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交警隊已出證明,報銷時為何還要法院判決?

成功30036


交通事故逃逸是違法行為,大多是全責,保險公司商業險不會賠付的,交強險可墊付賠償,保險公司事後可追索逃逸者的費用。

交警遇到逃逸事故可調解仲裁,但一般會建議走司法程序,並給出逃逸全責證明,最好由法院追責逃逸者,並做出賠付判決,同時保險公司也可拿到判決書先支出費用,再追索車主,這個判決書多方可用為證據和證明。

走了司法程序賠付,一是逃逸者出費用,二是追加保險公司出費用。

但不論那種方法,包括未逃逸交通事故,賠付是有標準的,是有法律規定的,什麼可賠什麼不能賠是有法規和法院判決的。包括調解書責權利雙方認可的。

交通事故賠付是要有正規各種發票,住院證明,醫療醫藥發票,外購證明發票等,及合法證明明細表,如誤工費,倍床費,適當營養費等費用。

不是隨便一個白條,想怎麼報就怎麼報,報多少隨便,不可能的事。

法律有規定執行法律,法院有判決的按法院的執行,還有部門法規規定。

交通事故逃逸違法,但也不是你用隨便花樣來治理他的權利。自有法律法規處理。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法律規定:只要是犯法:違法統統規法院判決:



想認證


只有走司法程序經法院審理查明才能辨明是與非與罪與非罪以及判明經濟補償與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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