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著沒事幹主動加班,公司應不應該支付加班費?

bsdjfb


所謂“加班”,個人理解就是公司安排了超出規定限額的任務,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無法完成,必須付出更多時間才能完成。而這超出的時間,就是加班。


所以,由於公司原因導致的加班,肯定是應該支付加班費的,這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對於題主所說的“閒著沒事幹”然後“主動加班”,個人覺得這是一種自覺自願行為,公司從情理上出發可以給加班費,算作是一種鼓勵。但也可以不給加班費,因為這種加班真的是自願的,公司沒有安排你相應的任務。你所說的加班,是不是可以理解為自己在家無聊了,還不如到公司去,因為公司裡有免費的飯可以吃、免費的網可以用、免費的電話可以打。如果是這樣,這不是加班,是薅公司的羊毛,是一種佔小便宜的表現。針對這種情況,公司不但不應該給加班費,還應該把這種愛貪小便宜的人開了,以免一條魚腥一鍋湯。


都市邊緣241


加班分為主動加班和被動加班。

主動加班通常是上班時間內,工作任務無法按時完成,主要下班後或者休息日花額外的時間完成任務。

被動加班通常是遭遇各種意外情況,比如同事請假,主要提同事完成一些工作任務,或者領導臨時委派的緊急任務。

兩種情況加班,只要正常提交加班申請,並領導審批通過後,都會予以加班工資或者調休安排。

當然,每家公司的考勤制度都不一樣,有些公司即使加班,都認為是員工自願加班,無任何形式的加班補貼。

題主最好諮詢公司人事或者領導,注意一點,不要說自己無聊沒事幹就去公司加班,這樣大概率會影響自己再領導和同事眼中的形象。

祝題主工作順利!


致富實驗室


這得看你公司的制度。


第一,公司制度和執行情況。例如茉莉之前有個公司,規定是加班只需要在當天提前向直屬上司口頭或者書面申請,得到同意就可以加班,並且支付1.5小時的加班費,但是上司也不會強制要求大家一定提前,只是說加班時間要超過半個小時才開始起算。所以不少同事一般都加一個小時班,確實這一個小時其實任務是不飽和的,但是為了湊數,當然公司也支付給大家,全靠自己自覺了。


第二,大部分公司主動加班沒有加班費。在大部分的公司來說,除非是公司要求的加班,要不是不會支付加班工資的,因為按照任務量來結算,如果當天自己的任務做不完而要加班,這種情況大部分的企業都認為需要員工自己消化這些時間。更不要說如果閒著沒事加班了。


第三,注重金錢以外的收穫。其實主動加班,特別是在下班後加班,同事會少很多,過來騷擾你的人也減少了,所以可以靜下來看很多資料,或者進行自我學習,在公司有個環境就是讓人能儘快的投入狀態中。所以少量這種沒事主動留下來加班學習也未嘗不可,再說如果領導見到你在加班,說不定印象分又加多幾分呢。


Molly小秘書


確實也有這種混加班的人。主要看你公司的制度是否有這個漏洞給你鑽了。

我一個朋友在一個大公司做行政人員,因為公司比較大,四五千人的製造業公司。加班,考勤什麼的都是系統錄入,系統提交的。他就會把平時一些事情都留著點,然後週末報加班。只要到點去打卡就行了。有時候狠點,就乾脆週末早上去打卡,然後去玩,然後下班了再去補打個卡。說實話,我都看不下去了。這也太狠了。

