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丟失了,兩人也沒有在一起生活,可以自動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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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說明的是我國並沒有自動離婚這種離婚途徑,不管結婚證是否丟失、夫妻雙方是否共同生活,只要是屬於合法辦理的結婚證,那就是合法有效的夫妻關係。

目前我國離婚有兩種方法:1、協議離婚;2、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呢就是指夫妻雙方兩個人商量好雙方都同意離婚,倆人在離婚協議上簽字,分配婚內財產、孩子撫養權、撫養費等問題,然後到民政局領離婚證就可以了。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事宜沒有達成一致,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審理夫妻雙方是否已經確定感情破裂,如確定感情破裂,對夫妻財產、債務、孩子撫養權、撫養費等問題進行判決。

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是需要完成一定的程序的,自動離婚在我國目前還不存在。


東友律師事務所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是沒有自動離婚的形式的。

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訴訟離婚是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結婚證丟失後的離婚辦理

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補辦結婚登記,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

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係證明,然後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關於經法院判決離婚的當事人應否履行登記手續問題的解答》經法院判決的離婚其判決書即具有離婚證書之效,當事人得不再向登記機關登記和領取離婚證。

經調解離婚的案件,調解書生效同時,由承辦案件庭室出具《離婚證明書》;經判決離婚的案件在判決生效後,當事人憑本人身份證及生效裁判文書向法院提出申請,經核實後出具《離婚證明書》。


律師說


無論什麼原因,任何時候,夫妻之間都不可能自動離婚。

1、根據法律規定,結婚需要登記;不登記的,在法律上只能是同居關係。同居雙方關係不在婚姻法的調整範圍,不受婚姻法的保護。比如,相互之間沒有繼承權,同居期間的財產關係不是夫妻財產關係。

2、根據法律規定,離婚需要登記或者法院判決。如果雙方均同意離婚的,則採取登記離婚方式,由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如果一方 不同意離婚的,則通過訴訟方式辦理。一方起訴後,由法院判決是否離婚。登記離婚和判決離婚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登記離婚的,民政部門發給當事人離婚證。判決離婚的,法院發給當事人判決書或調解書。

3、離婚的標準為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具有下列情形的,一般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此,如題所述,雙方不在一起並不能因此而導致自動離婚,更不能會因此被判決離婚。即使是夫妻分居滿二年的,須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的,才可能成為法院判決離婚的理由。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你好,結婚證遺失的情況下,如果您要與對方通過到法院進行訴訟離婚的話,可以參考以下步驟:

1、先攜帶你本人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到你們登記結婚的民政局申請檔案提出,然後民政局會出示相應的“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給你們。2、攜帶“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本人身份證(或準備好複印件)或者戶口本(或準備好複印件)以及紙質版離婚起訴狀兩份(可手寫、可打印)到戶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居住滿一年及以上地區的法院提起訴訟即可。如果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可再提交一份協議書。

需要注意的是,選擇根據戶籍所在地去相應法院的話,應採取原告就被告原則,去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

3、離婚起訴一經立案,當事人保持手機暢通即可。離婚案件一般為92天審限。

當然也可採取民政局辦理手續,籤協議辦理離婚證。

以上個人愚見,謝謝!


溪語


說一下發小女孩,結婚頭幾年和對象一直在農村,可是她老公不是閒得主,到新疆去給人家種果園,剛開始的時候還幾個月回來一次,這幾年都不回來了,發小去找過他,可是人家閉門不見,就這樣一直拖著,聽說他老公在那邊又結婚了,後來發小去過幾次,連人都沒見著。

現在發小也和一個男人在一起搭夥過日子,沒有孩子。個人覺得,只要在一起就不要輕易離婚,畢竟茫茫人海能在一起真的很不容易。

個人見解,勿噴


用戶63670770628


按說這種問題,都沒有回答的必要,因為實在太可笑了。結婚證誰給的,你真以為是花了9塊錢從民政局買的嗎?那是夫妻被國家法律認可後給你的資格證,這個證本身有什麼用,其實沒有,最多是你去旅遊開房間,買房辦手續這種,實質有用的是證件背後所認可的合法法律關係,陌生人變姻親,財產共享,禍福共擔,孩子是婚生子,正大光明上戶口,一方意外另一方可以名正言順繼承,有了小三可以離婚多分財產……這些不需要兩本證書來左右,給你證的那天,國家就給你們了這種資格。謝娜還把結婚證燒了呢,他跟張傑就不是夫妻了?

是否共同生活是個人選擇,你願做週末夫妻、形婚、走婚,誰管你,國家也管不著這麼雞零狗碎的事,只要法律不禁止的,都是公民自由。所以,任何時候,都不要有自動離婚這個念頭,離婚只有兩種形式,民政局領離婚證,法院出判決離婚的判決書。除此之外,什麼協議離婚啊,分居兩年、十年啊,都不會改變你已婚的法律事實。


繁谷客


沒有結婚證可以呀,既使有你拿不到也是離不成的,偷偷的告訴你,到村裡村長哪裡騙他說我的結婚證丟了想補辦一下,然後拿著這個證明到鄉里蓋章,然後到縣裡婚姻登記處找原來的存更,工作人員寫個證明蓋上公章,證明你們事實婚姻關係,拿著證明,找律師寫起訴書,再到法院起訴離婚。很快你就自由了。


時光深處那年花開


首先法律上並沒有自動離婚一說,結婚證丟失不代表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就解除了。如果離婚是這麼簡單,那大家想離婚的時候就把結婚證一撕,或者直接扔進垃圾桶,難道就代表夫妻雙方已經離婚了嗎?顯然這是不可能的。

至於夫妻雙方婚後沒有居住在在一起,也是屬於分居的狀態,只能說明夫妻雙方的感情出現了問題,但是分居並不代表解除婚姻關係,不論分居多少年,只要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依然屬於婚姻存續狀態。

看來現實生活中大家對於婚姻法的瞭解還是不夠多的,建議夫妻雙方如果對婚姻法把握不準的情況下,還是要諮詢專業的律師處理。


任律師工作室


不可以自動離婚,沒有在一起也不行,因為法律上你們還是夫妻,國家只認法,法律大於天。如果感情破裂,要離婚。首先要去你們所在辦事處,查當年結婚登記的底聯,重新補辦結婚證。再依法向法院訴訟離婚。如果你們沒有爭執,雙方自願離婚,可以協儀離婚,這樣可以減少很多麻煩,也快。拿著離婚協議到你們所在辦事處把結婚證換成離婚證就行了,我所瞭解的就這麼多,希望能幫到你。


江湖上人1980


你想什麼呢?別說證丟失了,就是大活人丟失了也不可以自動離婚啊!如果像你認為的無論啥丟失了都可以自動取消了,那還要政府部門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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