不能對不盡義務的一方形成債權關係。

能養老盡孝,是自己的福份;同樣,能撫養孩子,也是自己的福份,說明自己有能力、有愛心。

有些付出不但不求回報,還應當感恩。養老撫幼就是。


潘衛霞律師


我們既然回答問題,就應該直截了當,不要羞羞答答,更不要遮遮掩掩,我們不但要看到問題表面,還要看到問題背後。這樣回答問題才會更準確,才會更有意義。

這個問題是,父親去世三年,看病和後事都是他花錢,兩個姐姐一分錢都沒花,他問能不能去告兩個姐姐。

我們都知道,因為趨利避害的原因,人都願意把有利於自己的事說出來,而不利於自己的隱藏不說,那麼我們要做的是,通過他的陳述,找出隱藏的信息,在信息比較完整的狀態下,再來分析。

這個男人說,整個他父親看病和後事,都是他做的,而這件事都已經三年了,他並沒有提遺產問題,假設,老人的遺產是三姐弟平均分配的,那麼這個弟弟的抱怨就是合情合理的,但是這個弟弟為何沒有說到遺產問題?我推測,老人的遺產全都由他自己繼承了,而沒有兩個姐姐的份,所以兩個姐姐就什麼都不管了,這可能就是事件的真相。

那麼,我們在回答問題的時候,就不會很偏頗,因為兒子繼承遺產,所以你花錢看病辦理後事,就合情合理,再找姐姐就是不應該的,姐姐想花就花,不想花就不花,你不能得了便宜還賣乖。當然,從法律上講,你告姐姐,官司輸贏我不知道,但是,親情輸了是一定的。


韓東言


人間父母給了兒女的生命,兒女應該孝順父母,而且不應附帶任何的條件。不孝敬父母會大逆不道。至於說財產,那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走,人生苦短才幾十年,何樂而不為找不自在呢!我家一個姐姐三個哥哥,我是最小。但我跟父母過了近25年,我和愛人對父母生著養死了葬,從父母死的那年起到現在,我花了近17萬。但都是我們一家辦理,姐姐哥哥給錢我們都不要,即使當時收下了過後我和老婆一起也給他們送過去。當然孝順父母兄弟姐妹之間不能互相比,各盡各的力。不能說父母養的是大家,也不是就養我一個,別人不花我也不花。或者說有財產花沒財產就不花等等,這都不能是不孝的理由。


zjjzmz1


兒子佔了財產,就應兒子承擔,女兒不分財產,就不承擔,靠自願!


手機用戶62911436843


你結婚你爸給你買房了嗎,給你姐買了嗎。你爸掙一輩子錢呢,是給你了還是你姐,現在自私的人真的很多


靚LIDETIANKONG


呵呵,我是家裡小的,我結婚早,我們村前三年拆遷,我姐姐居然開口說,以後老人,歸我管,沒錯,我媽當時過世沒有四個半月,可以說屍骨未寒,,就已經分的可清楚了,我當時因為看的很重親情。沒有多餘話,我直接按照土地分給姐姐,還多給了8平方土,但是她不樂意,說我要多少平的房,就的多少的錢給她。我爸當時氣的臉都青了,更何況我還有兩個孩子。我們夫妻也是打工的。你說,這樣的是親情嗎?現在她結婚,開口說孃家不幫她,給的彩禮還要讓我爸拿錢買戒指給她老公,尾款我們都退了。


淺笑155606616


起訴兩個姐姐來分擔醫療、喪葬費是可以的。不過我相信所有的中國人在爭取利益的同時一定最不願意看到親人之間的關係出現不和睦。

相信題主在父親住院前、葬禮後,雖然嘴上不說,但是內心很希望看到兩個姐姐能主動承擔責任和表達孝意的。

結果卻事與願違。

事情走到這一步一定是要在親情和睦和利益上做個取捨的。二選一的事總是讓人為難。

中國人很含蓄,從來都是希望別人能理解自己。可是,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難處,你不說我不做,裝聾作啞把事情搞成糊塗賬本就是人性之惡。一次兩次可以,次數多了總會讓之前的所有不公平積攢成壓制不住的憤怒的。

我想說的是,所有的事與其滯後處理讓自己陷入兩難,不如提前把話說清,這樣既不會過於承受不公平還能長久維持家庭秩序和睦。



新文化獸子


可以告,但是閨女和兒子都有繼承老人留下的遺產。按照中國的國情來說,兒子是主要的。女兒出力可以,當然條件好了,那就無所謂了!如果是我,家裡固定資產歸兒子,但兒子必須比女兒付出的要多,女兒出出力,儘儘心,兒子女兒條件都差不多的情況下,儘量不要讓女兒出錢。因為女兒不她自己,畢竟國情就是這樣。女兒兒子都孝順了,我也會盡最大努力給女兒留筆錢,畢竟農村把房子留給出嫁女兒不合適!不能做到家裡的財產給孩子平分吧!最起碼應該根據家裡的總值給予女兒三分之一的念想!這樣我想以後孩子們不會有大的分歧,當父母不在了,畢竟他們是骨肉相連最親近的人,父母也願意看著他們家和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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