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做好案件查處工作“後半篇”文章 112萬元“拔毛款”物歸原主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2月14日訊(記者 李靜 通訊員 王天花 粟健)“做夢都沒想到7年前的錢還能拿回來,真的太感謝你們了。”近日,說起不久前從鎮國土所幹部手中接過返還的1.5萬元建房審批費時,寧鄉市灰湯鎮永興村村民張某仍感激不已。

事情的起因還要追溯到2011年,時任灰湯鎮國土所所長湯某收取張某1.5萬元用於辦理建房審批手續,但是沒有開具收據,同時也沒有納入財政管理。一晃7年過去了,張某沒有收到退還金,房屋審批手續也沒有辦下來。2018年5月,寧鄉市開展為期半年的國土系統房屋建設亂收費專項整治行動,這筆“陳年舊賬”隨即被“揪”了出來。據湯某本人交代,其所收1.5萬元錢全部用於所內開支。今年10月,湯某主動將錢退還給了張某,並受到記過處分。

據悉,通過本次專項整治拿回自己失而復得的相關建房費的,除了灰湯鎮的張某,還有資福鎮的盛某、流沙河鎮的喻某等,共計139戶433620元。

“一手抓懲治群眾身邊的腐敗,一手將拔了的‘毛’還回去,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寧鄉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張武介紹,寧鄉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以科長、所長、站長、校長、院長、“村長”、組長“七長”作為重點監督對象,聚焦扶貧、民生、項目等重點領域的問題深挖細查,嚴厲查處“雁過拔毛”行為。同時,堅持貪了群眾的錢必須還回去,佔了集體的錢也堅決拿回來,相關責任人還要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寧鄉市將追繳清退違紀資金作為案件查處工作的“後半篇”文章,做到該收必收、應退盡退,確實無法退還的,按原渠道再分配。據統計,今年1至11月,寧鄉市共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69人,追繳違紀資金275.3萬餘元,退還群眾和集體資金112.16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