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孩子歸男方,可是女方一直帶著孩子不願意給,怎麼辦?

徐燦850109


這個話題我有發言權!我就是這個情況...

當初離婚我淨身出戶,為的是怕因為財產離不成,還有就是為了孩子,因為我跟前夫是白手起家,掙了二十來萬首付貸款買了房子,如果財產分割就得賣房分錢,當初前夫因為不想離婚還揚言不管分不分財產孩子他不要!!!後來我就答應待著孩子淨身出戶!

等離婚手續辦完了,他又跟我說他是故意拿孩子為難我!說怕孩子跟著我受罪,當時我閨女11歲,的確當時自己離了婚,手裡沒錢不說,還得上班付房租,孩子誰來照顧?還有孩子跟著我得過苦日子,我也心疼,權衡利弊,我還是同意孩子跟著他(因為他也確實離不開我閨女)。

我想:這也算是一種美滿的結局吧!

首先:離婚對孩子就是一種傷害了,別再因為孩子的撫養權再對簿公堂,或者吵吵嚷嚷!對孩子傷害更大!

本人意見:誰的條件優越一些,有能力照顧孩子,陪伴孩子,那孩子就跟著誰!別管離婚的時候判給誰!法律無情人有情啊是吧?還有就是尊重孩子意願!讓孩子自己選擇,將來不會落埋怨!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聽雨164507103


女方一直帶著孩子,可以看出女方當時還是想要孩子的撫養權的,大概是因為你的經濟條件比女方好,所以法院才會把孩子的撫養權給你,你們兩個應該都是愛孩子的,既然你能提供給孩子更好的生活環境,那麼你可以把前妻約出來,好好談談,陳述利弊,把孩子跟著你能過的更好的理由告訴她,相信她為了孩子也會把孩子交給你的。

不過我各人認為前妻不把孩子給你,應該是你這個做父親的還不夠盡責,讓前妻有所擔心,覺得孩子跟著你會受苦,怕你再婚後,孩子有了後媽就會有後爸,在這一點上,是你自己沒有給前妻一個好爸爸的印象,所以努力做個好爸爸吧!


愛唱歌的兔小貝


我單身五年了,離婚的原因有一條就是前妻有了孩子後,她壓根就不想照顧,總覺得孩子就是一個累贅。以至於五年來一個電話也沒來,甚至一次面也沒見過,所以孩子的吃喝拉撒睡全部都是我一手操辦。我就納悶了,為什麼別的女性都捨不得孩子,我攤到的女人咋就這麼不想要自己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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