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四期,需要做全胃切除嗎?

不曉得哪個名字


四期胃癌是一個非常大的概念。應該還有三個字母:T、N、M。

T:代表腫瘤大小

N:代表是否有淋巴結轉移

M:代表是否有其他器官轉移

手術又分為根治術,和姑息性緩解術。

能否全切是一個綜合評定。主要明確目的性和手術收益性。由於問題不全面,我只能給你舉幾個例子。你根據例子去參考治療過程。

比如胃全切:適合沒有轉移的腫瘤。全切後做食管空腸吻合。切除原有腫瘤,這叫根治術。目的是阻止腫瘤向其他器官轉移,向更大範圍生長,或向更深的層浸潤。

姑息性手術:是為了解決有其他器官轉移,但是原發腫瘤影響了患者的生活。胃癌這塊比如幽門、賁門梗阻,腫瘤大範圍破潰出血等。姑息手術以減緩致命症狀為主。但是姑息手術做起來很難。需要準確評估收益性。一般被評估結果收益性不大。

原因如下:如果腫瘤轉移到其他臟器或者骨頭。無論位置如何。即使沒產生實質性危及生命的壓迫。單純切除原發腫瘤意義不大。因為無法明確切除原發後。轉移瘤是否能夠得到控制。如果控制不住轉移瘤。轉移瘤也足以致命。所以醫療實踐中。醫生會在確定是否手術前對原發和轉移瘤進行評估。一般採取的是手術前需要做一個petct。看是否有轉移存在。如果有轉移存在,會採取圍手術期的化療。目的是看轉移瘤,是否能通過化療或其他方法控制或縮小。證明在切除原發後能否解決剩餘的轉移瘤。如果轉移瘤無法得到控制。那麼切除原發是沒有意義的。因為轉移瘤同樣足矣致命。

也存在多學科共同多部位手術。這個一般很難,需要結合患者身體情況。腫瘤位置等因素。有一個不能切除的,其他位置切除意義不大。而且大手術長時間氣管插管容易併發肺炎。多器官手術風險極高

而且治療轉移瘤現代醫學採取的是,積極治療原發腫瘤。意義就是這個腫瘤轉移到哪性質都和原發相同。意思就是胃癌轉到腸、骨及其任何器官都是胃癌。採取的藥物是相同的。都是以奧沙利鉑為主。

純手工碼字,根據提問只能幫助這麼多。望對你有所幫助


永盛醫生聯盟帶頭人


【 編號WD458】

胃癌Ⅳ期指的就是患者存在一些遠處轉移的情況,比如鎖骨上淋巴結轉移,肝臟轉移、卵巢轉移、腹膜轉移、大網膜轉移、盆腔轉移等等情況,也就是常說的晚期胃癌,治療以藥物為主,不是胃全切除或者部分切除的問題,一般是不建議手術切除治療的。


癌症是一種全身性疾病,尤其是晚期。腫瘤細胞會掙脫原發灶的束縛,通過血管或者淋巴管逃逸,而在其他部位安營紮寨,繼而破壞我們的身體。當病情相對早些的時候,也就是能適應手術切除,把原發灶切除後通過化療的辦法可以把遠處的散兵遊勇消滅掉。如果遠處已經形成了轉移集團、殘餘部隊,那麼輔助化療的辦法可能殺不死他們,這種情形只切除原發灶可能也就不行了。

那麼把胃部腫瘤切除掉減輕肌體“瘤負擔”行不行呢?大多數醫學專家是不推薦這樣做的,於病人用的生存時間沒有明顯獲益,而且手術有創傷,有些甚至會加速病人的死亡。技術很高的外科醫生行不行呢?癌症是全身性的,技術再好也只是局部治療。Ⅳ期胃癌只是在出現梗阻、穿孔、大出血這些急症對病人生命有威脅的時候,才考慮手術的,是搶救性手術,儘可能簡單、快。

胃癌Ⅳ期治療目前仍是以化療為主,體力情況好些的化療強度大一點,體力差的小一點,推薦“奧沙利鉑”+“卡培他濱”比較多一點。靶向治療對於晚期胃癌研究多的是HER-2陽性者,曲妥珠單抗聯合化療,但是這種情況者大約只有13%的幾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如派姆單抗、納武單抗可以作為二線治療考慮,應用還不是廣泛。

胃癌晚期治療需要適宜,有抗腫瘤機會就要爭取,身體情況不好就不要過度治療了,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多同主診醫生溝通。我是 ,感謝您的閱讀!


劉永毅醫生


隨美國哈弗幹細胞造假、基因編輯騙局、一針治癒75%等騙局被揭露,及長期以來的癌症治療、放療化療效果的不確定性,提醒我們要重新審視癌症治療技術方法和理論的正確性。

提供建議:利益代價分析後決定取捨。

1.利益大於代價:取。

2.利益等於代價:?

3.利益小於代價:舍。


肖伯謙



合肥名醫


應該是這樣,四期應該是晚期。如果能手術可以手術,應該是手術不了了。如果手術不了就要下支架,生活質量蠻高的


torrentxu


胃癌4期了,還想手術?這不是花錢買罪受嗎?

如果還能比較正常飲食,找靠譜的人吃些中藥,應該是可以做到延長生命,提高生活質量的。


老頭子不服老


都這樣了還要手術?找我們中醫給看吧


山西聖一堂中醫藥研究


手術病人更痛苦,嘔吐更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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