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祭日特輯:兩個殺人狂魔,是如何敲響自己喪鐘的

12月13日,是2014年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第七次會議確定的,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在81年前的12月13日,日本侵略軍佔領南京,隨即對當地和平居民及放下武器的戰俘,展開了持續六週的殘酷屠殺與劫掠,這就是舉世震驚的南京大屠殺。

今天的大錘說史,咱們就來講述,在這場慘絕人寰的大屠殺中,兩個面目猙獰的劊子手,是如何作法自斃,親手把自己送上正義的刑場的。

國家公祭日特輯:兩個殺人狂魔,是如何敲響自己喪鐘的

這就是在南京大屠殺期間進行了駭人聽聞的“百人斬”競賽的兩名日本軍官,侵華日軍第16師團第19旅團第9聯隊第3大隊的少尉向井敏明和少尉野田毅。

這兩人在隨隊攻打中國常州的時候,打了一個賭,就是看誰先砍死100箇中國人,而且規定必須要用軍刀劈死才算,因此就有了後世臭名昭著的侵華日軍“百人斬”賭局。

這個充滿血腥的賭局,立即被跟隨日軍報道的日本《東京日日新聞》特派記者淺海一男等人知道了,隨後就在1937年11月29日於常州火車站前採訪了兩個劊子手,這個時候,向井敏明自稱已經砍死了56箇中國人,野田毅則砍死了25人。

國家公祭日特輯:兩個殺人狂魔,是如何敲響自己喪鐘的

野田毅(左)、向井敏明(右)

從常州開始,兩個殺人狂魔開始了屠殺中國人的比拼,在丹陽城,向井明敏殺了30人,野田毅殺了40人。《東京日日新聞》立即以《全速躍進!刀劈百人競賽的經過》為題目,第二次報道兩個法西斯軍官為了賭約而競相殺人的故事。

隨後又從丹陽到句容,再到南京紫金山下,這時候已經是1937年12月10日,向井敏明已經殺死了106人,野田毅則殺掉了105人。當《東京日日新聞》記者第四次前來採訪此事的時候,這兩個殺人狂魔手持殺人軍刀,一起照了一張合影來炫耀所謂的“武功”。

向井敏明還對記者說,這是一個“很有趣”的競賽,兩個人都已經殺掉了一百人,因為無法確定是誰先殺滿了100人,因此雙方決定把賭博目標修改為一百五十人,兩人說自己的軍刀因為劈砍太多,都出現了缺損,但是仍舊願意提著兇器走向南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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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38年初,日本《大阪每日新聞》報道了野田毅少尉的動向,在經過南京大屠殺之後,他的殺人數字已經增加到253人。這時候兩個殺人狂魔已經宣稱,要把賭約修改為誰先殺滿1000人了。

這一起用中國人的鮮血來作為賭注的賭約,引發了當時日本法西斯報紙媒體的爭相報道,稱之為“百人斬勇士”,並且煽動起了更多的侵華日軍中下層法西斯軍官舉起屠刀。

在這一場殺人比賽中,倒下去的中國人很多,但是淋漓的鮮血,並沒有嚇住中國人,反而讓更多的中國人奮起抵抗。到了1945年,中國人民經過浴血奮戰,終於同世界反法西斯盟國一道,迎來了對日作戰的徹底勝利。1946年,遠東軍事法庭正式開始調查並審判日本法西斯分子的戰爭罪行。這一場駭人聽聞的血債,在發生十年之後,終於等來了血債血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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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在國際檢察局工作的中國檢察官工作人員,為了準備起訴日本甲級戰犯,經常去盟軍佔領下的日本陸軍省檔案資料庫查閱日軍侵華檔案。無意中,中國檢察官們看到了十年之前《東京日日新報》吹捧兩個殺人狂魔的這些報道。中國檢察官們立即行動,他們遞交這批日本人自己保留的罪證給了當時的南京軍事法庭,隨後南京軍事法庭正式向遠東盟軍總部提出捉拿兩個殺人狂魔的正式抓捕申請。

之所以要轉給南京軍事法庭,是因為當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主要審判甲級戰犯,而兩個殺人狂魔還不夠這個級別,他們將被逮捕並引渡給中國方面,作為次一級的戰犯接受審判。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僥倖活到戰後,此時已經回到他們的日本家鄉,脫掉了軍裝,以復原軍人的身份在街上擺攤做生意呢。就在這時,拿著當年他們自願拍攝的新聞報紙的盟軍軍警,找上門來,逮捕了他們,隨即將他們引渡到中國南京接受審判。兩個劊子手絕沒有想到,他們自己當年所謂戰功的吹噓,今天要化作血債血償的催命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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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大錘要專門解釋一下,如果按照當時的戰爭法相關規定,如果在戰場上殺死敵對的軍人,是不需要在戰後承擔戰爭罪行追究的。但是這兩個宣稱殺死中國軍人超過100人的法西斯軍官,為什麼會受審呢?

這是因為,這兩個法西斯軍官雖然在新聞報道中自稱殺死的都是中國軍人,但是事實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從兩個人的軍隊職務來說,他倆沒有一個人是衝鋒陷陣的步兵軍官,向井敏明是炮兵小隊長,在戰鬥中主要負責二線支援任務,而野田毅是大隊副官,同樣不是衝鋒的職責,他是負責傳遞軍令的。

在戰火橫飛的戰場上,這兩個二線軍人,是從哪裡找來並砍殺那麼多的中國人呢?而且最早提出這個疑問的,不是別人,正是當年給兩個法西斯劊子手拍照的日本記者,這位記者質疑說,他們在戰場上很難接觸到中國士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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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將屠殺後的屍體焚燬

而後來,與向井明敏和野田毅同一部隊的其他日本士兵的回憶,則直截了當說,他們兩個殺的,大部分是毫無抵抗能力的中國農民

而野田毅在戰後回到自己家鄉後,曾在給鄉親們吹牛時明確說過,他殺的主要是中國戰俘,在放下武器後,野田毅把他們集合起來,一個一個砍死。因此,這兩個禽獸,實際是因為在戰爭中屠殺和平軍民和戰俘而犯下了嚴重的戰爭罪行,必須得到嚴懲。

1947年11月6日,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被移送南京戰犯拘留所。隨後審判開始,此時,這兩個禽獸,跟10年前拿著軍刀追砍中國人的所謂“武士道精神”,已經完全不搭邊了,簡單來說,這兩位都屬於外強中乾型,也就是慫得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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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軍吉(左)、野田毅(中)、向井敏明(右)在南京受審

他們在法庭上拼命做的事情,竟然是否認自己殺過這麼多中國人,甚至乾脆抵賴說根本就沒殺過人。他們說,十年前《東京日日新聞》的報道是記者編造的故事,只是因為兩個人當時都是光棍,所以才同意記者隨意編造百人斬事蹟,想在日本國內樹立英雄形象,方便以後找老婆。

當然,這些詭辯,在他們自己當年的新聞報道證據面前,毫無力量。當初兩個劊子手,為了炫耀武力,從時間到地點到殺人,記載得非常詳細。這些都可以找到充分的旁證。兩個殺人狂魔萬萬沒有想到,記錄自己的那些新聞報道,是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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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月28日,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在雨花臺被執行槍決

在南京大屠殺後的第十年,法庭宣判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因屠殺俘虜及平民,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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