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學生貪玩輟學3個月後要求返校讀書,學校必須無條件接受嗎?

文軒閣


首先,我真為這個孩子高興。

先說我自己的經歷,第一年高考由於發揮失利,我連二本都沒考上,當時的我很沮喪,但更多的是賭氣,於是我揚言說我不念書了,我要出去打工。我的父母沒有過多幹涉我,因為他們知道我有一天會覺悟。很輕易地,我進了一個電器廠做流水工,2周之後,如我父母預測,我跟他們說我要回學校復讀,重新參加高考。後來我考上了一所985高校。

工作幾年之後,我感覺到生活枯燥,一個人去南半球放空了兩年。而這兩年,就和題目中孩子的3個月一樣,不管你是因為什麼原因,當你從你正在進行、掙扎的事件中抽身出來,給與自己足夠的思考的時間時,你會想清楚你接下來最想要做什麼。

PPT有模板,巧克力有模子,但人生沒有。

因此,這絕對是一個無條件接受。同時家長和老師還應該誇讚ta,再落回到地面,更多的關注他ta,希望ta能儘快把拉下的功課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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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ANSAN


學校不是菜園門,想出就出,想進就進,長沙學生輟學3個月,又想進學校,作為學校可以接收,但必須有嚴格條件。



01 首先我們來看看怎麼回事?

據電視報道,事情發生在長沙縣梨江中學。學生私下輟學三個多月,後又想進學校,學校一開始拒收,後家長找到電視媒體介入。學校態度反轉,主管此中學的中心學校校長,學校校長和班主任都表態要接受此學生,並且還說要安排優秀的老師為其補課,但此學生會受怎樣的處理,卻隻字未提。

此學生貪玩輟學3個月,很明顯是那種學渣,已經是學不進的,在外面玩了一段時間,玩膩了又想到學校來。



02 評說此事

1、法律規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家庭、和學生個人都必須保障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可見學校必須予以保障孩子的受教育權,這點毋庸置疑。但是,此學生失學,不是學校原因,而是主動輟學,並且有3個月之久,請問,此學生和他的家長,盡到了受教育法的義務嗎?一味的要求學校要保障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而而不要求家長學生盡到受教育的義務,這未免有所偏頗。



2、此種學生,學習的時候學不進,一跑就是三個月,可見,膽子不小,無視學校的校規校紀,也可見在家庭中間是為所欲為,家長管不了。這樣的學生,返校之後,會對其他同學有什麼樣的影響?對校風有什麼樣的影響?我們可想而知。

3、孩子在該讀書的時候輟學,家長管不了,想返校的時候強求學校接受,我不知道此家長是怎麼想的,如此護犢子,讓孩子的心願得逞了,以後在學校,會不會更加胡作非為?



03 筆者認為,此類事件處理,學校可以做三方面工作。

1、接收此學生,保障學生受教育權利。不能違反法規,給人以口實。

2、嚴厲處分此學生,學生無視校規,未經請假輟學三個多月,至少應該給予記大過處分。處分不接受,孩子不能復學。



3、充分預見接受後可能的風險。此種學生不服管教,很可能還會在學校惹出事端,學校必須與家長簽訂特殊的安全協議,一旦出事,減輕學校的責任。協議不籤,此學生不復學。



學校現在很弱勢,在眾多的家校矛盾中,大多是學校讓步收尾。但也必須有自己的辦學底氣,不能任憑家長擺佈,那樣辦學的自主性何來?你說呢?

我是【文軒閣】專注教育,致力公平,一貫直言,歡迎關注!


文軒閣


從相關報道中看到,一名初中學生因貪玩輟學3個月,之後要求返回學校讀書,那麼,學校應該怎樣處理呢?我認為應該有條件接受這個要求,而這個附加的條件主要是針對家長的。

小學與初中都處在國家義務教育的階段,發現有學生輟學,學校應該立即採取行動勸回學校,不應該拖延3個月的時間,更不應該在學生要求返校讀書時加以拒絕。好在,當媒體介入後,學校改變了態度,不但接收了學生,還安排教師為其補課。但是,學校有權批評學生與家長,對違反紀律的學生進行處分,對學生家長提出嚴格的條件。

學生擅自無理由輟學,犯的是嚴重的錯誤,學校方面要給予處分,決不縱容姑息。

學生輟學的主要責任在家長,國家憲法規定兒童有受教育權,這是權利也是義務,

因為家長沒能及時處理好這個問題,學校可以要求家長寫出保證書,明確法律責任。

這一事件說明了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保障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執法力度不夠。對中小學生輟學的行為,社會和學校除了進行思想教育外,沒有剛性的制度與規範。


遠方老師在美國


樓主說的學生,是義務教育階段嗎?如果是,那學校必須無條件接收這個學生。

義務教育階段是不允許把學生拒之門外的,對於這一點,我是深有體會。

我在的山區學校就是這樣,學生自己輟學以後,只要是18歲以內,都要勸回來讀書,我們叫勸返。有的學生已經結婚生子,仍然要求老師要送教上門。這就是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特殊待遇。老師們分任務,學校的課可以不上,一定要去輟學學生家裡親自把學生請回學校讀書。對想返校讀書的學生,必須無條件接收。

如果不是義務教育階段,那對這種學生完全可以拒絕學生這樣的要求,畢竟學校不是收容所,想走就走,想來就來,學校有學校的規定,不能由學生隨意進出,給其他在校學生造成不良的影響。


