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男方有全款房女方大多支持要加名字,女方有全款房大多反對加男方名字,對此你怎麼看?

中國法律就是笑話


也許我來自於一個彩禮只是擺設,不需要有車,不需要有房,婚姻也不太需要父母同意的地區,所以對於國內的婚嫁情況不甚理解!雖然我在國內定居已經15年有餘…

不過,我能夠體諒女方對於男方在經濟上控制慾,也能夠理解女方父母,是出於保護女兒在婚姻出現問題的時候,能夠有保障!我甚至覺得這跟女男平等之間,沒有關係!但,有個前提,前提就是這個婚姻是真正的由愛情出發點,而不是在經濟能力為前提,而出現的婚姻!

以我自己為例…4年前,非常有幸的在一次客戶拜訪的過程中,認識了當時正在實習的老婆,由於她是客戶的助理,所以有了幾次接觸的機會,在聊天過程中,我發現從她身上可以感受到與她同齡的90後女孩少有的自信與獨立!那種自信的魅力還有獨立的精神,相當的吸引我,從追求到戀愛,從戀愛到結婚,整段的過程,我老婆與其家人,從未提到任何有關經濟能力的問題?岳父母,只是擔心年齡的差距會不會導致我們溝通與生活習慣上的障礙!

現在我們結婚兩年多了,老婆依然堅持工作,堅持著她自己的夢想,而我也放棄了原先的工作,來到了老婆出生的城市,一起為老婆的夢想而打拼!最後我想說的是:《不爭而爭》,讓自己的老公為你心甘情願的付出,才是最高端,最厲害的手段!而不是將一切喧之以口,等同於在菜市場買豬肉一樣的情況!從這樣的情況下開始的愛情,也許妳所能得到的只是來自於男人經濟能力上的美好感覺而已!


重慶老瞎


看到過很多男女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談崩了

1.彩禮

2.房子

大部分的家庭還是覺得

男方付首付,女方出裝修或者一輛車子。

房子加女生的名字。兩個人一起還貸。

這種情況是現下最常見的。

至於全款買房。尤其是婚前。而且錢還是父母的錢,還不是自己的錢。

這個時候女方要加名字,男方家就不答應了。

最後就談崩了。

來說一下我跟我老公的情況吧。我們都在國外。

我老公家前幾年在他們市裡貸款買了一套房,首付五十萬,貸款一百萬。房子是買來給我老公結婚用的,但是名字寫的是他爸媽。因為當時是他爸媽回國買的,我老公回不去,所以沒寫他的名字。

買房的錢,是我老公跟他父母共同的錢。我老公過去十年的工資都交給他媽媽保管,少說都有七八十萬吧。他媽媽每個月只給他一點零花錢,他平時也不怎麼花錢。

我們訂婚的時候,他爸爸有跟我爸爸提過。他們就老公一個兒子,以後把房子名字都轉給我們。

我爸當時跟公公說,那些都沒關係,年輕人自己有本事不需要父母給,沒本事給了也會敗光。

我們今年剛結婚,打算跟老公準備做生意。需要錢。但是婆婆卻希望把剩下的貸款這一兩年付完,然後明後年就把房子轉給我們。這樣我們就不需要付貸款了。

公公婆婆的意思是什麼時候他們,還有我和我老公四個人一起回國。把他們的房子轉給我們兩。不只是老公要加我名字,而是公公婆婆也說要轉給我們兩個人!

其實我覺得不寫我名字無所謂,因為那是他們之前買的房子,跟我沒什麼關係,我一沒出錢二沒出力的。我們不離婚有沒有我名字無所謂,如果我們離婚我也不可能平白無故就這占人家半套房。

我問過我老公,你要把你房子寫我名字啊?你不怕我哪天跟你離婚分走你一半房子啊?

他就淡淡的說:不怕啊。

因為我們根本不會離婚。而且他也瞭解我性格,如果真離婚我根本不會佔他便宜的。

這就是婚姻最好的樣子吧。

我不會要,他願意給。


Winniebbb


俞敏洪說得沒錯,有些女性就是這樣,談權利的時候都是女方的,談義務的時候就是男方的。三觀確實有問題


紅葉飛俠1


說一個真人真事,我同事,今年和他媳婦領了證。之前女方母親要求全款買房,不小於120平,我同事家裡給做到了。領完證就要求我同事房產證上必須有女方的名字,還要籤協議,我同事沒答應,鬧了一段時間。九月份的時候,我同事遭到高利貸催款的狂轟濫炸般電話轟炸,原因是他媳婦欠了30多萬高利貸,而這錢是我同事根本不知情的,結婚不到一年,現在已經離了婚。這就是現在的女性,不只是存在於影視作品中,活生生出現在了我們的面前。


請叫我黑桃六


最近聽到一女的給我說了她的不幸婚姻

女方為一二本大學教師,男方為公務員。婚齡7年,婚房為男方獨立全款購買,車為夫妻雙方合買。14年查出男方精子質量不高,調養兩年無果,男方提出做試管嬰兒,女方認為自己太受罪堅持不做,提出收養。男方因系獨子父母不同意,協商一年多未果,現協議離婚。因屬於男方堅持,離婚條件:婚房雙方共同財產分割後男方補償女方120萬,以我對他們房產位置的瞭解,婚房的一半應在140萬左右。故七年婚姻女方獲得260萬左右,平均每年約36萬左右。男方七年婚姻損失不低於400萬才能獲得一個:去找一個願意為他受罪生娃的再婚資格。要達成有一個自己的小孩的願望保守估計還得付出不低於300萬。而女方通過這次婚姻直接穩定於中產階層,男方如果以正常工資收入算,基本無緣中產階層了!

這件事是女方以受害者身份講述的,但個人更覺得受害者是男方。從這一案例可看出現在婚姻和社會風氣對女方的保護及對男方的壓榨。如果有小孩起碼可以想:這錢我是留給孩子讓他有更好的生活。而這個案例中,一個雖然共同生活了七年,確一點也不想為他付出的女人何必有感情,而讓一個沒感情的路人分走近260萬左右你們作何感想?


交易邏輯分析員


女人這種動物不能和她講理,講理你就輸了,她們覺得特權就是平等公平,你付出她享受才是平等,兩個人公平就是歧視她,你的房子給她就有安全感,至於以後她分走你父母一輩子積蓄買的房子她認為很公平合理有安全感,一但你讓她承擔一點家庭的責任就是不公平沒有安全感,你想住她的房子就要做奴隸


Henry226153


這就是女人結婚要錢的原因,你可以婚後不在乎這個女人,但你要在乎錢。



qzuser1922213


我是女的,我從來沒覺得男方的房子需要加女方名字,無論全款貸款,全款憑啥加?空手套白狼分人半套房子?少則幾十萬,多則幾百萬,貸款的房子首付如果女方沒出錢也沒道理加,反正婚後共同還貸部分不管有沒有你名字都算是共同財產,但是首付你沒出,憑啥要分人家首付


梨渦淺笑笑


偽女權的代表行為之一,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對別人高要求,對自己毫無底線。這種例子比比皆是。不送彩禮就是看不起我。我還不值個彩禮錢麼?不送彩禮就不要結婚唄。我反正不生孩子,有本事你自己生。憑什麼讓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情?等等……………………………………


TyrantLC


一班這樣的女人要當心,她們大多是不守婦道的,所以剛結婚就考慮到了以後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她們結婚時目的不是想誠心組建一個家廷,而想著的是怎樣才能把別人的財產搞到手,象這種人一班都是對自己和自己的婚姻不尊重不信任的人,她們在社會上大多不會對任何人產生信任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