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監管再升級:新版產品備案須知將發佈 嚴禁信貸類業務

私募监管再升级:新版产品备案须知将发布 严禁信贷类业务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洪小棠 圍繞近13萬億私募市場的自律監管框架搭建還在持續。

經濟觀察網記者獲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會長洪磊在上海國際股權投資論壇上表示,在日前更新發布私募機構登記須知的基礎上,還將發佈新版的私募產品備案的須知。

據洪磊透露,新版的備案須知將針對證券類產品的安全墊設計、費用回撥機制、業績報酬提取機制和結構化收益分配機制等方面作出必要限制;同時針對債權類產品提出封閉運作要求,其中信貸類業務也將遭到嚴禁。

“基礎資產應完成債權轉讓登記,要向投資者披露債權底層資產的債務人、項目情況、剩餘債務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結構、特殊風險狀況等信息,嚴禁從事類信貸業務。”洪磊表示。

事實上,此前部分私募機構通過發行含預期收益率產品,在資產端進行收益權等非標資產投資,繼而實現“類信託”功能,但在資管新規下,該類產品受到的限制也越來越大。

“主要是為了讓私募基金迴歸主業,而不是去做融資類業務。”北京一傢俬募機構負責人表示。

“對收(受)益權類產品,要保障基礎資產有可追溯的穩定現金流,現金流賬戶可控且滿足風險隔離要求,禁止剛性回購;基礎資產只能證券化一次,不得多次證券化”洪磊同時表示,“不得投資創設在收(受)益權之上的收(受)益權,不得投資於創設在資管產品(包括私募投資基金)之上的收(受)益權。”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私募機構的盡職調查指引也有望誕生。

洪磊表示,未來將針對不同類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產品及其投資標的推出不同的盡職調查指引。

“在對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的盡職調查方面,指引將涵蓋投資策略、投資流程、團隊建設、合規風控能力、會計估值及法律行政、環境與社會影響等14項指標,按必要和個性化提供參考模板,方便專業投資者更加全面地瞭解基金管理人,幫助其基於市場化信用作出合理決策。”洪磊表示,“在對基金底層資產的盡職調查方面,指引將重點關注基礎資產真實性、現金流預測科學性、回款保障機制等,幫助基金管理人更好地管理投資組合風險。”

中基協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3季度末,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4255家,管理資產規模12.80萬億元。其中,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8922家,管理資產規模2.39萬億元;私募股權與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14561家,管理資產規模8.44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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