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熊孩子”須知:忽悠投資者 後果很嚴重

張 歆

上市公司信披不合規、忽悠投資者,後果可能很嚴重。

筆者注意到,本週滬深兩市各有1家公司因為信息披露存在嚴重不合規,被交易所公開譴責,從而使滬市公司在“面值退”的關鍵風險期資本運作受限;深市相關公司也得注意未來兩年多時間內不能“再吃到”同類罰單,否則也可能被強制退市。

在A股市場本屬於非常小概率的潛在退市風險,為何近期接連“找上”上市公司?屬於自律監管的公開譴責又如何與退市風險擦出火花?

顯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筆者注意到,退市風險迫近的重要原因在於兩家上市公司都屬於忽悠投資者且屢次違規的“熊孩子”。

滬市相關公司2018年出於規避面值退市目的而發佈回購計劃,且在制定方案時就知道公司無力實施,近期再拋不可能實現的增持計劃;同時,該公司控制權變更已被地方監管局責令暫停。從深市相關公司的情況來看,相關上市公司不到一年內兩次被公開譴責;此外,近一年時間內,該公司、其董監高或大股東還曾多次被通報批評,甚至是被立案調查。對於此類公司而言,誠信已經屬於“奢侈品”。

就監管維度來看,交易所的公開譴責本屬於自律監管措施,但是當A股市場中屢教不改的“熊孩子”遭遇自律監管,確實可能“化學反應”產生嚴重後果。畢竟,公開譴責對於上市公司的後續資本運作具有實際約束效力——《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對此均有規定。也就是說,發行、重組的前提包括相關主體“近十二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而“熊孩子”可能面臨需要保殼、保流動性等情況,恰恰可能是市場中最迫切需要資本運作的一類公司。對於“熊孩子”而言,不能資本運作,不僅僅是影響發展的問題,甚至可能事關在市場的“生存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A股市場關於懲治信息披露嚴重違規的法治供給還在加強。3月1日起實施的新《證券法》強化了信息披露監管,不僅增設信息披露專章,更是強調了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框架。同時,正在逐步推進的註冊制,顯然也以信息披露為要義,信息披露的底線是“真實、準確、完整”,自然容不得虛假或誤導性陳述以及重大遺漏。

筆者認為,兩家上市公司自作自受導致身陷窘境,給市場提了個醒:忽悠投資者,後果將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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