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三年了,住院和后事所有花销自已承担,两个姐姐一分不花,可以去法院告她们吗?你有什么看法?

新郎官492


事情很平常,也多发生于老百姓家里,先不考虑诉讼时效,对这件事你可以告,但想胜诉却很难,毕竟,你与你的两个姐姐根本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只不过如果是因为与两个姐姐争夺遗产而对薄公堂,倒是可以因此多分一些。

在老百姓一般观念里,给父母养老送终还是家族中男性的责任,女性在出嫁后顶多会尽一些赡养义务;再分配遗产时也多不会考虑嫁出去的女儿,女儿也感觉理所当然,这也是为什么你两个姐姐在父亲住院和后事中没有花一分钱的原因。

这种民乡习俗、约定俗成的规则很普遍,也是大家都接受的。如果反过来,女儿在父亲住院和事后出了大部分钱,在分配遗传时儿子却要要求按照约定习俗的规定来办,你的两个姐姐也不会干。儿子和闺女是否心安理得,按照自己的心去做就是,只不过送走老父亲家里剩余的钱扣除花销,是否还有结余是笔糊涂账,算不清也根本没法算。

在我看来,罔顾亲情的事最好还是少做,金钱永远换不来真情。年轻时钱很重要,老了钱也就是一堆符号,吃饱穿暖就好,何必为了一时不公而伤人伤己,以后的事,父母不愿看到,对于我们,还是要有一颗孝心、一颗感恩的心。


天涯0咫尺


我父亲也去世三年了!我家也是两姐一弟,我老二。

父亲住院我前后交了四万元押金,结账我弟办的,7万多,单位给报销了80%,我从来没有问我弟要过。

葬礼前前后后都是我爱人打点,我弟订了罐之类的。

买墓地父亲遗嘱3个人一起出钱,然后我弟说他自己承担了。

父亲最后几天弟弟搞了份遗嘱当着父母的面叫我们姐俩签字放弃遗产我们也签了,然后两天内弟弟就把父母的房子过户自己名下了。

父亲去世后,我每个月给母亲2500。因为母亲自己的退休工资要养弟一家,总跟我说不够花。

几个月后,母亲又听弟弟的把自己名下的唯一一套房子卖了。卖了后才告诉我。

说实话,尽管我从来没有想法要分,但我心里不太高兴!

爱人知道了,就和我商量中断给母亲钱了。

和母亲说你现在卖房子有几百万了我就不贴你了,我要存钱给我的孩子买套房留着了。

前几天,70多岁的母亲突然告诉我他们在我旁边的小区买了橦房,差××万,叫我借xx万,我说我没那么多,母亲说:你去问大伯(爱人哥哥)借!我这回真生气了!回她一句:你自己为什么不去借!然后生气把电话挂了!

我也知道,母亲弟弟之所以选我家旁边买房,就想他们一个个一家三口节假日出门玩时把老母丢给我(已经很多次了!奇葩的是老母还为他们开脱,把她节假日来我家当做恩赐!)。

前天给她回信息,说给他们开口要的一半。(不愿借!因为他们是非太多!情愿给!)然后估计她也生气了一直没回。

真的碰这种娘我也是无语了!

别人回娘家次次都大包小包好吃好喝再拿回大包小包!我几十年回娘家也大包小包但从来我买菜!不是饭点我没吃饭家里鸡蛋肉一堆她只有白切面给我吃!而且次次都要给他们钱即使一个星期回两次!回家了也是拿些陈年过期的东西给上一小塑料袋!

可我也忍了几十年!

自己的父母,能怎么说?自己的兄弟姐妹是是非非也说不清楚所以更懒得说!


用户5794119020949


感恩付出,不求回报

这个问题有意思,所以我要来插一嘴。

父亲去世三年了,住院和后事所有花销都是自己承担,两个姐姐一分不花,可以去法院告她们吗?

与之相类的问题还有:婚后一方离家出走,另一方独自把孩子养大,可以去法院告他吗?

先说答案吧:你可以告她们,但是很难胜诉。咱们先把诉讼时效这事放在一边。只说实体问题:

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的义务,包括你在内,所以你赡养父母,只是尽了你自己的义务,并没有形成对你姐姐的债权债务关系。

目前法律上对这种情形的补偿性或者说是平衡性的规定是: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多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能力而不尽或少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不分或少分。

设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对父母多尽了赡养义务就可以去告那些没尽或少尽义务的兄弟姐妹,那么法院还不得乱成一锅粥?

哪一个家庭在养老问题上能绝对或者说相对均衡?

惯常的做法是,条件差不多的兄弟姐妹,大家开个会,商议一下,每人每年或每月拿多少,其余的就是各人尽心了。子女少的,开不起来会,就是能者多养,少者少养,孝心大的多养,孝心小或者不孝的少养甚至啃老,有的老人就是,从闺女家刮来养老的钱,反养儿子,不少见。

你说这个状,能告吗?

