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澤諭吉vs中江兆民:明治憲法體制中的精英與平民問題

問題和時代背景

明治維新後的日本矛盾重重,因主張“徵韓論”而下臺的西鄉隆盛與其舊部反叛而引起的西南戰爭一波未平,各地自由民權運動一波又起。此外,明治新政府急需修改舊幕府與西方列強簽定的不平等條約,以求獲得新政權的合法性、正當性。但是歷時近兩年巖倉具視使節團環遊歐美列國後得出一個結論:要解決不平等條約問題,前提條件是日本必須建立西方式的憲法體制。

對當時的政府與一般文化人而言,立憲體制是文明國家的標準條件之一,當時並不存在其他選項,但他們並不願意完全實施西方式的體制。對此,明治新政府的核心人物大久保利通(1830-1878)在1869年即明確主張:“政體雖有君主、民主之異,大體隨土地、風俗、人情、時勢而自然成立者……故應隨我國之土地、風俗、人情、時勢而建立我國之政體”。因此“今日之要務,莫大於、亦莫急於議論我國之國體。然議之須有序,不可貿然仿效歐洲各國君民共治之制度。我國自有皇統一系之法典,亦有人民開化之程度,宜深思熟慮其得失利弊,以定憲法典章”。(《關於立憲政體之意見書》)

日本的君主立憲體制進程頗費周章:不僅要制訂一部憲法,還要設立和召開國會,決定、實施大政方向以及解決各項具體問題。如何選舉並組成國會也是個問題,這不僅牽涉到制度設計,也涉及到對社會各階層今後可能參與和發揮作用的程度和力量的估算。

對此,當時明治政府以及在文明開化運動中積極提倡學習西方、開發民智的、以明六社為中心的洋學者憂心忡忡。其主要擔心“民智”尚未達到一定水準,若在匆促之間通過選舉設立國會和立法,今後有可能遭遇很大的不確定性和危險,所以他們大都秉持“民選議會尚早論”。

福泽谕吉vs中江兆民:明治宪法体制中的精英与平民问题

明治天皇戰後歸來

對於明治政府而言,政府官僚和洋學者的協同配合,是近代日本推進近代化各項制度和政策的主要保證,而一般民眾則是被動順從的配角,所謂“啟蒙專制”或“開明專制”大都產生於這種歷史條件。但這同時也產生一個問題,既然當時一般的民眾處於愚昧無知、亟待官僚和洋學者的啟蒙和開導的狀態,那麼何以真正確保國家政治能夠反映民眾的意願與利益呢?

作為政府官僚、且直接參與憲法體制設計的井上毅(1843-95)鑑於法國大革命及其後的混亂狀況,比較法國和普魯士憲法體制的成因,認為“蓋國憲之起,或成於下,或成於上。成於下者,法蘭西是也,擁而逼之,輾轉相剋之勢,至今未已;成於上者,普魯士是也,批而可之,君民協同,國無內警。二者之間,利害相去,果何如乎?”(《王國建國法》)因此,日本應該極力避免出現法國大革命那樣,因下層民眾騷動而不可收拾的狀態。

經歷了各種權衡討論以及民間自由民權運動的抗爭,明治政府最終確定了建立德國模式的、以天皇大權為中心的君主立憲體制。由東洋自由黨等組成的“普通選舉期成同盟”展開了廣泛要求“普選制”的運動,但直至1925年日本才廢除納稅額的限制,男性25歲以上獲得了普通選舉權。

本文試圖通過對明治時代兩位民間文化人——福澤諭吉和中江兆民——關於明治憲法體制構建過程中精英與平民的論述,來考察他們在這個問題上觀點的差異,及其在近代日本政治思想的發展進程中所具有的意義。

福澤諭吉的觀點

福澤諭吉(1834-1901)曾經作為翻譯跟隨幕府外交使團歷訪歐美,明治維新後又積極介紹歐美文明,是近代日本最著名的啟蒙思想家。他對於政治體制的觀點,既部分接近其他啟蒙思想家,但也顯示了他作為在野民間文化人的獨特看法。

