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真大!泉州一男子竟用摩托車私運 61.44公斤炸藥……

膽夠大的陳某,竟然駕駛二輪摩托車,私運多達61.44公斤的炸藥,結果連見多識廣的永春縣公安局辦案民警也嚇了一大跳。這一幕,發生在前日。

為進一步切實搞好轄區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維護轄區和諧安定,全面貫徹落實緝槍治爆專項行動,前日上午11時許,永春縣公安局坑仔口派出所民警像往常一樣,在轄區內開展日常巡查工作。

上午11時許,當民警巡查至坑仔口鎮西坪村荷殊角落時,發現駕駛二輪摩托車的陳某(坑仔口鎮西坪村人)看到民警突然出現在自己面前後,便神色慌張地準備躲避。見到此狀,民警當即上前,將陳某攔住,隨後依法對其進行盤查。結果,民警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陳某駕駛的摩托車上,竟然運載著一批炸藥。據此,民警當場將陳某及其駕駛的摩托車、炸藥帶回派出所。隨後經過鑑定,這批炸藥重達61.44公斤。

在隨後的審訊中,陳某交代,這批炸藥是坑仔口鎮西坪村人林某以200元的價格僱傭其運載的。於是,民警當即將林某傳喚到案。審訊中,林某交代,由於某煤礦內的採煤巷道坍塌堵塞,無法將合法審批來的炸藥拿到採煤點使用,因此其抱著“都是在礦山上,不會被發現”的僥倖心理,僱傭陳某把採煤點所需要的炸藥,從主煤礦礦口拿出後,載往另一個與採煤點相通的礦口,準備通過這個礦口拿到採煤點使用,結果沒想到在運載的半路被民警查獲。

由於林某、陳某的上述非法運輸爆炸物品的行為已經涉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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