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日”今被划下法律红线

民族之耻,山河同悲,永世不忘!今天是第五个国家公祭日,81年前,侵华日军攻入南京,30多万同胞惨遭屠戮。

上午10时,各界人士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车辆、船舶等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

同样在今天,被视为对“精日”行为划法律红线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精日”今被划下法律红线

立法史上值得铭记的一天

2014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这一天,凌厉的防空警报响彻南京上空,行人停步默哀一分钟,汽车驻车按响喇叭,长江航道上轮船长鸣汽笛……整个城市沉浸在悲痛之中,沉痛的记忆被唤醒。

今年的12月13日,也是我国地方立法史上值得铭记的一天。从这一天开始,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性法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实施。

这部法规5月正式启动立法,10月底获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11月23日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通过。算下来,条例不到半年就高质量起草完毕,而这背后的导火索正是频繁出现的“精日”行为。

2017年8月,一张四名中国青年身穿仿制的二战日本军服在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前合影的照片,引起广大网民的一致愤慨与谴责。上海警方对3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2人予以教育训诫;

“精日”今被划下法律红线

今年2月,两名男子在南京抗日碉堡遗址前身穿仿制二战日本军服并拍照,引起广大网友的强烈愤慨和严厉谴责。南京警方对2人以行政拘留15日;

今年7月,斗鱼网红女主播陈一发被曝出,直播时嬉皮笑脸地调侃南京大屠杀:“东三省不保了,鸦片战争了,南京大屠杀了,日本刀好快啊!”最终,其直播间被封禁……

去年以来,此类被概括为“精日”行为、引发各界强烈愤慨和舆论哗然的恶劣事件连续发生。今年全国两会的外长记者会后,外交部长王毅痛斥“精日”分子:“中国人的败类!”

尴尬的是,有关部门处理相关责任人,通常只能援引《治安处罚法》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呼吁从立法层面严惩“精日”行径。如果历史虚无主义盛行,会不断侵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以立法形式予以遏制和反击。

美化侵略可追刑责

条例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非常重要。它不但对如何做好公祭活动保障,如何关爱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等做了详细规定,在如何对“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等方面,都有详细表述。具体来说——

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侮辱、诽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编造、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或者信息。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抗战遗址和抗战纪念馆等地使用具有日本军国主义象征意义的军服、旗帜、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

第三十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誉等合法权益。

对违反《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侮辱、诽谤他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精日”今被划下法律红线

条例出台并非一劳永逸

在惩处“精日”等行为方面,条例的出台无疑是填补了立法空白,但并非一劳永逸,还需更多顶层设计。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一种观点认为,条例处罚手段有限,力度亦难惩前毖后,应尽快推动在国家层面立法,如在刑法中增加相关罪名,以提高震慑力。

评论员任景国表示,通过立法约束类似“精日”的行为在国外早已有之。二战后,德国也通过立法方式约束试图“复活法西斯”、甚至篡改历史的行为。当前,中国仅南京有相关立法,未来可推广至全国。

其次,当前出于多种原因,中国部分年轻人对历史的接触越来越少,致使在对待涉及日本侵华历史方面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精日”就是表现之一。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洪明博士认为,我们应当用正确的历史观引导青少年。 “我们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教育,尤其是中国近现代史教育。引导青少年认识近代史,认识日本军国主义给中国带来的深重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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