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對養狗有何規定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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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小寵君以德國為例

德國民法典 條目第90a

動物

動物不是物品,它們受特殊法令的保護。

德國著名哲學家康德

對動物殘忍的人在處理他的人際關係時也會對他人殘忍,我們可以通過一個人對待動物的方式來判斷他的心腸是好是壞。*

購買:不是你想買就能買

在德國,寵物犬隻能到授權的育犬中心購買或到寵物收容所領養,寵物店只售賣寵物用品及食品,不允許售賣寵物。

德國寵物店,圖來自網絡

領養:不是你想領就能領

德國每年有30萬隻動物等待領養。動物收容所(德語Tierheim,翻譯成英文就是animal house)裡待領養的動物都已經植入芯片、辦好證件並定時接受疫苗注射。如果你想領養,收容所一般會讓你當天就帶走而不會為你“預留”你看中的動物。

領養前要登記好你的聯繫方式,身份證明,並複印你的戶籍或者其他任何能證明德國在住的文件。

領養不是免費的,費用一般是狗205歐元(大約1640人民幣),貓65-85歐(大約520-680人民幣),兔子20歐元(大約160人民幣),其他更小體型的動物則人2-25歐元(大約16-200人民幣)不等。這些主要是芯片、疫苗以及絕育的費用。

德國人對動物福利非常重視,所以可能在領養時詢問相當多的問題,從你的居住面積、工作時間、到家庭收入水平,有的甚至會要求你承諾搬家時不會遺棄寵物。有些州需要通過考試才能允許領養動物。

之後就可以帶你的新寵物回家了(航空箱或者外出包要自備)。

不同的收容所領養限制不一樣,有的可能會要求參觀你的住房以確定是否適合豢養寵物。

歐洲最大的收容所Tierheim Berlin(柏林動物收容所)全景

關於狗的品種:不是你有錢就能要

德國不同州的限制不同,但基本上比特犬、斯塔福鬥牛梗(包括英系和美系)是禁養的。有時法律上並沒有明令禁養這些高危險品種,但是要取得飼養許可可能需要交一大筆錢並服從嚴格的限制:包括必須絕育、出門戴口罩、無論出門去哪都必須牽繩。

Tierheim Berlin線上的領養頁面

芯片植入:你不想也得植入

歐盟規定所有寵物(貓狗貂)都必須有ID數字,兩種形式都可以:一種是在寵物皮膚顯眼處紋上數字;一種是在皮下植入微型芯片(2011年7月之後強制規定所有未刺青的寵物必須植入芯片)。

植入的微芯片,跟國內差不多

疫苗:必須打,沒得商量

在德國,所有狗必須定期注射疫苗,尤其是狂犬疫苗。

“狗稅”和第三者責任險:想不交?基本沒門

狗稅( 德語Hundesteuer,翻譯成英語就是dog tax)

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控制狗狗數量;如果你養了多隻狗,每隻必須單獨繳稅。德國人愛狗,僅柏林一地,16年“狗稅”總收入就達到了1100萬歐元。

但也不是每隻狗都需要繳稅,導盲犬一類的工作犬是免稅的;如果你的狗是從救助站領養的,那它的稅率可以打折。相對來說貓主人就要開心很多了:雖然貓必須取得許可才能撫養,但並不需要繳稅

第三者責任險(德語Hundehaftpflichtversicherung,翻譯成英語就是dog liability insurance)

主要目的是為了償付狗狗給第三者造成的某些損失(跟交強險一樣,各地不同,柏林規定,養狗人要為狗上不低於100萬歐元賠償額的保險)。

基礎動物福利:你要養就必須這麼做

  • 狗必須有合適的居住空間(根據體型大小規定的空間不一樣)
  • 每多養一隻狗必須增加一半的場地
  • 讓狗在籠子裡呆2個小時以上是違法的(州與州之間的規定不同,最多5小時)
  • 把狗整天放在室外、陽臺、浴室、地下室也是違法的
  • 狗必須被豢養在室內並保持每天至少一小時的戶外活動
  • 把狗栓上短鏈單獨留下是違法的
  • 12月以下的狗禁止栓養,栓養狗狗對繩具、空間等有嚴格細緻的規定
  • 很多行為都被可以視為虐待動物,最嚴重的情況會被判決入獄三年並罰款25000歐元(按當前匯率差不多20萬人民幣)
  • 對狗狗用電擊項圈也是違法的

另外,狗過分吠叫(連續吠叫超過10分鐘)會被罰款,如果你的狗有吠叫問題,最好送它去訓犬師處做一下訓練。

對養狗行為的約束:不做不行

  • 遛狗必須牽繩、撿屎
  • 公共區域遛狗必須牽繩;不允許在兒童使用的操場或者遊樂園之類的地方遛狗
  • 在空曠無人區域(公共和住宅區之外的森林和公園之類)可以放開繩子,但是有人走近的時候要立刻喚回自己的狗並牽繩
  • 隨身帶撿屎袋,最好將狗繩和撿屎袋放在一起。讓狗隨地拉屎可能會招致數千歐元的罰款

另外,為了預防走失,可以提前在一個叫“TASSO”的組織免費註冊一下狗狗信息,他們會將相關信息做成標籤寄給你,你把這個標籤裝到狗狗脖圈上,一旦它走失,發現人可以通過標籤上的信息儘快和你取得聯繫。

TASSO的標籤示例

遺棄、肇事和虐待

遺棄寵物犯罪,最高可獲3年入獄和罰款25000歐元(大約20萬人民幣)並吊銷養狗許可。

*康德引文:

辛格、雷根:《動物權利與人類義務》,曾建平、代峰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第25~26頁;第132~142頁。


小寵樂園


呃……詳細的不太清楚。堂姐但曾經帶著狗子去過國外。出境時各種防疫,芯片手續齊全了!到法國還是整整隔離觀察了盡四個多月!每天都去看看。去看它的時候,隔著籠子開心的搖頭擺尾!走的時候,急得直叫!用爪子恨命的撓籠子!叫的堂姐心裡很難受!真相打地鋪不走了!可那是不可能的!

之所以隔離這麼久,是因為咱們是狂犬病疫區!法國是非疫區!要是從青島提前到香港,再由香港出具檢驗檢疫證明出境,還能隔離觀察時間短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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