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壞又蠢!男子給妻子買3000萬保險後,殺妻騙保!

极坏又蠢!男子给妻子买3000万保险后,杀妻骗保!

12月10日晚上看到一則新聞,

天津男子張某殺妻騙保3000萬,

其罪行令人髮指

极坏又蠢!男子给妻子买3000万保险后,杀妻骗保!

男子泰國殺妻

小潔和張軼凡家住天津,兩人結婚時,小潔父母送了女兒一套房和80萬現金。在日常生活中,兩方老人也總是盡力幫襯小兩口,不讓他們在經濟上為難

10月27日晚,張軼凡帶著妻女去泰國遊玩,出發前一天,兩位老人還特意給女兒女婿留下1萬元用作旅途花銷,並囑咐他們要看好孩子,平安歸來。

极坏又蠢!男子给妻子买3000万保险后,杀妻骗保!

然而,就在10月30日下午,兩位老人被告知,女兒小潔在普吉島游泳時不小心淹死了。

這個不亞於晴天霹靂的噩耗直接讓小潔的母親昏倒在地。而小潔父親在悲痛的同時心裡產生了一絲疑慮,女兒水性一直很好,怎麼會被淹死呢?

31日晚11點30分,小潔父母在5名親友的陪同下啟程前往泰國普吉,而就在幾天前老兩口才送走了高高興興去旅遊的女兒,如今卻要帶著為女兒準備的壽衣為慘死異國的女兒處理後事。

11月1日凌晨到達酒店後,張軼凡進屋放下東西就衝到了小潔父母的房間反鎖了房門,他雙膝跪地向岳父母坦白自己打了妻子,但否認殺害了妻子,而後提到了保險,張軼凡說——

“我不回去了,就在普吉島陪小潔,我買了1700萬的保險,你們拿這些錢撫養笑笑吧。”

1700萬的保額沒有在小潔父親夫妻心裡激起絲毫漣漪,反倒是張軼凡鎖門下跪後的一番話,讓小潔父親也開始懷疑女兒死於女婿之手。

天亮後,一行人前往巴東醫院,屍袋拉開的那一刻,小潔父親什麼都明白了。女兒的身上有許多處明顯外傷,右肋有大片淤青,更加慘不忍睹的是,小潔的多個手指指甲折斷,小潔父親想不出,從小性格溫和的女兒究竟經歷了什麼才會弄成這樣。

极坏又蠢!男子给妻子买3000万保险后,杀妻骗保!

11月1日下午2點多,一行人來到酒店屬地的卡馬拉警局報案,警察為張軼凡和小潔母親做了筆錄,做完筆錄後,小潔母親出來了,張軼凡被扣留。

隨後,在警方審訊下,張佚凡承認了自己將妻子毆打致重傷後將其扔進泳池導致小潔溺水而亡的罪行。

謀殺前購買鉅額人壽保險

與此同時,在國內家中,張軼凡的父親從衣櫃裡一床沒怎麼蓋過的婚被裡找到了4份保單,全部為壽險——

一份為陽光保險集團合同,購買於2018年9月22日,保額666萬元;

一份為太平洋保險合同,購買於2018年9月6日,保險金額100萬元;

一份為同方全球人壽合同,購買於2018年9月5日,保額800萬元;

一份為復星保德信合同,購買於2018年6月20日,保額150萬元。

极坏又蠢!男子给妻子买3000万保险后,杀妻骗保!

而由張佚凡投保的這四份保單,被保險人均為小潔,受益人均為張軼凡一人。也就是說,如果小潔在符合保險合同條款的情況下身亡,張軼凡僅憑這4份保單就可以獲得總計1716萬的賠償。

小潔的家人懷疑小潔並不知道這些保單的存在,因為保單需要被保險人簽名,而3份有簽名的保單上,被保險人簽名都與小潔的字跡有差異,其中一份更是差異巨大。

极坏又蠢!男子给妻子买3000万保险后,杀妻骗保!

