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四次集中宣判涉黑涉惡案件 201人獲刑

新湖南客戶端11月26日訊(記者 王為薇)近日,湖南省27家法院集中宣判黑惡勢力犯罪案件45件,涉案人數為201人。此次集中宣判案件主要集中在岳陽、常德和婁底三個地區,參加集中宣判的法院有27個。

在新化縣洋溪鎮白井村,曾有一個稱霸一方、欺壓群眾的惡勢力團伙。這個團伙的頭目竟然是該村的村支書及其兒子。

從2006年開始,劉新民就擔任了新化縣洋溪鎮白井村的村主任,2017年開始擔任村支書。

十多年的時間裡,劉新民通過其子劉文斌、劉文武的“家族勢力”,長期把持基層政權,與此同時,劉新民又藉此在當地開辦涵管廠、預製場、模版廠等經濟實體,打壓同行業獲取經濟利益。不僅如此,他還為仗勢為其子的非法生意充當保護傘。

就這這種互為倚仗的態勢下,劉新民父子在新化縣洋溪鎮逐漸形成了一個稱霸一方、欺壓群眾的惡勢力團伙。

來看看劉新民父子令人髮指的惡行——

2017年1月25日,因周某某未及時償還賭債,劉文斌邀集被告人曾國棟,持菜刀將周某某砍成輕傷。

2012年至2017年間,劉新民夥同劉文斌、劉文武等人尋釁滋事6次,致1人輕傷、1人輕微傷。

2011年至2014年間,劉新民為壟斷涵管市場,夥同劉文武對過往新化縣洋溪境內運載涵管的車輛進行攔截,並對司機威脅、恐嚇及毆打。劉新民父子以此方式共向新化高鐵南站施工方推銷其生產的涵管金額22萬餘元。

近日,新化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劉新民以犯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2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對被告人劉文斌以犯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8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對其餘3名被告人分別以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判處4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這個案件是省內法院針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行的第四次集中宣判中的一例。

據悉,此次集中宣判包含45個案件。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供的8個典型案例中,記者看到,其中獲刑最重的被告人肖鴻冰因犯搶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

包括肖鴻冰案在內的兩個案件的被告人均集夥在公共場所持槍和持刀駕車作案,搶劫他人財物,傷害他人身體,逞強凌辱他人,嚴重破壞了社會公共治安秩序,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還有多起案件都存在因賭博而滋生其他犯罪的情況,對參與犯罪的各被告人均被判處實刑。

通過梳理,記者看到,多起案件的被告人中大部分有犯罪前科,他們採取攔截他人車輛、肆意挑釁等手段,欺行霸市,涉足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嚴重地破壞了當地的社會治安和經濟發展秩序,是掃黑除惡鬥爭打擊的重點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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