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膝蓋與微軟的5年抗爭

微軟員工李先生(化名),意外致殘,遭公司辭退。為此,他與微軟公司打了五年官司,屢敗屢戰,最終在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中國僑聯和北京市僑聯維權部等機構提供的長期法律援助下,先後取得了工傷認定和勞動關係訴訟的勝訴。近日,李先生從微軟公司討回部分欠薪後,特意從中拿出10萬元,通過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捐贈給義聯,用於支持法律援助民間機構幫助更多勞動者維護合法權益。


一個膝蓋與微軟的5年抗爭


年會住酒店

洗澡摔傷

2004年7月5日盛夏之晚,微軟(中國)有限公司包租了一家酒店召開年度會議。當晚,在酒店洗澡時,李先生意外摔倒,被醫院診斷為膝關節致殘,雖然日常行動依然可以維持,卻再也不能做任何運動。

治療期間,李先生向公司人事部諮詢工傷事宜,意外得知微軟當時沒有為境外來華工作的員工繳納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按規定,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由單位負責賠償。可當李先生要求工傷認定時,微軟認為不是工傷事故,而朝陽區勞動局也作出了非工傷認定。勞動局認為,夏天洗澡純粹是個人衛生習慣,洗澡與工作沒有任何關係。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洗澡”是工作原因,因此對工作原因的理解不能過於寬泛,不應過度地保護勞動者。

李先生不服,對朝陽區勞動局提起行政訴訟。訴訟期間,李先生為工傷待遇權益的問題向微軟美國總部投訴。隨後發生的事情出乎他的意料,2005年12月微軟中國公司通知李先生,他的聘用在2006年3月到期,公司決定不再與他續簽。

傷膝被辭

業內難立足

李先生是於2003年1月從海外回國為微軟公司工作的。2003年3月24日,微軟與李先生簽訂了一份英文聘用協議,該聘用協議沒有期限。同年4月15日,微軟公司又給李先生一份中文1年期勞動合同文本。因對合同內容存在異議,李先生寫明自己的意見,將合同還給了公司。微軟此次解聘是依據那份中文1年期勞動合同。微軟公司稱,該勞動合同後經兩次續約,2006年3月到期,公司決定不再續約。

而李先生認為,他並沒有簽署這份中文1年期勞動合同,雙方應執行2003年3月24日簽訂的英文聘用協議,該協議未約定聘用期限,應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一分歧引發了雙方的勞動爭議訴訟。

被微軟辭退後,李先生已無法在本行業立足。“這個圈子很小,沒人願意僱傭和老闆打過官司的員工。”

打官司實屬沒有辦法

失去了生活來源,李先生唯一的出路就是把官司打到底。因為無力長期聘請律師,他開始自學法律。“真沒想到,我這麼一個和計算機打交道的技術專家,僅僅因為希望微軟公司給予工傷待遇,卻要從頭學習與技術工作毫不相關的法律問題。”

“我曾找知名勞動法專業律師或專家,但人家都聲稱不代理勞動者的案件。有些律師非常直白地告訴我,精通勞動法專業的律師、專家本來就不多,他們只有給資方代理才能賺錢。許多人告訴我與政府打行政官司贏不了。在強勢的資方面前,我與討薪過年的農民工一樣,就是一個勞動權益得不到保障的普通勞動者。”

工傷認定官司經歷了一審、二審,李先生一敗再敗;而勞動爭議訴訟在一審勝訴後,又被二審判決撤銷。最終,這位曾經的跨國企業軟件專家走上了上訪之路。李先生向記者回憶說,在2008年冬季,他連續幾天每天早晨6時至下午4時就去排隊,往往是在零下幾攝氏度的寒風中等候整整一天都進不了門,只能第二天再趕早。在無望的等待中,一件小事給了他啟示和鼓勵。

一天中午,李先生在一家小麵館吃飯時,一位同樣在寒風中排了幾天隊、每天啃麵餅的老漢眼巴巴看著他吃5元錢一碗的熱湯麵。李先生叫老漢進飯館,請他吃了一碗熱湯麵。看到老漢在面臨生存困境時仍在討公道,李先生覺得很感動:“我意識到,人的權利不是被賜予的,而是爭取來的。”

李先生說,在他幾乎要絕望的時候,在網上發現黃樂平律師的工傷網站。李先生給素未謀面的黃樂平律師打去電話。“他耐心地解答我的問題,沒有像其他律師一樣要先預約再談。”此後,李先生多次諮詢黃樂平。黃樂平不僅給出了具體的法律指導,還以自己工傷維權的親身經歷鼓勵李先生堅定依法維權的信心。

