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妻騙保3000萬後,保險公司除了慶幸,還能做點什麼?

陳思進


近日,天津男子給妻子買3000餘萬保險後普吉島殺妻,女兒僅20個月大。

保險公司雖然慶幸破案了,但這類問題(騙保)的隱患依然存在。

其實,金融的背後無非就是三個詞兒:信用、風控,和槓桿。有信用才能玩兒金融,用槓桿才能做大,而保險恰好是信用和槓桿的集中體現。

那保險公司在這類事兒上的最關鍵點就是:風控,風控必須到位!

點到為止吧。

你對這個問題有什麼更好的意見嗎?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陳思進


我覺得保險公司能允許一個普通人上這麼大額的保險,就是幫兇!在香港上保險,需要所有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到場,在保險銷售不在場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的專門人員跟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在單獨的房間裡溝通保險主要條款和注意事項並籤置合同,全程錄像。必須在所有資料經過保險公司風控部門審核及送香港保監會(還是叫另外什麼名字的保險監管部門)審核並存檔後,保險合同才能生效!請注意,一是所有合同上涉及的人都要到場,二是簽署合同時保險經紀人不能在場,三是全程錄像備審。我以前在國內上的保險,只要保險銷售拿合同文件來籤個字就可以了,實在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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