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規劃托起幸福家園

站在八一大橋橋頭眺望,綠地雙子塔、摩天輪、秋水廣場等一個個南昌地標躍入眼簾,贛江中大道上車水馬龍、流光溢彩,它們都在默默訴說著紅谷灘新區——這座新城的現代與繁華。誰曾想到,15年前,眼前的這片繁華之地上還是一片灘塗。城市發展,規劃先行。紅谷灘新區由最初的4.28平方公里到如今175平方公里城區建設,科學合理的土地利用規劃為城區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我市通過優化佈局、調整利用結構使土地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土地開發更加有序、土地利用更加集約。

15年來,紅谷灘新區的日新月異,正是南昌人堅守規劃、不畏艱辛、勇於創新的成果。眾所周知,土地利用規劃是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在空間上、時間上所作的總體的戰略性佈局和統籌安排,具有公共政策的屬性,其對彰顯土地價值、協調人地關係、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歷了從無到有、從簡單到綜合、從局部應用向全域管控的一個過程,在範疇、目標、內涵和方式等各個方面都在不斷調整和發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技術水平的不斷革新,使得人地關係在時空座標上發生了巨大變革,對強調以人為本的土地利用規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強化規劃龍頭地位

土地利用秩序明顯好轉

規劃是基礎,更是關鍵。南昌要發展,無論是城市建設還是產業發展,必須規劃先行。

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我市對2015年開始的第三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了調整完善,嚴格落實新的發展理念,立足現實基礎和發展優勢,兼顧效率效益與公平正義,統籌政府管控和市場主導,以問題導向為切入點,推動多規合一,落實了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節約用地制度,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適應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促進“十三五”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規劃保障。

“規劃是龍頭,城鄉建設、土地開發等各項土地利用活動都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平時的工作中,市國土局嚴格依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各項建設用地,對不符合規劃的建設項目不予通過審查,對違反規劃用地的行為嚴肅查處,增強了社會各界依法依規用地的意識。同時,通過加強違法案件的查處和依法依規用地的宣傳教育,全社會依據規劃用地和管地的觀念基本形成,違法違規圈佔土地、佔用耕地的行為得到了有效抑制。

通過積極爭取,2018年初,我市被原國土資源部確定為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試點城市,隨後,市國土局立刻著手開展試點工作,制定了規劃試點工作方案,並通過公開招標落實了技術承擔單位,完成了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中期評估。目前正在對接全市各縣(區、新區、開發區)及市直部門,進行資料收集和實地調研。同時,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與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工作,並展開城鄉融合發展與人地掛鉤、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三位一體”耕地保護等專題研究。

加大用地保障

助推重大重點項目落地

發展是硬道理,節約是大戰略。如何讓有限的土地資源最大限度釋放能量?我市按照“重點項目保障用地、優質項目優先供地、所有項目節約集約用地”的思路,全力保障南昌市重大重點項目的用地需求,促進我市產業發展。

近年來,市國土局實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下達方式和市重大重點項目用地“點供”兩項改革,計劃指標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作用發揮明顯。2014年,我市出臺了《南昌市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管理辦法》,充分發揮了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宏觀調控作用和科學引導作用,根據各縣(區)計劃指標管理使用情況及土地供應情況合理分配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突出“保重點、保急需、保民生”的要求,節約集約用好每一畝用地指標,使我市有限的土地資源發揮了最大的保障作用和土地使用效益。

與此同時,市國土局積極向上級爭取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保障我市發展需求。2006-2017年期間,我市經國家及省人民政府批覆建設用地面積約40萬畝,共使用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約35萬畝,年均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約3萬畝,有力保障了我市城鄉建設、民生項目、重大重點工業項目、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用地,為打造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南昌樣板”,推進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簡化預審流程

多舉措落實惠民便民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是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用途管制的重要手段,能有效地引導建設項目合理佈局,節約用地,防止建設用地盲目擴張,保護耕地,是把好科學合理使用土地的第一關。上世紀90年代,因城市建設用地存在多頭管理、多頭批地,使得城市建設用地計劃屢被突破。為此,我國收緊了城市建設用地報批手續,規定了城市建設用地須報國務院審批的範圍和內容。後雖幾經修改,一個項目從申報到供地仍然很長,一些重點發展產業用地難以及時落實,導致有些項目不得不邊建邊批,違法用地屢禁不絕。因此,為了“服務企業、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提高辦事效率,市國土局根據國務院、部、省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多次簡化建設用地審批程序。

2018年,市國土局進一步優化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程序,簡化了申報要件,預審階段不需再提供補充耕地、徵地補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和是否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證明材料,報件材料由原來的15項減為11項。目前,市國土局用地預審工作全部實行網上報件審查,程序也進行了精簡,對佔用耕地的建設項目實行集中踏勘,由原來5個處室調整為3個處室負責;聯審工作由原來9個處室減少為6個處室負責。審批程序減少的同時,審批時限也得到了極大縮短,審查時限也由部《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規定的2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完成。此外,審批範圍也進一步縮小,對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範圍內使用已批准建設用地進行建設的項目和擬通過出讓方式供地的項目,不再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王春華 南昌日報記者 黃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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