微酸丶梅子


這種情況要分情況來對待。如果孩子的學籍在義務教育階段,孩子返校讀書學校必須無條件接受;如果孩子在高中學校就讀,孩子3個月未到校且沒有履行任何休學手續,孩子高中在校學籍極有可能被註銷,則學校會拒絕接納學生就讀。

一、國家已經全面普及了義務教育,義務教育階段實施免學雜費。按照相關規定,處於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學生必須要接受義務階段教育,學校不能隨意開除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以保障接受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能順利完成學習任務。

二、部分地域高中升學考試中,要將初中學校學生入學就讀的鞏固率納入各初中學校升高中升學率的一項評比項目,目的是為了提高處於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入學率,讓個別學生能安心順利完成初中義務教育。問題描述的學生由於貪玩輟學3個月,如果想繼續入學就讀,學校會無條件的接納,還可以提高學校整體升學率的基數,會讓學生繼續就讀。在此提醒一下家長,孩子還正處於義務教育階段,心智沒有發展成熟,知識層次和水平低,家長應該對孩子的前途負責,平時多對孩子進行在學習方面的關注,多加監管、督促孩子能安心學習。



三、如果是高中學校,學生輟學3個月,高中學校有權利不接納學生。如果學生在輟學3個月內沒有履行任何休息手續,學生的高中學籍會被註銷,即使學生入學就讀,因為沒有了高中學籍不能正常畢業,取得高中畢業證書,也不能參加高考報名,則學校會拒絕接納學生;

1.在學生選擇繼續入學就讀的時候,家長應該先和學校教務處聯繫,諮詢學生的高中學籍是否已經被學校註銷,是否還存在,這是最重要的。

2.如果學生學籍沒有被學校註銷,學校是否接納學生繼續入學就讀,必須針得學校領導的同意,這就需要家長和學校、班主任全力溝通,畢竟學生平時表現不好,會影響到班級其他學生的學習,由於學生調皮貪玩,不認真學習,違反校規校紀,給班主任班級管理帶來一定的困難。

3.如果學籍因為學生無故輟學學籍已經完全被註銷,而且沒有辦理任何休學手續,說明該學生已經不是該學校的學生了,學校是根本不會接納學生繼續入學的,則學生接受高中教育的階段終止。


四、每年在高考報名之際,會有中途輟學的學生來學校參加高考報名,只要這些中途輟學的學生的學籍檔案沒有被學校註銷,仍然存在,則證明學生還有高中階段的學籍,按照規定是可以參加高考報名的。

1.一般在高考報名之際,班主任會按照規定,打電話聯繫那些曾經中途輟學的學生是否想參加高考報名,只有學生參加了高考報名,才能參加來年3月份的省內專科高職院校的單招和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

2.中途輟學的學生雖然參加高考報名,但是不能取得高中畢業證書,因為輟學沒有參加省內的學業水平測試考試。

3.學校讓中途輟學的學生參加高考報名,參加來年的專科高職院校的招生錄取,是給予了這類輟學的學生一次上大學的機會。

總之,問題中對於中途輟學入學,需要家長先和學校聯繫溝通,要分情況來對待。


時光匆匆微微甜


是的,你還在九年義務教育學習階段,學校會“無條件”地接受你返校讀書。

但是,你返回學校來幹什麼?是讀書吧,不是幹別的什麼什麼吧?因此,這,就是你返校的“有條件”限制!


鍾德文6


接受,但不應該是無條件,首先!必須讓孩子和家長於學校做好保證,如不知悔改,學校也應該明確自己的立場!


LuckyOne丶


接受,但不是無條件!

義務教育,指的是學校提供義務教育條件,學生應該盡到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監護人應盡到安排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責任。所以學生輟學三個月是家長和學生未盡到法律規定的義務,應該承擔所帶來的後果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建議由教育主管部門論證後對學生及家長採取一些懲罰措施,如學生行為記入檔案,錄入個人徵信,參加多少小時的義務勞動,接受多少小時的思想政治培訓等等。如果學生和家長不接受或不入學,應當加倍處罰!


啟蒙教育與終身成長


這要看輟學這個孩子上幾年級了,如果在義務教育階段,孩子輟學超過半個月,家長就必須要給孩子想辦法辦一個暫時休學的手續,否則,孩子想上學就上學,不想上學就不去學校,那把學校當成啥了?如果你就慣孩子無法無天的話,那身為父母你們絕對是在害孩子,這也表明你們是不明事理之人。

對於學校而言,如果是在義務教育階段,你去不去學校都無所謂,反正對學校來講不造成任何損失,如果因為你孩子長期不去學校,而在期末考試時影響了班級整體成績,對班主任的績效考核有影響,想必班主任也會找校長討說法的。如果學校同意不把你孩子的成績列入班級總體成績,對班主任絲毫構不成影響。

但是如果你孩子已經上到高中,輟學三個月,恐怕就非常危險了,學校也是有校規校紀的。只要長期曠課,且無正當理由,更無醫學診斷證明,不符合休學條件,你的孩子就有可能被學校開除。因此,你必須要好好考慮一下,只要孩子上到高中了,心思不在學習上,動不動就曠課,你乾脆早早打發孩子走上社會,自立謀生去吧。


韓國成老師


什麼叫無條件條件?不可能!

這種孩子,人見人頭疼,學校老師肯定打心眼裡不想要。

如果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礙於政策,只得無可奈何地收下。

條件是你必須保證配合管教孩子,成績差沒關係,老師也沒有指望他為校爭光,主要是配合老師管孩子遵守紀律、別鬧事。

你別一句:我也沒辦法,或我也管不住他。否則執行政策的人也很為難,他為孩子執行政策,但也不肯為學校送一個惹事精去影響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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