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期間,女方掉入河中,男方是否有救助義務?

大美人小智慧


1、即使是形同陌路人,也有義務進行施救!這雖然不是法律強制規定賦予你的義務,但在千鈞一髮的危機時刻,你的眼裡應該是一個落水被施救的落水者,而不是曾經的另一半!

2、退一步講,如果你們確實有太大的隔閡和仇恨,一時轉不過彎來,但自己不親自去救,也要及時報警或呼喊讓周圍的人來進行及時施救!而不是漠視處於岌岌可危的生命!

3、人是情感的動物,仁愛之心是讓一個人內心平和和永不愧疚的底蘊,就像“送人玫瑰,手留餘香”那樣,救人有時候就是救自己!試想別人有危難時你明哲保身,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當你處於危難時,別人還會積極地去幫助你嗎?

4、只有人人獻出一點愛,這個世界才會變成愛意恣肆的汪洋!我們的整個社會才會更和諧!我們的幸福指數才會陡升!


情感溫度百態人生


如果是個陌生人掉河裡了在求救,作為一個男人難道要選擇袖手旁觀不成?兩個人鬧離婚,即便到了如同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的地步,在看見她掉河中也不能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她淹死吧?


沒誰規定一定要有義務去救誰,但作為一個有良知的爺們,親眼目睹眼前的悲劇發生,自己有能力卻不去救,你的後半生良心要往哪安放,睡的安穩嗎,不怕半夜鬼敲門嗎?


做一個男人要有宰相肚裡能乘船的度量,最起碼的責任和擔當要有,過分的小心眼斤斤計較,女的嫁給這種男的得多累。兩個人離婚,即便是女的有錯,走不到一起了那就正常分開的了,能好聚好散最好,即便不歡而散也別親眼看著人淹死不救啊,這和謀殺有啥區別,你救了對方即便她對你沒有心存感激,但咱心裡不會問心無愧不是嗎?


Ta鄉漂泊


沒發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離婚之前都有法律的救助義務。


招商186


你是想問完問題,再去救人嗎?


西瓜皮可以炒菜


有!報警!男人不會蠢的跳下去!!!👌👌👌


刪除原來的名字


有救助義務。

離婚官司是變更之訴。判決生效前婚姻關係未發生變化。有救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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