小潔的親筆簽名

极坏又蠢!男子给妻子买3000万保险后,杀妻骗保!

保險單上的簽名

隨4份保單一起被發現的,還有幾張張軼凡記錄的投保信息,一張手寫記錄顯示,他很可能還購買了5份壽險,均為本人投保,保額總計450萬元,受益人為“法定”,法定受益人指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由其法定繼承人受益,張軼凡作為配偶,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极坏又蠢!男子给妻子买3000万保险后,杀妻骗保!

與保單放在一起的部分保險產品明細

另一張打印明細上記錄了12個保險產品,也全部為壽險,有10家產品的後面做了勾選,保額總計1010萬,而這張紙“保額”一項的最下方也寫著“1010萬”。張軼凡在向小潔家人坦白是曾提起,他最後購買的是一份華夏保險,目前這份保單已被查到,受益人為法定人,保額為500萬元。

如果張軼凡確實購買了手寫明細和打印明細中被勾選的壽險,除疑似重複項,加上實體保單和剛被查實的華夏保險,張軼凡總計購買壽險達18份,保額共計3326萬。

看著這些保單,小潔的家人毛骨悚然,張軼凡瘋狂購買壽險,所有人竟毫不知情,而這一切足以證明,這是一場籌劃已久的謀殺案。

想通過騙保“發家致富”?

勸你還是省省吧!

騙保的法律後果

你知道多嚴重嗎?

极坏又蠢!男子给妻子买3000万保险后,杀妻骗保!

01

行政處罰

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誇大損失程度、故意造成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晦澀難懂,咱們一起來看個例子~

例:四川省涼山州男子黃某不慎將自己小轎車的右側大燈撞壞。今年10月23日,他開車到修理廠本想花錢修理,結果遇到好友徐某。徐某稱正好他的車子也有破損,二人可以製造一個車禍現場,讓保險公司來承擔修理費。於是二人就自導自演了一起車禍,準備騙保,沒想到被前來處理事故的交警一眼識破。二人因此分別被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

“耍小聰明吃大虧”的典型。本想騙保省錢,結果錢沒省下還被行拘罰款,估計這倆人腸子都悔青了。

02

立案追訴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老規矩,咱們以案釋法↓

例:2016年到2017年間,北京一汽車維修中心承包人在太平洋財險北京分公司四名工作人員的幫助下,通過虛構交通事故及誇大損失的方式,騙取保險金10萬餘元。事發後,七名涉案人員被檢方以保險詐騙罪提起公訴。

團伙作案,東窗事發“一個都不能少”。

极坏又蠢!男子给妻子买3000万保险后,杀妻骗保!

03

追究刑責

《刑法》第198條對“保險詐騙罪”的犯罪主體、行為方式、量刑標準等都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通過動歪心思撈大錢,結局只會是害人害己悔終生↓

例:浙江縉雲警方曾破獲系列保險詐騙案,涉案兩父子將騙取保險理賠作為一種賺錢的手段,四年時間偽造交通事故10餘起,涉案金額高達500餘萬元。今年11月,兩父子分別獲刑14年和9年6個月,並分別被處罰金15萬元和10萬元,與該系列案件相關的其餘8人也分別獲刑。

极坏又蠢!男子给妻子买3000万保险后,杀妻骗保!

另外!

保險

最大誠信原則對於投保人來說就是兩項:

  • 告知——投保時問到你的問題不能隱瞞或欺騙作答(線下會有錄音)


  • 保證——投保後必須遵守合同的約定與承諾。

如果不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很可能會得不償失,連保費都沒了。

《保險法》第十六條對投保時告知就做了三種情況的解說:

情況一: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情況二:投保人故意

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情況三: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有意為之就要沒收保費當作教訓!

不論是故意還是重大過失沒有如是告知,保險公司都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

而《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如果是破壞保證事項,除人壽保險外一般不退還保險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