福泽谕吉vs中江兆民:明治宪法体制中的精英与平民问题

福澤諭吉

對一般民眾在智力和知識水準的評價,福澤諭吉與當時的大多數啟蒙思想傢俱有共同的看法。在他看來,“若把天下人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則輿論力量的強弱,並不是決定於人數的多寡,而是決定於智德的高低”(《文明論概略》),因此一般民眾無法成為文明的主體,甚至看不出產生趨向文明的內在動力和志向,他們只能是接受文明的客體。福澤諭吉特別強調接受過洋學教育的士族,這才是他心目中文明開化的主體和先導,所以他對出身士族的洋學者寄予極大的期望。

福澤諭吉曾經寫道:“一國的文明,既不可由上面的政府發起,又不能自下面的一般人民產生,而須由居於二者之間的人來辦,一面向人民群眾指出方向,一面與政府共同協力,才能期望其成功。考察西洋各國曆史,經營工商業的辦法沒有一件是政府創造的。它的基本技術,都是居社會中等地位的學者們研究出來的。例如蒸汽機是瓦特發明的,鐵道是斯蒂芬森研製的,首論經濟規律和改變經商方法的是亞當·斯密的功勞。這些大專家即所謂’中產階級’,既不是國家的執政者,也不是幹體力活的小民,而是居於國內的中等地位,用智力來領導社會的人們。他們的研究發明,先是一個人在心裡有所領悟,然後公開發表,在實際施行中廣結私人同志,使其日益發展壯大,把造福人民的事業留傳萬世。在這個時候,政府只須不加妨礙,適當的予以鼓勵,並考察人心所向,儘量加以保護就行了。所以興辦文明事業的是個別人民,而保護文明事業的則是政府,這樣一國人民就能把增進文明引為己任,互相比賽競爭,互相羨慕誇耀。”(《勸學篇》)這裡,福澤諭吉明確提出了士族洋學者和政府之間的分工合作關係。

當然福澤諭吉對士族洋學者也有若干不滿,主要是他認為後者不樂於、也不善於經商理財。他大聲疾呼士族洋學者要投身於發家致富,進入被傳統商人和手工業者所盤踞的工商業,通過運用自己的知識和才能,爭取在經濟上自立和發展。與此同時,他也要求士族洋學者不要過分熱心政治,而是要與政治保持一定的距離。

在福澤諭吉看來,政治體制並非最重要的事情。他在《文明論概略》中反覆強調:政治只是文明世界中的一個部分而已,而知識的進步和經濟的發達更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政治只不過是附麗於經濟和文化之上的東西而已。這真正體現了他作為近代日本啟蒙思想家的真實價值。

因此,他在1886年寫道:“在文明的世界,以商業作為立身、立國的根本。往昔封建時代以武立國,所以承認武士的武藝作為最高的事業,當今則以商業立國,所以商人的商業被認為是人世最高的事業,也是當然之事。如此貴重的商業為何遭到世人的鄙視呢?實在是毫無道理,但是因為古來日本從事商業者的品格低賤,其事業也不得不處於下賤的地位……我深信:後進的學者青年無論商業的大小輕重,侵入商業社會,即便一步也要去佔領那個領地,把原來的小町人從舊領地中驅逐出去,促成新陳代謝才是重要的事。”(《小町人的地位可以取而代之》)

即使在明治憲法體制實施若干年以後,福澤諭吉依然認為,“就今日文明程度,如普通人民的智愚水平,則品德很低,可以說能看清事物的真理的人幾乎是絕無。對凡俗大眾與其曉之以理,不如示之以形。所以宣稱政府的威嚴,或者顯示君主的尊貴,或者飾演法律的重大,無論如何裝飾門面,實際上是便於使大多數的凡俗認清方向,如果看到外表非常莊重,自然在不知不覺之中產生歸順、服從之心思。”(《福翁百話》,1896年)

對於自由民權運動,福澤諭吉並沒有好感,因為他覺得這些人與明治政府的官僚們大同小異,都是為了政治上的爭權奪利。並且認為自由民權運動“立刻召開有志者的集會,以議論國家的政治事務,則無異於在首都設立二個政府。也就是瓜分現政府的政權而削弱其力量”。(《通俗民權論》,1878年)。因此他主張國內應該“官民調和”,並提倡“內可忍,外不可忍”的觀點。

對於國會開設等問題,福澤諭吉並不特別積極地表達意見,大體上是因為他所主張的英國式立憲體制遭到明治政府中主張德國式立憲體制的主流派的排斥,使他有一些心灰意懶。一開始他便認為日本新的國會要麼是“官僚國會”,要麼就是“書生國會”,顯示了冷漠的反應;但是在1889年《日本國會緣起》中又熱切地呼籲國會應該是一個“士族國會”。可見其對士族期望之深,遠遠超過其他的階層之上。

