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山:一七旬老人非法持槍被判刑

独山:一七旬老人非法持枪被判刑

2018年12月5日,獨山縣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七旬老人持槍過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判處被告人韋某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案情回顧

独山:一七旬老人非法持枪被判刑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6月12日15時許,被害人告知韋某某家門口有一隻白鶴,韋某某得知後回到臥室拿出一隻火藥槍打白鶴時誤傷了被害人,後被害人因醫治無效死亡,韋某某的槍支系3年前向他人購買。

独山:一七旬老人非法持枪被判刑

在國家嚴管槍支的情況下,非法持有槍支案件時有發生,其中多數案件發生在農村尤其偏遠山區,而多數被告人不懂相關法律規定,認為只是在家中藏有槍支並不構成犯罪。在這些案件中,罪犯絕大多數都是居住在農村的中老年男性農民,文化程度較低,其持有的槍支多為自制或父輩遺留下來的獵槍,用於防賊或打獵,大部分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這一起案件的發生起到了很大的警醒作用。相關部門應重視這一狀況,繼續加強在農村地區的法制教育和定期槍支排查。

檢察機關溫馨提示:仍非法持有槍支的請儘快上交當地派出所,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否則等待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文|韋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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