完全符合工傷三要素

仔細分析案情後,黃樂平向法院出具了法律意見,指出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因為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中所稱的“工作場所”,不能簡單地理解為職工從事本職工作時的場所,還包括職工為了工作需要而必須經過的場所,如外出辦公途中、工間休息場所以及為滿足生理需要而必須經過的場所等。李先生是在客房遭受事故傷害的,客房作為會務活動必要涉及場所,也屬於工作場所。

黃樂平認為,洗澡是李先生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的生理需要,其受傷的直接原因是浴室防滑墊不具備防滑功能。李先生是因為單位安排的工作會議入住不安全的客房,他受傷並不是因為個人娛樂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完全是因為工作原因所受到的傷害。

所以,李先生在微軟公司的要求下參加公司年會,併入住公司指定的客房,為滿足個人生理需要和為履行工作職責做準備性工作的過程中受傷,完全符合《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的三要素。而微軟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和會議組織方,沒有盡到保障安全的義務,無疑在本次事故中是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黃樂平特別強調,我國的工傷保險制度的宗旨是最大限度上保障受傷員工的合法權益,因此在認定工傷的實踐中,對於法律規定不明確的模糊地帶,應當堅持“就有不就無”的原則,只要勞動者不存在法律規定的不得認定工傷的情況,就應當認定為工傷。

獲法律援助官司翻盤

在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張恆順主任、陳美芳和北京市僑聯維權部、全國人大代表的呼籲下,2008年11月,北京市高級法院對李先生與微軟的勞動關係案提起再審。2009年7月,北京市高級法院對李先生的工傷行政訴訟案件提起了再審,李先生向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求助,黃樂平指派經驗豐富的韓世春律師免費代理此案。

2009年9月,行政案獲得勝訴,北京市高級法院下達判決撤銷了勞動局的非工傷認定。2009年11月,勞動局對李先生的事故作出了工傷認定。這已是出事後的第5個年頭了。

同年10月,勞動合同案也有了結果,北京高院再審判決:微軟(中國)有限公司主張的1年期勞動合同並未正式訂立,微軟公司依據此合同向李先生送達的《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通知書》對李先生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勞動關係至今依然存續,繼續履行2003年3月24日簽訂的聘用協議。微軟對此判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申請。201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駁回微軟的再審申請。

獲賠欠薪

捐贈法援機構

李先生告訴記者,依據勞動部相關規定,微軟公司應補發2006至2009年這3年半訴訟期間他應得的工資收入及待遇。然而,微軟公司拒不支付,要求李先生先解除勞動關係,微軟才能支付。不得已,李先生又打了一年的官司。最終,在法院明文判決及媒體監督下,微軟公司於2010年12月30日支付了李先生3年半的部分基本工資。

李先生說,雖然法院判他回微軟公司上班,但微軟一直以重籤1年固定期合同為條件,拒絕他進公司。此外,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微軟公司應該及時補發他工傷治療期間被扣發的工資,但微軟至今拒絕補發。所以,他的維權之路還很長。不過拿到微軟支付的第一筆欠薪後,他首先想到通過法律援助機構回饋社會。

今年7月22日,李先生捐贈善款儀式在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舉行。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秘書長鄭霞澤代表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接受了捐贈。此筆善款定向捐贈給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這家民間機構。

維權是為

有尊嚴的生活

“其實,今天我們所感受到的點滴司法公正和社會環境改善,都是像那個啃麵餅討公道的老漢一樣的維權者通過不懈努力爭取來的。”在捐贈儀式上,李先生說,他的勞動關係官司一共打了3年半,工傷認定官司一共打了5年,正是法律援助的點滴幫助和關懷給了他希望。5年的維權經歷,使他對維護弱者權益、支援法律援助的重大意義有了更深的體會。所以,他決定從討回的部分欠薪中拿出10萬元,捐贈給法律援助機構,讓它們招募更多的法律專業志願人員,為維權的勞動者提供法律援助。

“我希望通過捐贈傳遞這樣一個信息:他人維權行動主觀為自己,而客觀上是在為我們大家創造更好的司法公正的環境。如果大家漠視他人的權利受到肆意侵害,終有一天我們的合法權益將無人維護。捐獻不在多少,在於我們通過法律援助幫助他人維權,也就是在為自己創造更好的、有尊嚴的生活環境。”

原載《北京晚報》,記者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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