畢竟公司大嘛,領導也不會盯著你們這點加班費。這種可能就是所謂的制度化下的執行弊端吧。

那如果你公司比較小。去請個假,報個加班,都要找自己上級領導去批。站在那裡瑟瑟發抖~

領導一般都問你:怎麼了?平時都幹嘛了?怎麼工作還沒做完,扣工資~哈哈

這種就要看你怎麼跟領導打交道的事情了,領導是不是你老鐵。哪怕懂你那點心思也依然給你開後門。

至於閒著沒事幹主動加班這種倒不是重點,誰知道你具體有事沒事。畢竟公司的事情做不完的吧。

不過現在都是討論加班太多,很煩人的問題。或是,加班了老闆不給加班費的問題。這個閒著沒事幹主動加班的公司,比較少。估計也不會支付加班費吧。


道聽shi說


這個問題的矛盾點追溯本源還是公司薪資制度的未健全,員工的工資一般分為職務工資和職能工資。

所謂職務,指工作的內容,即崗位職責。所謂職能,指工作的能力,在該崗位上把職責做好所應具備的能力。所以員工的工資一般會分成兩部分:職能工資與職務工資

職能工資是跟工作的過程中的事項對應,在工作的過程中做出了什麼貢獻使得這項工作完成率提升多少,則是會按照貢獻度與具體完成事項給予工資。職務工資是跟工作崗位對應,你在這個工作崗位上,我就會給你相應的工資。

對於加班費一般都是算在職能工資之中,而職能工資是跟所做出的業績直接掛鉤,所以在制度健全的公司中不存在閒著沒事還能擁有加班資格的事情,更不用說支付加班費了。如果你的工作效率很高,就算不加班也能夠提升職能工資,這才是正確的薪酬制度。

因此,這個問題會出現歸根結底是鑽了公司薪酬制度未建全的空子,如果公司在沒有任何制度和標準表明員工是閒著無事幹主動加班的證據,則是需要合法支付加班費。但是我想在此規勸一句,可以告訴公司管理者健全薪酬制度,切莫故意去鑽這種空子,因為寧可雪中送炭,切勿傷口撒鹽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STM古流楓


一是我覺得這不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而是公司會不會給你支付的問題。

應該的事情多了,但不一定能夠實現。

就目前的公司現狀,我看給加班費比較難。

無論行政事業企業,無論國營私企。

二是一般做的好企業,節假日加班給你加班費就已經不錯了。即使這樣,節假日加班也是嚴格控制必須經過審批的。

更何況你這種閒著沒事的。

閒著沒事說明上班更閒,而不是下班閒。

所以不要加班,不要下班後加班。因為你想的就是要加班費。

三最後說明,有時要加班,不要想加班費,而是想個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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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盅來瘋噴一會兒。資深評論,職場老生,療傷聖手。


盅來瘋噴一會兒


根據自己的職場經驗,所謂的加班肯定是在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後,進行的延長工作時間而進行的工作。分兩種情況,一是自己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未完成工作任務卻又不得不完成而主動加班。二是下班後或者週六日,領導或者部門主管安排的被動加班,去執行一些工作業務。

一般一個薪酬體系完善的公司,必有完善的薪酬制度。懲獎不明,或者罰款按領導說了算那就比較隨意,對公司員工管理極為不理。

可能每家公司對加班的薪酬安排都有所不同,有些對於主動加班沒有加班薪酬。但是,按照正常的用工制度,只要勞動者加了班,且有正規的加班申請的話,那就必須有加班工資。

特殊情況除外。


借你來往


這個我認為要看你加班的實質內容是什麼?如果你是因為無聊或者是拖延時間,加班的內容對後續的工作沒有實質性的幫助,即使公司制度規定可以給予加班費我覺得也不該接受。因為主觀上是你自己在打發空閒的時間。如果加班對後續工作有所幫助,那你拿加班費也是心安理得。一般正規公司對於加班費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幹工作還是要有一個積極的態度,做到問心無愧!


人在旅途69230


要視情況而定,現在公司更多是考核目標完成,而不是考核工作時長,公司各個崗位工作應有計劃性。主動加班還是要看加班是否有必要,有些工作本身存有餘量,並不是所有工作進度越快越好,要匹配整體進度,考慮其他部分的協調一致。但如果是為配合公司整體目標需要緊急趕工,那挺身而出的人自然會受到賞識。有沒有加班費,還看各個公司制度,但付出總會有收穫


廈門經濟適用男


如果本身屬於你自己的工作已經完成了就不存在加班這一說法,你因為時間空餘做了不屬於你的工作只能代表你樂於幫助職場上的同事而不能代表自我的加班給工司創造了利益,所以公司不會給你多餘加班費。

如果是下班時間提升自我的技能叫加班的話那你對加班這個詞可能有什麼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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