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勤编制的人能代理科长级别职务的人去主持工作吗?

天高云淡72339851


事业单位工勤编制的人,原则上是不可以代理行政岗位工作。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工勤编制人员。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大都有一定数量的工勤编制,这些工勤编制可以用来招录工勤人员,主要为机构事业单位从事后勤服务工作。使用工勤编制的人员一般都是工人身份,并非干部身份。据了解,实施机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市场化,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后,有的地区已经控制使用工勤编制,不再招录工勤人员。

第二、以工代干取消。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以及人事干部管理制度中,曾经有一段时间实行过以工代干政策,工人身份的人员通过一定程序,可以转为干部身份人员。但随着管理的规范化,进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实行了“凡进必考”,所有以工代干政策逐步被取消。工人直接转为干部这条途径已经不复存在。

第三、干部制度严格。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人事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和领导岗位管理,出台过很多政策文件,管理比较规范也十分严格。提拔使用干部,以及担任领导职务具有比较严谨的程序。即使不是进行正式任命,只是代理工作,也要组织部门或者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研究。如果使用工勤编制的人员,代理科长主持工作,势必产生混编混岗行为。

以上纯属个人看法,仅供大家参考,欢迎留言与评论。




凭栏思君TT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代理科长职务主持工作,实质上就是工勤人员走上管理岗位,代替执行职能。如果单纯是暂时性主持工作,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是想长期在管理岗位发展,则要符合两种情况,才有可能:

一种是该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不管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这种情况下,工人身份代理并在管理岗位发展,是不存在障碍的。

第二种是之前取得聘干、代干身份的工勤人员,已经提拔为副科级以上职务,或者被任用在管理岗位的,也可以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发展。虽然说代干、聘干身份的工勤人员,不能在行政部门继续担任实职,但并不影响其在事业单位发展。

工勤人员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享受该岗位对应的级别、工资、身份待遇,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和干部身份的人员享受的待遇没有什么区别,包括晋升和退休等。


真宁腔调


先纠正:严格的来讲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应当称作“工勤技能岗位”,当然工勤岗位对应工人身份,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任制度以后,按岗竞聘,薪随岗变。

如果既是工人身份又聘在工勤技能岗位肯定不可以代理科长(公益类事业单位内设科室而非行政机关内设科室)主持工作。如果通过转岗聘到管理岗位是可以的。

原聘在工勤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符合转岗条件又有相应岗位空缺可以转管理岗位,通过竞聘和组织选拔也可担任承担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任职,如事业单位内设科室的科长或者中心主任、副主任、站长、副站长等。工人身份转岗不转身份,只能聘在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视同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决定不允许在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任副科级以上实职。

机关工勤编制与事业单位工勤岗位随着深化改革,政府购买后勤服务方式进一步推进,将逐步取消只进不出,最终核销工勤编制编制和工勤岗位。

机关工勤编制和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不再对外招考。


80后小工勤


如果是领导的司机,那一点都不稀奇,厅长的司机最后多数都能混到副处,好一点的正处也没问题。不过其他的工勤人员一般就没这种机会了,当然不排除一些有关系的特殊人员。


周天甜甜


应该可以吧。工勤人员代理科长主持工作,只是主持工作,而且这里的科长正常应该是股级吧。以前好像只有管理岗可以认命为科长吧,后来好像专技岗也可以了认命为科长了吧,而题干中仅仅是代理主持!应该可以。


三树律法


看各地方的规定了,我们这边规定担任机关内设科室负责人的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并报人事局备案。如果是其他身份的人担任科室负责人,人事局不备案,严格来说属于无效认命,但不影响担任科室负责人。


木易73956


可以,但是没有组织部任命,只能单位内部认可,待遇、职务都没有。在身份上你还是一个工勤人员!没有什么改变的。


138333197


没问题,只要有能力,领导批准就行,主持工作没有太多的条条框框,能胜任就行。


深山樵夫0


能,但只能承担责任和担子,福利,待遇别想了,噢忘了,捐款的时侯可以比普通职工多捐点!


不知到没看见


能!!不要妒忌!能力!后台背景是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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