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勤編制的人能代理科長級別職務的人去主持工作嗎?

天高雲淡72339851


事業單位工勤編制的人,原則上是不可以代理行政崗位工作。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工勤編制人員。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大都有一定數量的工勤編制,這些工勤編制可以用來招錄工勤人員,主要為機構事業單位從事後勤服務工作。使用工勤編制的人員一般都是工人身份,並非幹部身份。據瞭解,實施機構事業單位後勤服務市場化,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政策後,有的地區已經控制使用工勤編制,不再招錄工勤人員。

第二、以工代幹取消。在我國行政管理體制,以及人事幹部管理制度中,曾經有一段時間實行過以工代干政策,工人身份的人員通過一定程序,可以轉為幹部身份人員。但隨著管理的規範化,進入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都實行了“凡進必考”,所有以工代干政策逐步被取消。工人直接轉為幹部這條途徑已經不復存在。

第三、幹部制度嚴格。我國行政管理體制和人事管理制度,對領導幹部和領導崗位管理,出臺過很多政策文件,管理比較規範也十分嚴格。提拔使用幹部,以及擔任領導職務具有比較嚴謹的程序。即使不是進行正式任命,只是代理工作,也要組織部門或者單位人事部門進行研究。如果使用工勤編制的人員,代理科長主持工作,勢必產生混編混崗行為。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僅供大家參考,歡迎留言與評論。




憑欄思君TT


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代理科長職務主持工作,實質上就是工勤人員走上管理崗位,代替執行職能。如果單純是暫時性主持工作,沒有任何問題,如果是想長期在管理崗位發展,則要符合兩種情況,才有可能:

一種是該事業單位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不管是幹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條件,競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這種情況下,工人身份代理並在管理崗位發展,是不存在障礙的。

第二種是之前取得聘幹、代幹身份的工勤人員,已經提拔為副科級以上職務,或者被任用在管理崗位的,也可以在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發展。雖然說代幹、聘幹身份的工勤人員,不能在行政部門繼續擔任實職,但並不影響其在事業單位發展。

工勤人員在管理崗位工作的,享受該崗位對應的級別、工資、身份待遇,在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和幹部身份的人員享受的待遇沒有什麼區別,包括晉升和退休等。


真寧腔調


先糾正:嚴格的來講事業單位工勤編制應當稱作“工勤技能崗位”,當然工勤崗位對應工人身份,事業單位實行全員聘任制度以後,按崗競聘,薪隨崗變。

如果既是工人身份又聘在工勤技能崗位肯定不可以代理科長(公益類事業單位內設科室而非行政機關內設科室)主持工作。如果通過轉崗聘到管理崗位是可以的。

原聘在工勤崗位上的工作人員符合轉崗條件又有相應崗位空缺可以轉管理崗位,通過競聘和組織選拔也可擔任承擔領導職責的管理崗位任職,如事業單位內設科室的科長或者中心主任、副主任、站長、副站長等。工人身份轉崗不轉身份,只能聘在公益類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享受相應的崗位待遇(視同幹部身份),工人身份決定不允許在行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任副科級以上實職。

機關工勤編制與事業單位工勤崗位隨著深化改革,政府購買後勤服務方式進一步推進,將逐步取消只進不出,最終核銷工勤編制編制和工勤崗位。

機關工勤編制和事業單位工勤崗位不再對外招考。


80後小工勤


如果是領導的司機,那一點都不稀奇,廳長的司機最後多數都能混到副處,好一點的正處也沒問題。不過其他的工勤人員一般就沒這種機會了,當然不排除一些有關係的特殊人員。


周天甜甜


應該可以吧。工勤人員代理科長主持工作,只是主持工作,而且這裡的科長正常應該是股級吧。以前好像只有管理崗可以認命為科長吧,後來好像專技崗也可以了認命為科長了吧,而題幹中僅僅是代理主持!應該可以。


三樹律法


看各地方的規定了,我們這邊規定擔任機關內設科室負責人的必須具有公務員身份,並報人事局備案。如果是其他身份的人擔任科室負責人,人事局不備案,嚴格來說屬於無效認命,但不影響擔任科室負責人。


木易73956


可以,但是沒有組織部任命,只能單位內部認可,待遇、職務都沒有。在身份上你還是一個工勤人員!沒有什麼改變的。


138333197


沒問題,只要有能力,領導批准就行,主持工作沒有太多的條條框框,能勝任就行。


深山樵夫0


能,但只能承擔責任和擔子,福利,待遇別想了,噢忘了,捐款的時侯可以比普通職工多捐點!


不知到沒看見


能!!不要妒忌!能力!後臺背景是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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