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職業者如果只交了12年養老保險就不幸去世,其養老金如何處理?

王建太374


我們靈活就業人員自己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萬一還沒有享受待遇就去世,確實會吃虧的。不過這樣的情況還是非常少。

一般來講,我們去世後有四類待遇。個人賬戶餘額、喪葬費、一次性撫卹金或救濟金、供養親屬困難補助。


第一,個人賬戶餘額。個人賬戶餘額是我們繳納保險是劃入個人賬戶的錢,一般是按照繳費基數的8%劃入。每年還是按照記賬利率計發利息,2016年開始,國家統一發布記賬利率。2016年是8.31%,2017年是7.12%。目前來看比我們理財產品要高不少。

個人賬戶雖然是記賬,沒有真實的錢數,但是職工去世,會將其作為職工財產,發放給繼承人。

劃入統籌賬戶的部分就沒有辦法了。

第二,就是喪葬費。喪葬費一般是由社保基金支付,各地的標準並不一樣。比如山東省只有1000元,陝西省是1500元,重慶市2000元,北京市5000元,福建省市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上海市、天津市也是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遼寧省是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第三,是一次性撫卹金或救濟金。各省的標準也是千差萬別的,山東省是十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福建省是六個月的社會最低工資標準,北京市是二十個月的最低工資,寧夏是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多數情況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的話,也就是自己承擔了。

不過山東省規定交費滿15年以上,將有社保基金全額承擔,15年以內,按照每減少一年減少1/15。如果只交了12年,可以領取八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加1000元的喪葬費。按照目前的標準,差不多是42000多元。

第四,供養親屬困難補助。各地的標準也不一樣,一般低於低保標準。山東省是360元,410元和460元,陝西省是330元或385元。福建省是農村人口40%的最低工資標準,城鎮人口45%,不超過三人,可以按照120個月的標準一次性兌付。

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一般都是由企業支付。

而且自由職業者去世後的醫保也是全部作廢了,所以自由職業者繳納養老保險還是有可能吃虧的。可是誰又能預料得到呢?


暖心人社


樓主您好,遇到這種情況,實際上個人賬戶部分的餘額是可以依法繼承的,而且也可以獲得一部分的喪葬補助費。

那麼交了12年養老保險都是以個人靈活就業形勢去交納的,實際上你這12年大概是交了七八萬左右。但是個人賬戶當中的錢是沒有七八萬,最多也就是兩三萬塊錢。因為個人賬戶,只佔有你交費總額的35%左右,剩餘的65%進入到統籌賬戶,而統籌賬戶當中的餘額是個人沒有辦法繼承的,所以說你只能繼承其中的一小部分的費用。

然後這個喪葬補助金大約是退休的平均工資的三個月左右,大約如果退休的平均工資,你們本地趨勢2000塊的話,那麼也就可以得到六千塊左右的費用。除此兩個費用之外就沒有別的費用了,所以說大約一共下來可以拿到將近3萬塊錢左右。


社保小達人


亡者家屬可以提取個人帳戶餘額的錢,直系親屬到原參保的社保局辦理,需要提供家屬的身份證,參保人死亡證明;火化證明;雙方親屬關係證明,可以提取參保人個人帳戶餘額,同時領取喪葬費。注:自由職業只能領取個人帳戶的錢。


華174684508


自由擇業者交了12年養老保險如果到了退休年令沒交夠15年要繼續交到可領退休金。如不想繼續交到退休年令可到社保局全部領取(還有利息)如果人去世了,由自己的合法繼承人領取(交了多少領取多少含利息)。


hls12188285933


自由職業者如果交了十二年養老保險就去世啦,交扻如何處理?

我個人看法,此扻應全部退給子女。


國土無疆i


依據《社會保險法》,“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糾正一個說法,“其養老金”的提法不對。養老金是參保人員退休後,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員工的養老待遇。參保人員在職時,繳納的是養老保險費。在職人員沒有退休之前,不存在“其養老金”。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新的法規子女可以繼承。


用戶4820316809568


退回個人賬戶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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