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腳指責競價交易違背章程 後腳又逾61億接盤 華能水電賣參股公司現“尷尬”一幕

前脚指责竞价交易违背章程 后脚又逾61亿接盘 华能水电卖参股公司现“尴尬”一幕

先指責競價交易違背公司章程,然後再高價拿下掛牌公司部分股權……華電雲南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電雲南)這一波操作讓人摸不著頭腦。

事情的經過還要追溯到華能水電轉讓參股公司。之前,華能水電通過掛牌轉讓參股公司雲南華電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中公司)23%股權。

12月10日,華電雲南通過公開競價方式摘牌,成為最終受讓方。12月11日,華能水電與華電雲南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交易標的為金中公司23%股權,成交價格為人民幣61.17億元。

在12月6日,接盤方華電雲南曾對標的掛牌轉讓方式提出異議。華電雲南方面稱,華能水電通過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方式,按最高有效報價確定最終受讓方,違背了《雲南華電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章程》,損害了華電雲南的利益。

轉讓作價高達61億

金中公司的股東構成:華電雲南持股33%為第一大股東,華能水電與大唐雲南發電分別持23%股份,紫石資本和雲南配售電公司分別持股11%和10%。

今年10月,華能水電披露,擬掛牌轉讓金中公司23%股權,並同步披露了相關資產評估說明書。截至評估基準日(2018年7月31日),金中公司的淨資產賬面價值為72.39億,經收益法評估後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212.7億,23%股東權益價值評估結果為48.9億,增值率達193.83%。

12月3日,金中公司23%股權轉讓事項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屆滿。金中公司的股東華電雲南、大唐雲南發電、雲南配售電公司三家不放棄優先購買權,並報名競買,且繳納了保證金。12月10日,華電雲南成為金中公司23%股份的受讓方,成交價格為61.17億元。

12月11日,華能水電與華電雲南簽訂《產權交易合作》。交易完成後,華電雲南將持有金中公司56%的股權。

受讓方曾對網絡競價提異議

一方面參與競買,另一方面,華電雲南方面也曾對此提出異議。

華能水電在11日的公告中披露,12月6日,華電雲南向華能水電發去了《關於網絡競價實施方案的異議函》和雲南大韜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函》。華電雲南認為,華能水電通過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方式,按照最高有效價確定受讓方,違背了金中公司的《公司章程》。

因為在金中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有“在同等條件下,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確定購買比例”的條款。華電雲南認為,此次競拍方式違背章程,損害了其自身利益。10日,華電雲南的股東方中國華電集團也曾向產權交易所發函,希望“協商中止”該轉讓事項。

如今,在華電雲南曾提出異議的前提下,已簽訂了交易合同,那麼其提出異議是為何?記者未能聯繫上華電方面獲得置評。

12月12日,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公司公告內容來看,華能水電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確實違背了金中公司《公司章程》相關規定。金中公司現有股東僅有三家參與了競買,那麼對於原有股東來說,華能水電的行為有可能侵犯原有股東的優先購買權。

王英佔認為,即使華電雲南用最高價競得的情況下,其他未參與競價的股東,也擁有在同等條件下按出資比例取得部分股權的權利,若華電雲南因此向華能水電發函,“其他未參加的股東意欲分得部分股權,其可要求確認該股權轉讓無效。”

王英佔表示,任何股東都不能夠違背公司章程。華能水電在公告中還表示,“公司本次股權轉讓存在履約風險和訴訟風險”。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致電雲南大韜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士稱“不予回應”。記者多次撥打華能水電電話,也無法聯繫上獲得置評。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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