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刑事拘留!

袭警,刑事拘留!

警徽不可辱,

襲警必嚴處!

袭警,刑事拘留!

處警現場,他揮拳砸向警務人員!

2018年12月10日0時8分,安沙派出所接到報警,在安沙鎮毛塘社區恆廣國際物流園發生糾紛。

袭警,刑事拘留!

接警後,民警袁治、輔警張敬前往現場處置警情。0時25分趕至恆廣國際物流園現場後,一醉酒男子李某佔滿臉是血(後經查實系其與李某信醉酒打架所致鼻骨骨折,李某信當天因涉嫌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在門口突然無故抓扯警務人員衣服,並辱罵兩名出警人員、朝兩人臉部吐口水,抓傷兩名警務人員,導致兩人手部、臉部多處受傷。

袭警,刑事拘留!袭警,刑事拘留!

隨後,李某佔躺在地上拒不配合民警工作。0時45分值班所領導帶領警務人員到現場增援,經過長達約1小時的勸導溝通,醉酒男子李某佔並未理會,仍不斷出言侮辱。在警務人員將李某信及圍觀群眾疏散至樓下時,李某佔追至樓下,

並用手捶打警車擋風玻璃,用腳踹警車,導致警車左側大燈葉子板凹陷。民警果斷採取強制措施,將醉酒男子李某佔控制送往長沙縣中醫院處理傷情,後縣局治安大隊迅速介入調查。

袭警,刑事拘留!

民警攜帶的執法記錄儀拍下了整個過程,李某佔對暴力抗法致警務人員輕微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李某佔因妨害公務罪已被刑事拘留。

袭警,刑事拘留!袭警,刑事拘留!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妨害公務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的對象是國家工作人員,這包括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隊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事業單位人員受委託執行行政執法職務時,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

妨害執行公務罪的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民警等國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襲警,將會被從重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五款:“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歲月靜好,

是因為有人為您負重前行萬家燈火,

是因為有人為您守護安寧

如果遇到警務人員執行任務

請您多一些理解,多一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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