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四次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件 201人获刑

新湖南客户端11月26日讯(记者 王为薇)近日,湖南省27家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5件,涉案人数为201人。此次集中宣判案件主要集中在岳阳、常德和娄底三个地区,参加集中宣判的法院有27个。

在新化县洋溪镇白井村,曾有一个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恶势力团伙。这个团伙的头目竟然是该村的村支书及其儿子。

从2006年开始,刘新民就担任了新化县洋溪镇白井村的村主任,2017年开始担任村支书。

十多年的时间里,刘新民通过其子刘文斌、刘文武的“家族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与此同时,刘新民又借此在当地开办涵管厂、预制场、模版厂等经济实体,打压同行业获取经济利益。不仅如此,他还为仗势为其子的非法生意充当保护伞。

就这这种互为倚仗的态势下,刘新民父子在新化县洋溪镇逐渐形成了一个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恶势力团伙。

来看看刘新民父子令人发指的恶行——

2017年1月25日,因周某某未及时偿还赌债,刘文斌邀集被告人曾国栋,持菜刀将周某某砍成轻伤。

2012年至2017年间,刘新民伙同刘文斌、刘文武等人寻衅滋事6次,致1人轻伤、1人轻微伤。

2011年至2014年间,刘新民为垄断涵管市场,伙同刘文武对过往新化县洋溪境内运载涵管的车辆进行拦截,并对司机威胁、恐吓及殴打。刘新民父子以此方式共向新化高铁南站施工方推销其生产的涵管金额22万余元。

近日,新化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新民以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对被告人刘文斌以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对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4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个案件是省内法院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的第四次集中宣判中的一例。

据悉,此次集中宣判包含45个案件。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8个典型案例中,记者看到,其中获刑最重的被告人肖鸿冰因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

包括肖鸿冰案在内的两个案件的被告人均集伙在公共场所持枪和持刀驾车作案,抢劫他人财物,伤害他人身体,逞强凌辱他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治安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还有多起案件都存在因赌博而滋生其他犯罪的情况,对参与犯罪的各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

通过梳理,记者看到,多起案件的被告人中大部分有犯罪前科,他们采取拦截他人车辆、肆意挑衅等手段,欺行霸市,涉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秩序,是扫黑除恶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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