1889年公佈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對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做了財產與納稅的限定,但是福澤諭吉對於第一次國會所選出議員並不滿意。在日本帝國第一次會議召開之際,他寫道:“大體上按照議院法的精神來考察國會議員資格的話,因為主要是以財產的多寡作為標準,是那些樣子像富豪的人,國會的會場也是極其安靜肅穆而太平的。但是根據今天從各個地方傳來的報道,候補者的大部分都是當地政論社會的執牛耳者那一類人,財產完全放在第二、第三的位置上,幾乎無法看到其重要性,因此,大多數議員難免長於理論而疏於實際計算的瑕疵。”(《帝國議會》,1890年)

所以,他依然高調地堅持自己的一貫看法。“今天日本的士人雖然口中高喊‘文明富強’,但是不僅不腳踏實地,而且只是搬弄政治的高談闊論而不知回頭,這種流弊經常被識者所嘆息。像那種士人熱衷政論、貪戀政府的地位而不顧其他的最終目的是什麼呢,據說僅僅是取而代之,改良政治……國家的文明富強並非僅僅以政治的改良才能達到。”(《政治社會如何是好》,1890年)

可見,在福澤諭吉看來,立憲政治體制的建立和政治改革的真正主體,應該是在經濟或文化活動上獲得成功的、具備洋學知識的民間經濟人或文化人。這與我們在下面看到的中江兆民的看法恰成對照。

中江兆民的觀點

中江兆民(1847-1901)是近代日本的思想家、自由民權運動的重要理論家(他翻譯的盧梭《社會契約論》漢文譯本曾影響遠及近代中國),雖然他在青年時期由政府官費赴法國留學,但是少年時代的儒學教養和回國以後潛心於儒學的學習,使他的思想中滲透著濃重的儒學基本精神,譬如在他所主張的“民權出於政教”的論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這個端倪。通過闡述立憲政治體制和國會的基本原理,我們可以看出,在他設想中的政治主體的基本前提是公共道德,而不是經濟上的成功。

福泽谕吉vs中江兆民:明治宪法体制中的精英与平民问题

中江兆民

中江兆民在1879年寫道:“詩曰:民之秉夷,好是懿德,民既有秉夷之心,則可以移於善也。既移於善,則可以安於德也。民之安於德也,法令不設而可也,囹圄不置而可也,兵戈不用而可也,誓盟不結而可也,又何悵悵乎用政之為,此固聖人之所期也。”(《原政》)在這裡顯示了傳統儒學重視道德、教養甚於制度的特徵。

他進一步認為,“西人之意以為,人生而不能無慾,故衣欲其暖,食慾其飽,居欲其安,欲而不得則爭,爭而不止則亂矣。然而百物生地,自有定數,不可暴殖。於是墾技藝之圃,闢貨利之竇,使天下之人汲汲乎其間,唯充其欲之圖,此何弗思之甚也。夫欲者不可充,利者不可縱,而技藝之闡其弊,有不可言者,其故何也?格知精微而人患乎侷促,算數縝密而人患乎纖嗇,醫治工妙而人患乎怯懦,辭說明辨而人患乎浮誕,加之不可充之慾與不可縱之利,相交乎方寸之中,則望天下之無亂,其可得乎。”(同上)

在這裡,他對被近代西方思想家霍布斯、洛克、亞當·斯密所基本肯定並正當化的近代經濟人追逐利益的言說體現出一種生理性的反感。但是,他並沒有否認“立憲政治的作用,在於將聚集起來的眾人的利己心的聲音之中,激發隱然潛伏其中的公共心的音響”(《關於地價修正非修正》,1891年),而是強調真正的社會共同體需要克服這種私慾,才能達到全體品位的昇華。

對於一般民眾,中江兆民的一些基本看法與福澤諭吉沒有多大不同,但他的結論明顯有異於福澤諭吉。譬如他在1888年寫道:“在我邦封建政治的昔日,政治社會是士族即治者所特有,農工商即被治者則絲毫不容置喙。不管何種無理無法的命令,也只是誠惶誠恐地執行……在中央一統制度形成的今日,特別是立憲制度即將建立的今日,農工商之徒仍自畏縮不前,使自己被政治社會所放逐,對於官吏的賢否、條例的好壞等對自家營業上有極大影響的事情也絕無關心和表明。”(《又實業家和政治家》)

