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法的四个法则,不可不知!



笔法的四个法则,不可不知!


1、铺毫法则

铺毫指的是笔锋运行时所有每一根锋毫都必须顺顺地平铺纸上。哪怕提笔少至只有两根锋毫着纸,也应如此。铺毫是一切技法的平台,悖离铺毫法则一切技法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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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弹力中介法则

弹力中介法则是施力法则。笔锋的运作必须通过笔毫自身的弹力来操控,指腕的力量不可直接加到笔锋上去这就是大力者并非自然书家的道理。弹力之于笔毫犹烈马之于缰。失去弹力的控制,锋毫则不能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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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势法则

笔势法则是指笔锋的运行要依笔势而行。笔势是指笔锋运行时的姿态与体势,其要点是最适合在运行方向上运行的笔锋的体势,追踪锋面是依势行笔的要领。即在不同的运行方向上,必须以相应朝向的锋面着纸。这样可以避免笔锋扭拧,产生有害的扭力—“麻花劲”,以导至“笔主运”情形的发生。古人称的“使转”就是指转换锋面的技术。这是高难的技能。用笔的全部学问,几乎尽在使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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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藏锋法则

藏锋指的是笔锋的运作要在画内完成。唯一的目的是避免笔锋在转换体势时,锋端将已写好的点画造型涂抹破坏掉、锋欲藏,必须缩,缩锋必要提笔。一画之内要数次变换笔锋,因而要数次提笔。所以古人特别强调“要提得笔起”。所谓“提得笔起”是说要提得精准,要恰到好处,既不过,又不可不足。之后,还有笔心位置问题。这又是一项高难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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