可以提提控告的是被赡养的老人。同样对于遗弃自己孩子的父或母,能告的不是独自抚养孩子另一方,而是被抚养的孩子。对于已经尽了赡养或抚养义务的一方,尽管付出很多,据目前法律规定,并不能对不尽义务的一方形成债权关系。

能养老尽孝,是自己的福份;同样,能抚养孩子,也是自己的福份,说明自己有能力、有爱心。

有些付出不但不求回报,还应当感恩。养老抚幼就是。


潘卫霞律师


我们既然回答问题,就应该直截了当,不要羞羞答答,更不要遮遮掩掩,我们不但要看到问题表面,还要看到问题背后。这样回答问题才会更准确,才会更有意义。

这个问题是,父亲去世三年,看病和后事都是他花钱,两个姐姐一分钱都没花,他问能不能去告两个姐姐。

我们都知道,因为趋利避害的原因,人都愿意把有利于自己的事说出来,而不利于自己的隐藏不说,那么我们要做的是,通过他的陈述,找出隐藏的信息,在信息比较完整的状态下,再来分析。

这个男人说,整个他父亲看病和后事,都是他做的,而这件事都已经三年了,他并没有提遗产问题,假设,老人的遗产是三姐弟平均分配的,那么这个弟弟的抱怨就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这个弟弟为何没有说到遗产问题?我推测,老人的遗产全都由他自己继承了,而没有两个姐姐的份,所以两个姐姐就什么都不管了,这可能就是事件的真相。

那么,我们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就不会很偏颇,因为儿子继承遗产,所以你花钱看病办理后事,就合情合理,再找姐姐就是不应该的,姐姐想花就花,不想花就不花,你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当然,从法律上讲,你告姐姐,官司输赢我不知道,但是,亲情输了是一定的。


韩东言


人间父母给了儿女的生命,儿女应该孝顺父母,而且不应附带任何的条件。不孝敬父母会大逆不道。至于说财产,那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人生苦短才几十年,何乐而不为找不自在呢!我家一个姐姐三个哥哥,我是最小。但我跟父母过了近25年,我和爱人对父母生着养死了葬,从父母死的那年起到现在,我花了近17万。但都是我们一家办理,姐姐哥哥给钱我们都不要,即使当时收下了过后我和老婆一起也给他们送过去。当然孝顺父母兄弟姐妹之间不能互相比,各尽各的力。不能说父母养的是大家,也不是就养我一个,别人不花我也不花。或者说有财产花没财产就不花等等,这都不能是不孝的理由。


zjjzmz1


儿子占了财产,就应儿子承担,女儿不分財产,就不承担,靠自愿!


手机用户62911436843


你结婚你爸给你买房了吗,给你姐买了吗。你爸挣一辈子钱呢,是给你了还是你姐,现在自私的人真的很多


靓LIDETIANKONG


呵呵,我是家里小的,我结婚早,我们村前三年拆迁,我姐姐居然开口说,以后老人,归我管,没错,我妈当时过世没有四个半月,可以说尸骨未寒,,就已经分的可清楚了,我当时因为看的很重亲情。没有多余话,我直接按照土地分给姐姐,还多给了8平方土,但是她不乐意,说我要多少平的房,就的多少的钱给她。我爸当时气的脸都青了,更何况我还有两个孩子。我们夫妻也是打工的。你说,这样的是亲情吗?现在她结婚,开口说娘家不帮她,给的彩礼还要让我爸拿钱买戒指给她老公,尾款我们都退了。


浅笑155606616


起诉两个姐姐来分担医疗、丧葬费是可以的。不过我相信所有的中国人在争取利益的同时一定最不愿意看到亲人之间的关系出现不和睦。

相信题主在父亲住院前、葬礼后,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内心很希望看到两个姐姐能主动承担责任和表达孝意的。

结果却事与愿违。

事情走到这一步一定是要在亲情和睦和利益上做个取舍的。二选一的事总是让人为难。

中国人很含蓄,从来都是希望别人能理解自己。可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难处,你不说我不做,装聋作哑把事情搞成糊涂账本就是人性之恶。一次两次可以,次数多了总会让之前的所有不公平积攒成压制不住的愤怒的。

我想说的是,所有的事与其滞后处理让自己陷入两难,不如提前把话说清,这样既不会过于承受不公平还能长久维持家庭秩序和睦。



新文化兽子


可以告,但是闺女和儿子都有继承老人留下的遗产。按照中国的国情来说,儿子是主要的。女儿出力可以,当然条件好了,那就无所谓了!如果是我,家里固定资产归儿子,但儿子必须比女儿付出的要多,女儿出出力,尽尽心,儿子女儿条件都差不多的情况下,尽量不要让女儿出钱。因为女儿不她自己,毕竟国情就是这样。女儿儿子都孝顺了,我也会尽最大努力给女儿留笔钱,毕竟农村把房子留给出嫁女儿不合适!不能做到家里的财产给孩子平分吧!最起码应该根据家里的总值给予女儿三分之一的念想!这样我想以后孩子们不会有大的分歧,当父母不在了,毕竟他们是骨肉相连最亲近的人,父母也愿意看着他们家和万事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