福澤諭吉強調士族洋學者進入工商社會,去改變後者的面貌;中江兆民則反其道而行之,他強調“應該擴大以前限於農工商三民的經濟社會,首先進入政治社會,其次跨越四海進入外國社會”。(同上)也就是說,反過來要讓“農工商”階層進入政治社會甚至國際社會,去擴展自己的勢力和影響。

對於新開設的國會,中江兆民對自己的政治主張做了積極、全面的闡述。1888年,在以他本人為主筆的《東雲新聞》上連載的《國會論》中,預設“急進論者”和“漸進論者”兩種觀點,使其進行正面交鋒,但實際上他明顯偏向於急進論者的主張。所謂“漸進論者”的觀點是設置選舉者和被選舉者的財產限制,提倡循序漸進;而所謂“急進論者”的觀點是主張消除選舉者和被選舉者的一切財產限制,立刻按照普選制的原理推進實施。

中江兆民認為,“要言之,可以說國會是根據全國人民的意願而建立起來的政治上的一個大腦,其他的行政官即內閣各省以及地方官府是政治上的手足,應該一一聽命於大腦方始得運動。”並且進一步認為,“國會是如此的重要而且擁有權威,凡是國民無不應該具有成為國會議員的資格,即前述被選舉權,以及選舉國會議員的資格即選舉權,如果沒有這兩種權利,則即使有國民之名也並無國民之實。”(同上)

同時,他認為“富貴之人往往對政治冷淡是有天理自然的原因,因為,一國的人民為了維護其國家,規劃其國家的繁榮所負擔的各種義務之中,最不可忽視的是賦稅……雖然富貴之人所交納的稅額雖然遠遠超過貧賤之人的稅額,但是他們對交納這些稅額毫不在乎……賦稅是政治思想的酵母,那些肉食富貴之人們的大腦裡沒有這種酵母,憑什麼能夠產生政治思想呢?”但“貧賤之人”則不同,因為“他們為了自活和養活父母妻兒有多少辛苦,他們在沒有一毛錢的囊中交納數十元的賦稅有多少艱難,所以在他們頭腦中積蓄了關於賦稅的酵母,這使政治思想成長起來完全是理所當然的”。(同上)

因此,依據財產限制窮苦人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毫無道理。相反,在他看來,國會中的富人會對政治事務毫不在乎,而一些洋學者可能成為官僚們“無氣力的、只是對行政官僚的命令盲目跟從的”應聲蟲而已。

對於“漸進論者”所謂“凡識人之難,古今一轍,但是讓目不識丁者選舉議員,如果不是愚蠢,就是瘋狂”的說法,中江兆民反駁道,“此說大不然也。那些目不識丁者自己被選為議員固然不合適,但是由其選舉議員則完全合格……嗚呼,因其利害切身,縱然給予選舉權,何曾會選舉無名譽、無德望的平凡人物作為議員呢?”“而且,誰因為是資產者,所以給予自由權;誰因為是囊中羞澀,所以不給予自由權,由誰根據什麼權利可以予以規定呢?自由權是每個人的所有物,並非是從他人那裡得到的物品。”(同上)

中江兆民基於“天賦人權”,通過批判富人階層在政治上冷漠,堅決主張實施沒有任何財產限制的普選制度,鼓勵一般民眾在政治上的上升和成長。

結語

明治時期兩位民間文化人對日本立憲體制中作為政治主體的民眾的不同層次及作用給予了不同評價與設想。雖然雙方觀點並非沒有類似和重疊之處,但還是能夠看到其著眼點的差異。

福澤諭吉更為強調士族洋學者為主體的經濟人和文化人,以此保證日本近代化和立憲體制的穩定性和可控性;而中江兆民雖然並非完全信任一般民眾的知識能力,但強調政治權利的平等性以及一般民眾對政治高度關注與參與的必要性,因此他更具有理想主義或原理主義的色彩。但是從《大日本帝國憲法》的內容來看,強有力的政府主導對他們所期待的平民階層的高度政治參與並沒有賦予更大的空間。當然,不可否認他們的討論本身也起到了啟發民智、推動改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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