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中超下個賽季施行的投入帽,限薪帽等措施有了最新進展。中國足協已經向中超各俱樂部下發了關於新賽季財務監管政策的徵求意見稿。在意見稿裡,中國足協對未來三個賽季,在中超俱樂部支出、中超俱樂部投資人注資、中超俱樂部虧損、中超俱樂部薪酬、中超俱樂部獎金5個方面規定限額。據悉,此項意見稿將在各球隊進行充分討論後,反饋給中國足協,足協將於20日推出正式文件。
徵求意見稿具體內容為:
一、中超俱樂部支出限額
2019年12億元,2020年11億元,2021年9億元
二、中超俱樂部投資人注資限額
2019年6.5億元,2020年5.6億元,2021年3億元
三、中超俱樂部虧損限額
2019年3.2億元,2020年2.9億元,2021年2.7億元
四、中超俱樂部薪酬限額
1、薪酬總額比例限額
2019年65%,2020年60%,2021年55%
2、國內球員個人最高薪酬限額
國內球員個人薪酬最高(不含獎金)不得超過稅前1000萬元人民幣。
3、相關合同的認定和執行。
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國足協新備案的合同按限額簽訂。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員,待現有合同到期後再按限額重新簽訂。現有合同期限以2018年註冊期已在中國足協完成合同備案的為準。
五、中超俱樂部獎金限額
設置全年獎金總限額(全年贏球獎金和平球獎金的總額),納入俱樂部總支出限額內。
贏球獎金300萬元,平球獎金100萬元。
足協盃比賽獎金可按雙方比賽隊中級別高的聯賽獎金標準執行。
六、將繼續執行引援調節費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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