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300元

失業保險金等都會隨之上漲

重慶晨報訊 (記者 王淳)12月6日,重慶晨報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近日,我市結合本市經濟發展狀況及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參考的主要因素,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報國家人社部批准,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

調整後,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實行兩檔制,兩檔分別比原標準1500元/月和1400元/月提高了300元。

新標準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300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保障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的重要手段,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300元,對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進一步縮小收入差距,減少收入分配矛盾,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這些地方上調為1800元/月

據瞭解,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開州區、梁平區、武隆區等26個區及兩江新區、萬盛經開區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從1500元/月上調為18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8元/小時。

這些地方上調為1700元/月

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2個縣(自治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從1400元/月上調為17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

失業保險金也會上調

因為失業保險是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的。

最低工資將影響社保公積金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少人的社保費、公積金繳納基數都是以最低工資為標準的,最低標準上漲之後,待遇自然也會同步上漲。

按最低標準領薪的人工資提高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後,底薪按最低工資標準定的低收入群體到手工資自然明顯提高。

部分高收入群體的工資也會有影響

舉個例子,不少行業工資構成一般包括無責任底薪、責任底薪和業績提成,這一次工資上調的部分就是這個無責任底薪。

休假,到手的錢也會變多

最低工資標準還會影響平均工資,所以帶薪休假中的朋友,尤其是休假比較長的,像產假、年假等,不管薪水是按最低工資標準還是平均工資標準發放,到手的錢都會變多。

提醒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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